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09 08:28 信息来源:靖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免费开放惠民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靖州县文化馆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免费开放的服务对象:社会全体公众,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由成年人陪护或集体组织参与。

第三条 免费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为上午:8:00—12:00,中午:13:00-14:30,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1:00

周六至周日为上午:8:00—12:00

第四条 免费开放预约时间为开放日的8:00-12:00。

第五条 免费开放场馆范围:根据活动统一安排可开放多功能厅,艺术走廊,舞蹈、音乐、美术教室、综合培训室等培训场所。

第六条 免费开放项目:(一)演出;(二)培训(包括讲座、辅导等);(三)展览;(四)游艺;(五)阅览;(六)视听;(七)录音;(八)场馆使用。

第七条 为确保群众和馆内财产安全和各免费项目的有序进行,文化馆根据活动的实际承载能力在开放日向社会开放预约。

第八条 参与方式:(一)入场。参加各项活动的观众要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二)预约。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预约处登记;(三)参与。观众必须尊重群众文化活动的多样性,从艺术活动、艺术培训、展厅参观等活动中选择好自己乐于参与的活动,做到不影响他人。

预约咨询电话:0745-8222816

第十条 观众服务约定:

1、年迈老人、残疾人、孕妇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可在工作人员引领下优先参与;

2、参与者随身携带的物品可免费存放在馆内统一寄存处(贵重物品和现金不予寄存),请勿携带饮料、食品、宠物及其他不必要的物品进入排练厅或相关活动场所;酗酒及精神性疾病患者和重病患者谢绝入馆;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携带者入馆;

4、在活动场所内严禁吸烟,喧哗、追跑打闹、攀爬躺卧;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讲究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展品和公共服务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本馆负责解释,适用于免费开放;各项工作的管理与实施,本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限。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化馆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