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 09:23 信息来源:靖州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靖州县2024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项目计划表,附件2靖州县2024年度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项目计划调整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资金总规模500万。涉及29个计划安排项目,资金规模480万元,项目计划调整2个项目,调增资金20万,拟纳入靖州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安排使用方案。本批次安排的项目资金为靖委乡振组〔2024〕1号文件《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安排使用方案》中县对乡乡村振兴考核奖励项目明细和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明细。
二、请你们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迅速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审批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随意调整、修改和变更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借、挪用和套取资金。
三、请你们严格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文件)的要求,真实、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