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靖州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29 15:03 信息来源:靖州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靖州县城区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靖州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坚持就近入学。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应招尽招。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招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2024〕1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湖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怀化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怀化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怀教通〔2022〕4号)、中共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怀化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七条措施》。

(三)坚持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报名办法、报名资料、录取程序、咨询及监督电话。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均衡编班”。

(四)坚持合理调剂。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学位。

二、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1个班、人数1840人:鹤山小学10个班、人数450人;乐群小学10个班、人数450人;飞山小学7个班、人数315人;土桥小学6个班、人数270人;永平小学2个班、人数90人;渠阳镇芙蓉学校4个班、人数180人;江东小学2个班、人数90人。

城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0个班、人数2566人(包括乡镇学校40人):靖州一中初中部6个班、人数300人;靖州二中20个班、人数1000人;芙蓉学校16个班、人数800人;永平学校8个班、招生人数400人。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

截止2025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未注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户籍类:幼儿本人(后称本人)户口本原件是以下地区户口的,只需提供本人户口;本人不是以下区域户口,使用其父母户口的,提供本人及监护人(以下区域户口所有人)的户口(父母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应招尽招;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辖区内有户有房优先录取,有户无房第二批次录取。

(1)渠阳便民服务中心(不含艮山口、铺口、横江桥),飞山便民服务中心所辖社区:

①梅林社区:鹤山小学、乐群小学、土桥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②土桥社区:鹤山小学、乐群小学、土桥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③西街社区:鹤山小学、乐群小学、土桥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④河街社区:鹤山小学、乐群小学、土桥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⑤邓家坡社区:鹤山小学、乐群小学、土桥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⑥万福社区:鹤山小学、乐群小学、飞山小学、永平学校

⑦乐安桥社区:乐群小学、永平学校、飞山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⑧飞山社区:鹤山小学、乐群小学、飞山小学、永平学校

⑨江东街社区:鹤山小学、土桥小学、江东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2)渠阳便民服务中心(不含艮山口、铺口、横江桥),飞山便民服务中心、江东便民服务中心所辖村组:

①江东团结村、梅园村1-5组:鹤山小学、土桥小学、江东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②红心村、友谊村:乐群小学、鹤山小学、土桥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③田铺心村:鹤山小学、土桥小学、江东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④城郊村北门湾组、城郊村三岔河组:鹤山小学、土桥小学、江东小学

⑤城郊村、飞山村、塘湖村、三和村、二凉亭村、尧管村、高桥村、断桥村等飞山乡各村:飞山小学、永平学校、渠阳镇芙蓉学校

⑥大笋坪村、渠江村、流坪村、新城村、东宝村、春阳村、金鑫村、泡里村、梅园村等江东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组:江东小学、渠阳镇芙蓉学校

(3)排牙山源龙村、排牙山宿舍:飞山小学、永平学校、渠阳镇芙蓉学校

(4)五四园艺场:飞山小学、永平学校、鹤山小学、土桥小学

(5)二凉亭园艺示范场:飞山小学、永平学校、渠阳镇芙蓉学校、乐群小学

2.部队子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

(1)部队子女: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由驻靖部队出示的相关证明,就读学校不限。

   (2)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子女: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申请人父亲或母亲的县城内工作的单位证明(父母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可根据工作地点就近入学。学校教师子女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尊师重教十条措施〉的通知》(怀办发电〔2022〕66号)文件精神,需提供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申请人父亲或母亲所在学校工作的单位证明(父母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就读学校不限。

(3)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按照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州县服务园区用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函〔2021〕17号)文件执行,由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办理,在入职时间满足的情况下,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②务工人员在园区上班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城北工业园区一般工作人员、在城区居住的甘太工业园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子女原则上安排在飞山小学、永平学校就读;持绿卡企业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的子女就读学校不限。

3.县城购房(城区环城路以内):

户口本原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房产

①儿童父母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②儿童父母购商品房有正式网签合同或有备案号合同;

③儿童父母是独生子女(核实独生子女证)的父母的房产证;

(2)父母房产(公证书)

①儿童父母有房产公证书、原房主不动产、房产、合同;

(3)祖父母房产

①儿童祖父母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②儿童祖父母购商品房有正式网签合同或有备案号合同;

③祖父母合法房产作为第二批解决并服从调剂(且登记房子只能用于祖父母一个子女的小孩就读)。

房产区域划分(以下学校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按直线距离远近招生;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按直线距离远近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乐群小学:原则上东起异溪河铁路桥(焦柳线)以西,南到翡翠湾小区、银座金钻、武圣豪庭与滨河路衔接小路为界,北以异溪河为界,西以异溪河为界含翡翠湾小区内部路。含万豪小区、银座金钻、万隆水都、千鸿翡翠湾、金域华府、百佳家园、梅庭雅苑、花桥路沿线、武圣豪庭、红梅小区、移动公司家属房、公路局家属房、农发行家属房、玉泉园异溪南路沿线、怡园异溪南路沿线。             

