关于做好靖州县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及基层中小学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11:06 信息来源:靖州县教育局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8号,以下简称“评价及管理办法”)、市人社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怀人社函〔2023〕123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怀教职改〔2023〕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中小学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中小学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范围及条件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培训中心及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凡符合“评价及管理办法”申报基本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按“对岗申报”的要求申报各级教师职称。依法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提供基础教育服务的教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二)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范围及条件

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依据我市向社会公布的当年度基层中小学岗位情况,按规定程序申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满54周岁,且能到设岗学校服务满5年或4年的在职在岗教师,方可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跨校、跨行政区域“对岗申报” (设岗科目、申报科目与任教科目一致)。城区学校教师申报“基教高”“基教中”其农村工作经历不作刚性要求。评价标准按“湘职改办〔2019〕8号”文件“第三章 申报评价标准”相应要求执行。

破格条件按照“湘职改办〔2019〕8号”文件“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相应要求执行。

(三)资深乡村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范围及条件

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的男教师、满25年的女教师,且到2023年12月31日止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申报时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标准的教师可以申报参评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主要考查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近5年教学工作量,对于不符合基本条件,或者近5年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不予认定。通过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退休前不再调离学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男60岁,女性专技人员55岁,女性工人50岁)办理退休手续。

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小学一级和中职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分别控制在55%、85%以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高级通过率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可以在55%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高级职称通过率控制在55%以下,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中级职称通过率控制在60%以下。

申报业绩、资质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材料截止之日(2023年9月28日,含),任职年限、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接受申报参评。

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应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不作为推荐申报的限制性条件,在评审时由评委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全省统一或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

二、申报要求

1.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申报,坚持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统一。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高级职称设岗学校按设岗专业进行差额申报,异地、异校可以按设岗学校设岗专业等额申报。

2.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一票否决”,严把思想政治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专技人才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以德能兼修为导向,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克服“五唯”倾向,坚持科学评价。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以及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教师的申报。

4.丰富职称评价方式。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采取实地考核、集中评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

5.突出教育教学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和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引导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

6.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根据湘人社函〔2018〕299号文件精神,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30年,目前还是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学历可放宽一个“台阶”。

7.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三、学校(单位)初评推荐工作要求

1.做好初评前公示。一是要面向学校(单位)所有成员做好省、市今年相关职称文件、职评政策的公示和解读;二是要公布学校(单位)岗位职数;三是要公布学校(单位)初评方案,学校初评方案要体现初评推荐程序。

2.组建初评推荐委员会。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职称文件要求组建初评推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严格初评纪律,严格遵循回避原则,公正公平开展初评推荐工作。

3.严格初评推荐程序。学校(单位)初评程序包括个人申报、资格条件及参评材料审查、初评打分、实地考核、公示结果。申报对象将胶装好的材料报送学校(单位),经审查后,具备资格条件的才可进入初评打分、实地考核程序,学校(单位)初评推荐委员会依据市里统一标准打分,实地考核完成后,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有义务组织当年参评对象相互审查材料,公示期间的情况反映,学校(单位)要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参评对象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若未处理好,参评对象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参评人员相互签字认可对方材料,学校(单位)再组织差额报送。

申报人员要准确、完整填写好《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材料》,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论文可按湘教发〔2021〕40号文件要求放入此表相应栏目中,并经学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查询期刊的CN刊号或著作(含教材、译著、新课程开发等,下同)的CIP数据核字号,确认期刊或著作是否合规。公开发表的论文在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维普网(http://www.cqvip.com/)、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wanfangdata.com.cn/index.html)等进行检索查重。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提交复印件,其中论文、著作复印件仅包括期刊杂志或书籍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摘录)及文章(著作仅需复印标有本人编写章节的前言页,或提供“著作说明”;属于合作项目的,要求明确本人具体完成的部分)。各地各单位要将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与论文、著作原件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经学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的真实性。

四、实地考核工作要求

实地考核由学校(单位)初评推荐委员会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实地考核工作要遵循回避原则,遵循程序要求。

1.实地考核内容。中小学校参评人员实地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家长满意度、学生满意度、同行认可度民主测评和课堂教学评价;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参评人员实地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家长满意度、同行认可度民主测评和课堂教学评价;教研员、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参评人员实地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研行为民主测评。

2.实地考核方式。现场听课和民主测评。现场听课评委不少于3人,时间45分钟。民主测评参与人员为同行、家长、学生代表,原则上参与测评的三类人员分别不少于20人(学校教师、任教班级学生少于20人的全部参与,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参评人员不需“学生测评”)。满意度的计算方法:满意度=获得满意(含基本满意)个数÷问卷中问题总个数(参加测评人数×5)。

3.实地考核结果运用。实地考核项目表、实地考核综合评价报告(1000字以内)各一式二份,考核组成员签名后,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一份由参评人员作为参评材料装订,一份由县市区教育局装订成册(目录序号要与评审花名册序号一致),交市教育局职改办备案,其他材料由单位留存备查。实地考核得分纳入参评人员总分。

五、申报材料的审核与工作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审核程序

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评审顺利,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查询,本年度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中小学一级及中职中级不需要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公布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306/29382646/files/82203beec21d4d31965a6d1b10e001c6.doc)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各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公布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306/29382646/files/1973e6fab5cc4c08bf458ced73e4f7a4.doc)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审核程序包括个人自审、用人单位初审、市教育职改部门复核、市人社局职改办形式审查、年度高评会复审。申报材料审核严格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强化全省高级职称年度申报材料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4号)要求执行,“谁签字,谁负责”。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材料报送要求由县市区职改部门确定。

2.时间进度安排及要求

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及职称初任工作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含)以前。高级职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1.学校(单位)初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通知要求落实每一个程序,遵循回避原则,既要严格审查参评材料,又要公平、公正、高标准组织初评推荐工作,还要规范参评材料,确保申报人员参评数据等信息准确无误、参评材料真实有效。学校(单位)因考核推荐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上访较多、争议较大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的学校(单位),要责成有关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县市区教育局职改部门要认真组织全县职称评审工作,要督促好所辖区域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全面落实省、市职称评审政策和要求,认真审查学校(单位)报送的数据,认真、务实处理好初评推荐阶段信访工作,要严格按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完成规定工作。

3.职评各阶段(主要包括学校初评推荐、县市区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市里高级职称评审及面试)工作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全程监督。要遵守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既要严查弄虚作假现象,又要严防徇私舞弊、暗箱操作行为。

4.对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等师德问题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制”,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有违反法律法规、师德师风问题被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不得晋升职称。

六、文件及表格下载

省、市教师系列职评相关文件、实地考核材料、各类表格材料、材料要求、参考资料电子版下载由各校职改专干负责。下载地址:“靖州教育职改之声”(群号: 264940990)。联系人:陈焱;联系电话:0745-8253787。

附件:1.怀化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细则

      2.怀化市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细则

      3.怀化市特殊教育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细则

      4.怀化市教研员、教师培训机构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 细则

      5.怀化市校外教育机构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细则

      6.靖州县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细则

      7.靖州县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细则

      8.靖州县教研员、教师培训机构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细则

      9. 靖州县校外教育机构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细则

      10.靖州县“基教中”职称评审量化细则(中小学)

      11.靖州县“基教中”职称评审量化细则(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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