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11:36 信息来源: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企业及个人:

为在全县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树立正确质量观,促进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启动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项设置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是由县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质量价值观,激励引导全市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县。县长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个组织和1名个人,县长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个组织和1名个人,达不到奖励条件可以空缺。

2、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县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3.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4.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申报本届县长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对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以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本届县长质量奖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实体、为质量提升和质量强县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员工和质量管理人员申报。

3、申报范围

本届县长质量奖申报范围: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辖区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企业或组织以及质量管理工作者。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

4、评选依据

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评选表彰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为主要依据。

5、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组织申报材料由申报表和自评材料组成,申报组织、个人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于 2023 年10月31日报送到评委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逾期评委会办公室将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修改材料。

(二)审查与征求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主体资格、推荐渠道、申报程序和材料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形成县长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5个工作日。

(三)材料评审。评审组按照评价准则对通过形式审查和受理公示的组织进行资料评审打分,并根据评审得分汇总评审结果,报评委会办公室主任审定后,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

(四)现场评审。对通过材料评审且无异议的组织,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重点审核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评价准则结合参评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进行评审。对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

(五)综合评价。评委会办公室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顾客满意度测评情况,综合得出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参评组织评审得分,按得分高低提出进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经评委会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报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

(六)建议名单审议及公示。召开首届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议,等额投票产生首届县长质量奖和县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经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核,县长审定后,由县人民政府公告。

(七)表彰。县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首届县长质量奖和县长质量奖提名奖的获奖组织颁奖。

六、材料报送

申报表格可登录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x.gov.cn/jzx/c116340/zwgk.shtml )获取。申报材料均采用普通 A4 纸双面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

申报组织填报《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附件1)和《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组织)自评材料》(附件2)。申报表和自评材料单独成册,申报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二份,自评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式二份(采用普通软封面装订即可)。申报表与自评材料均需提供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组织名称+申报材料”。

申报个人填报《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附件3)及证实性材料,申报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二份,并提供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电子版还需提供个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个人名称+申报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县长质量奖是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县最高质量荣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积极引导各行业、企业和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全县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申报、培育、评选工作及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的宣传,在启动申报、启动现场评审、表彰等重要节点,组织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相关信息在县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及有关主流媒体进行公示,着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全县质量强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评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申报企业或组织、个人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发现徇私舞弊、接受红包礼金等违纪行为,是工作人员的,予以严肃问责,是评审专家的,立即取消评审资格,并通报至其所在单位。评审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

八、相关培训

为了指导帮助申报组织和申报个人填报申报材料、提炼质量管理经验、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县质强办将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30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举办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为各企业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请参加培训的单位填写专题培训报名表(附件1),于2023年10月24日前发送到联系邮箱。

联 系 人:李  娟

联系电话:15115102977  

电子邮箱:83478583@qq.com

附件:1.专题培训报名表

      2.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3.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组织)自评材料表

      4.首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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