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6-28 15:01 信息来源: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和市、县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特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随机抽查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继续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全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如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

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后,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实效,我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园林、燃气、绿化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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