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 负责人邹小彬
  • 电话0745-8223161
  • 机构地址靖州县卫生健康局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简介及职能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地处城乡接合部,位于永平南大门入口,毗邻209国道,总建筑面积4760平方米,院内花、草、树比例协调,美观和谐,是靖州县人民政府主管卫生、计生的职能部门,全县共有医疗卫生单位230家,其中3家县(市)属公立医院(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3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县疾控中心、县妇保院、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15家乡镇卫生院;8家民营医院;148家村卫生室;53家诊所。已基本建立起以县人民医院为中心,县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县级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各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还建立了以新农合为主的基层医疗保障体系。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对健康的认识和理念不断升华,“奔小康、要健康”已成为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近年来,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以“病人为中心”,加强两个重点,一是加强疾控和应急工作,二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健全两个机制,一是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管理机制;促进三个发展,一是促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二是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三是促进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

靖州县卫健局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内部审计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医政和医疗应急股(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中医药管理股(科技教育股)、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宣传股(爱国卫生股)、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强化依法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靖州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县公共卫生防护网。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简介及分工

    照片

    姓名

    职务

    个人简介

    工作分工

    邹小彬

    党委书记、局长

    邹小彬,男,苗族,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卫健局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县卫健局全面工作。

    易小权

    党委委员、副书记

    易小权,男,汉族,1975年7月出生,湖南省靖州县人,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副书记,

    负责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及编制、基层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统战(宗教)、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财务、统计、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民生实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妇幼健康服务、药具管理服务、深化改革、史志、督查、档案、社会保障、内部审计、群团(工、青、妇)、老干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建室、财务股、内部审计股、宣传股、城乡卫生会计核算中心、人事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

    联系县人民医院、县妇保院、新厂镇中心卫生院、平茶镇卫生院、藕团乡卫生院、渠阳镇横江桥卫生院、和谐医院。

    吴声高 

    党委委员、县计生协专职副会长

    吴声高,男,侗族,1980年07月20日出生,贵州省天柱县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主持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负责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老龄健康、国家安全、国防动员、人武、项目建设、债券申报、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成年人保护、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残联、固定资产投资入库、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

    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联系渠阳镇江东卫生院、寨牙乡卫生院、文溪乡卫生院、天祥医院、托育机构。

    梁经华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梁经华,男,侗族,1967年5月出生,湖南省通道县人,中共党员,现任靖州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杨仪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疾控局局长

    杨仪军 ,男,苗族,1975年5月出生,湖南省靖州县人,中共党员,现任靖州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疫情防控、卫生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卫计执法、依法行政、普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健康靖州行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文明城市创建、爱卫、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信用体系建设、林业、商科工信、市场监管、教育督导等工作。

    分管疾病预防控制股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巩卫办、爱卫办、健康靖州行动推进办、教育督导室。

    联系市二医院靖州院区、县卫计执法局、县疾控中心、大堡子镇中心卫生院、坳上镇中心卫生院、三锹乡卫生院、渠阳镇铺口卫生院、靖州雅康精神病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旺旺医院。

    戈承元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戈承元 ,女,侗族,1979年8月出生,湖南省靖州县人,中共党员,现任靖州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医政医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管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麻精药品管理、科技教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医疗管理服务指导、血液管理、无偿献血、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制度、行风建设、医疗纠纷调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中医药示范区先导区建设、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智慧医废系统等工作。

    分管医政和医疗应急股、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中医药管理股、科技教育股、县医调中心。

    联系县中医医院、渠阳镇卫生院、艮山口卫生院、甘棠镇中心卫生院、太阳坪乡卫生院、康隆中医医院、乾艮中医医院。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卫生健康局内设10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后勤等工作。

    (二)人事股

    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和组织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组织开展国(境)外培训和智力、资金引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指导所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股(内部审计股)

    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重大经济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制订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和实际操作规则;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开展内部审计项目、落实审计整改和审计成果运用等;总结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先进经验、开展典型案例和优秀项目评选等,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宣传推广;完成县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内部审计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据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研究卫生健康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开展政策调研。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法规、地方性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五)医政和医疗应急股(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指导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依法对医疗卫生等机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组织、协调、督办重大医疗违法案件的处理。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承担健康靖州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

    (六)中医药管理股(科技教育股)

    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科技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依法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七)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传染病防治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母婴保健监督管理职责。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十)宣传股(爱国卫生股)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和管理。

    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