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 负责人林云
  • 电话0745-8222275
  • 机构地址靖州县梅林中路465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

靖州县财政局单位简介及主要职能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位于县城梅林路西端。设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4个直属业务股室、11个乡镇财政所和4个股级事业单位。

一、单位职能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及方法。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负责协助制定县级津补贴规范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参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参与政府性奖励工作;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牵头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靖州县财政局领导简介及分工

    照片

    姓名

    职务

    工作分工

    个人简介

    林云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联系甘棠镇、太阳坪乡财政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

    男,苗族,1979年1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昌武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农业农村股、财政事务中心、财政监督股;联系渠阳镇财政工作。在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

    男,苗族,1973年7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副书记、副局长。

    曾建平

    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

    男,侗族,1974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张明富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金融与债务股、社会保障股、绩效评价股、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综合计划站;联系坳上镇、三锹乡、大堡子镇财政工作。在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

    男,侗族,1973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晓军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税政法规股、行政政法股、企业外经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系寨牙乡、文溪乡财政工作。在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

    男,侗族,1978年9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玉兰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分管会计管理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联系藕团乡、新厂镇、平茶镇财政工作。在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对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

    女,苗族,1979年9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靖州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李鹏  电话:0745-8222275)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新闻宣传、安全生产、提案议案督办、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档案、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税政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卢娟  电话:0745-8221354)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法规和财经法规,负责全县财政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税政管理调研工作,分析反馈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制定年度行政检查并监督实施;参加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 

    三、预算股(龚跃华  电话:0745-8224534) 

    研究制定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财政预算草案;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布置、审核、汇编、批复、调整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情况;负责预算执行的工作;指导全县所有预算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四、绩效评价股(龚维  电话:0745-8224534) 

    贯彻执行和研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策、制度和方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信息库,研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推动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五、国库股(王娜  电话:0745-8224060) 

    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审核、汇编全县和县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全县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预测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负责县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及县级财政专户开户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国库资金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张光雄  电话:0745-8226679) 

    承担行政、政法、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制定会议费、差旅费等政府性开支标准;负责行政政法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股(张丽娜  电话:0745-8258199) 

    承担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发展的有关专项资金;负责县本级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张键   电话:0745-8257645) 

    承担交通、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自然资源、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负责县本级城建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县本级自然资源局预算的进度核拨专项业务费及项目资金(基金预算保障部分);负责交通、供销及相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管理。 

    九、农业农村股(唐瑞芳  电话:0745-8221252)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负责编制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参与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的跟踪和绩效评价。研究拟订各项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各项农业农村工作落实情况。 

    十、社会保障股(曾卡娅  电话:0745-8227549)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及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分配方案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企业外经股(王庆华  电话:0745-8221354) 

    承担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县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亏损补贴,并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有关县属企业财务监管。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贷(增)款的具体管理工作。

    十二、金融与债务股(资产管理股,对外使用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名称)(易威  电话:0745-8224926)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类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风险防范;参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编制和分配。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及道路交通社会救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管等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清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动态监管工作;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事项;拟订县级清产核资的相关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编制县级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含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编制国有资产预算方案和预算执行;负责县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县级执法执勤用车的定编管理及配车编制标准,负责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的购置审批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交通补贴管理办法及全县交通补贴标准的审核。 

    十三、人事教育股(周玉培  电话:0745-8231317)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全县各单位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会计管理股(李静  电话:0745-8226610) 

    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地方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 

    十五、财政监督股(政府采购股)(杨乾斌  电话:0745-8220907) 

    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方法,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建议或措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本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国有资产、地方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和政府债务收支行为等其他领域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财政局内各股室(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对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全县各单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