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 负责人胡刚
  • 电话0745-8340043
  • 机构地址新厂镇新厂村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

新厂镇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新厂镇位于靖州县西南部,距县城42公里,系湘、黔两省,靖、通、黎三县交界之地。总面积196.5平方公里,有耕田2.4万亩,林地21.7万亩,森林蓄积67.4万平方米,下辖10个村和1个居委会,171个村民小组,人口2.4万人。这里是人类历史浓墨重彩的地方,也是我县最早出现人类活动的地方,上世纪新厂金星村斗篷坡新石器时代人类居住活动遗址,将我县历史至少推前2000年。这里是少数民族风情最浓郁的地方,我县最早的苗侗族人后裔至今生活在地交村,地交人民吃生腌肉,唱苗侗古歌的习俗,仍吸引着广大群众亲来体验。这里是红军战斗转运的地方,是我县红色文化重要教育基地,1934年红军西征先头部队途径新厂先后四次与敌军发生战斗,首次战役即取得了毙敌二百余人,俘敌三百余人,缴获长短枪支三百余件的大胜利,这次激战,摸清了敌军部署,增强了我军战斗信心,为红军长征转道贵州黎平提供了较充分的敌情信息,是红军转运之地,现存红军长征新厂战役旧址群、纪念碑、指挥所、红军井等每年吸引着数万党员群众前来缅怀革命先烈。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地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切实抓好本区域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时代新风。

(二)统筹区域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商贸企业、推进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在县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和食品药品、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区域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疫病防控等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和退役军人事务、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完善乡镇、村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依法依规承担县直有关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

(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厂镇人民政府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胡刚

    主持新厂镇全面工作。

    个人简介:胡刚,男,侗族,大学本科学历,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周洋

    主持新厂镇政府全面工作。

    个人简介:周洋,女,瑶族,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副书记:曾韦军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建、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工作。村集体经济、政协、旅游、项目建设,处理日常事务及书记委托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个人简介:曾韦军,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蔡倩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财务、办公室、工会、妇联、移民、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个人简介:蔡倩,女,苗族,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王宏伟

    分管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工作、自然资源、林业、水利。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个人简介:王宏伟,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党委委员、副镇长:张见万

    分管交通建设、经信商务、环保、市场管理(优化营商)、农业农村、经管、畜牧水产、农机、住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烟叶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个人简介:张见万,男,苗族,大学专科学历,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罗尹茁

    分管绩效考核、党建、组织、共青团、老干、科协、人事、村集体经济(协助)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个人简介:罗尹茁,女,苗族,大学本科文化,199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禹云超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巡察。

    个人简介:禹云超,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丁宗根

    分管武装、安全生产、应急(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森防、防汛抗旱、电力、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保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个人简介:丁宗根,男,苗族,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新厂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镇长:赵文浩

    分管政法、综治维稳、禁毒、信访、依法行政、综合执法、集镇管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个人简介:赵文浩,男,侗族,大学本科文化,1990年5月出生。现任新厂镇副镇长。

    副镇长:申秋晗

    分管教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健康、统计、文化体育、农民素质教育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个人简介:申秋晗,女,苗族,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出生。现任新厂镇副镇长。

    副镇长:邹毓

    分管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新农合、退伍军人、残联、民政、污水处理厂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个人简介:邹毓,男,苗族,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出生。现任新厂镇副镇长。

    新厂镇内设机构及职责


    1.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点:1-106号办公室

    主任:苏 鑫  

    办公电话:0745-8340043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机构人员。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2)党建办公室

    办公地点:1-109号办公室

    主任:路森成 

    办公电话:暂无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办公地点:新-101号办公室

    主任:刘声望

    办公电话:暂无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镇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办公地点:1-101号办公室

    副主任:梁聪聪

    办公电话:暂无

    工作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工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点:1-103号办公室。

    主任:吴龙江

    办公电话:暂无

    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打非治违、禁毒等工作。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办公地点:新-101号办公室。

    主任:范文超 

    办公电话:暂无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

     2.设置3个直属事业机构。在原设置6个事业单位基础上,调整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总数:7人

    办公地点:1-110号办公室

    主任:白晶 

    办公电话:暂无

    工作职责: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总数:9人

    办公地点:1-107号办公室

    主任:陆景木

    办公电话:暂无

    主要职责: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扶贫开发的事务性工作。

    (3)政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总数:4人

    办公地点:1-102号办公室。

    主任:邹毓

    办公电话:暂无

    主要职责:负责“六办”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镇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加强镇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3.设置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总数:8人

    办公地点:1-103号办公室

    大队长:欧阳奎

    办公电话:暂无

    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新厂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