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 负责人陈冰川
  • 电话0745-8253285
  • 机构地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飞山南路111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简介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位于靖州县城渠阳镇飞山南路,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9人,退休干部24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股)、运输管理股(路政管理股、科技信息股、港行管理股)、交通战备办公室、计划基建股、安全监督股6个职能股(室)。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于1970年1月,前身为靖县革命委员会交通运输指挥部,1970年12月,撤消交通运输指挥部,设立靖县革命委员会交通邮政局。1973年9月,撤消交通邮政局,设立靖县革命委员会交通局。1979年10月,交通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公路工程股。1981年4月,靖县革命委员会交通局改为靖州县交通局。1983年撤消交通局,在县经济委员会内设交通运输科,1983年12月,恢复县交通局机构。1987年,更名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局。2012年,更名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至今,交通运输局机构未变。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交通各项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七)主管水路规费征稽。负责航道的航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舶防污、船舶代理、船员培训、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九)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十)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人民武装运输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一)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三)协调铁路、高速管理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河道采砂的职责分工,按照《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湘政发〔2018〕33号)规定办理。

2.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设、投资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县铁路、民航建设项目的衔接申报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规划,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计划规模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审核的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事先征得县交通运输局同意。

3.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简介及分工



    照片

    姓名

    职务

    工作分工

    个人简介

    陈冰川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19686月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交通战备(国防动员)、平安建设、综治信访、水上交通、河长制、城乡客运一体化创建续建、货运物流等工作。

    男,苗族,19671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

    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明云霄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绩效评估及真抓实干、民生实事、财务、文明创建、提案议案办理、统战、工青妇等工作。

    男,苗族,1976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

    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全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公路安防、公共客运、乡村振兴等工作。

    男,苗族,1973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

    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友成

    党组成员、执法副局长

    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打非治违及顽瘴痼疾整治、铁路、干线公路、林长制、路长制、生态环保、城乡统筹、高速护路联防等工作。

    男,苗族,1980年8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执法副局长。

    石杨

    总工程师

    负责交通规划、计划统计、勘察设计、技术性文件审定、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指导管理、工程质量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管理、内部审计监督、项目谋划、农村公路、“四好农村路”创建等工作。

    男,苗族,1981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胡建文

    执法副局长

    负责行政执法、打非治违及顽瘴痼疾整治等工作。

    男,侗族,1990年5月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

    现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副局长。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

    主任:禹叶红     办公室电话:0745-8253285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值班、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督办、信访、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修史编志、后勤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牵头负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创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国有资产和交通投、融资的管理。负责交通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报批和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控购的审查报批。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股)

    股长:黄  银    办公电话:0745-8252326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有关行业管理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法规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文明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治超、路产路权保护、高速公路管理等路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有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行政检查方案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三)运输管理股(路政管理股、科技信息股、港行管理股)

    股长:彭  正    办公电话:0745-8250115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包括旅游运输、大件和危险物品运输等)及站场、码头、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运输。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线路、运力、站场、码头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负责交通运输业户和交通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质审查。负责全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协管运输及运输服务价格。负责全县春运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站场建设的前期、建设管理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制定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及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配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及相关部门做好交通防汛抗旱、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公共汽车、城市出租汽车、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本辖区城市客运政策、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汽车、城市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监管城市客运市场。负责指导全县路政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全县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保护路产路权。指导全县公路路政队伍、装备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路路政执法队伍的执法培训。统筹协调国家铁路、民航、邮政等涉及地方相关工作。参与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指导全县海事管理工作,指导港口、岸线、水上交通运输设施、船舶和浮动设施管理、修造与检验监督工作。负责航道管理、航标设置以及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审核审查工作和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估。负责编制海事监督、船舶检验、航道、港航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参与指导全县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监督水路工程建设,参与拟订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牵头负责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指导防止船舶污染水域、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指导船员培训、船员考试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指导监管渔船检验工作。参与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水上安全执法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智慧交通”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科技信息、科技设备、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推广工作。组织拟订交通科技、规划和计划,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介。指导交通信息指挥中心、“12328”交通监督服务和其他有关科技信息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长:张  彬    办公电话:0745-8252326

    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综合应急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推行现代安全管理,制订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会同相关股(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内部安全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等安全专题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监督各职能(股)室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听取各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及意见,并及时做好汇报。参与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指导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消防工作。

    (六)计划基建股

    股长:明  柏    办公电话:0745-8253285  

    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和航道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的申报及项目资金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承办交通行业扶贫有关事项。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县公路(包括汽车站场)、干线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定额、造价控制等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协助路网运行监测和公路应急处置。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标准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