鹤山小学:原则上东起东城花苑、江东街、电力公司家属房、花园住宅小区,南以渠阳东路为界,西至永平路209国道东侧、北至环城北路与焦柳线交叉地段以南含知青新村,含部分梓潼桥附近房产。(部分地区与飞山小学交叉)

土桥小学:原则上北起渠阳东路以南、南至连湖路,西至焦柳线以东,东至渠江西岸。(部分地区与芙蓉学校交叉)

飞山小学:原则上北至高速公路入口,西绕绕城路,南至福星路、万福路、部分渠阳中路以北,东至飞山北路。(部分地区与鹤山小学交叉)

永平小学:原则上飞山南路沿线至209国道与环城路交叉路口以北(含二凉亭新苑)、北至福星路以南,排林家园、国际商贸城、靖宝市场、药材市场、万福路沿线,东至焦柳线。

渠阳镇芙蓉学校:原则上火车站沿线至工务段公园,芙蓉春天、东和御景园、城南仕家、渠阳里、航天新佳园、学府家园、靖城花园、御园新居、阳光家园、书香名邸、湘林学府、领仕郡、铁中小区、二凉亭新苑。(部分地区与土桥学校交叉)

江东小学:原则北起旱塘街,往东沿隘门口至江东街大马路,再沿江东街大马路至东城花苑(包括东城花苑)达江东三桥桥头,沿渠江东岸以南;东至包茂高速,南起江东二桥南桥头沿环城南路至文峰塔,西起二桥至三桥沿河东岸。

4.城区内经商(父母在城区环城路以内经营)

(1)户口本原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2)营业执照(2024年12月31日前办证,且必须有实体经营场所)。

5.居住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交城区企业社保子女、移民子女

 (1)居住证人员子女:①户口本原件(本人及监护人);②城区居住证;③亲子关系不明确的需要有出生证等相关亲子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①户口本原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②务工人员在务工单位(靖州县主城区企业)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在保期内(社保局出具证明),并持有正式企业劳务合同。

 (3)移民子女:①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②由县移民局出示移民至靖州城区(招生区域范围)的相关证明。(父母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6.建档立卡脱贫户与易地搬迁户

渠阳便民服务中心、飞山便民服务中心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易地搬迁户家庭(需县易地搬迁办开具证明)的子女有就读渠阳镇芙蓉学校意愿的应招尽招。

7.其他人员子女

在学位有余的情况下,根据学位情况安排抽签(具体学位以另行公布为准)

(二)初中一年级

1.靖州县主城区小学在籍应届毕业生共计2512人(鹤山小学毕业生651人、乐群小学652人、飞山小学(含红心)538人、土桥小学379人、芙蓉小学55人、永平小学160人、江东小学76人)。

2.靖州县主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符合进城入学(调入靖州县主城区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驻靖部队在职军人、持绿卡企业家、产业园区企业职工、购置合法房产并办理相关手续、城区内合法经商且有实体店面、有居住证、移民、务工有相关社保手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易地搬迁户等家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学位安排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

学校学位批次安排及录取程序

1.申请人于7月通过靖州县“中小学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未通过的,请于8月上旬进行线下验证,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学位批次安排。①户籍类;②部队子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③产业园区企业职工的子女;④县城购房(城区环城路以内)人员子女按1-3批次顺序;⑤城区内经商人员子女;⑥居住证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并交城区企业社保人员的子女、移民子女;⑦辖区内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异地搬迁户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

1.城区在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申请人于5月下旬通过靖州县“中小学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6月初到填报学校进行线下验证,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1)芙蓉学校:第一批安排:①飞山便民服务中心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尧管、二凉亭、红星、塘湖、城郊、飞山村、三合村、高桥、乐安桥社区、飞山社区、万福社区居委会、飞山居民小组的小学毕业生);②本县教师子女、持绿卡企业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不限;③辖区内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和易地搬迁户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学生(须县易地搬迁办开具的证明);④工作单位在辖区内(以铁路以西、铁路桥下异溪河沿河上到怡园过靖宝市场连接桥至永平路交叉以南;永平路以西且在环城路内)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合同制工作人员提供社保单);⑤辖区内有合法房产或户口(以铁路以西、铁路桥下异溪河沿河上到怡园过靖宝市场连接桥至永平路交叉以南;永平路以西且在环城路内)家庭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有备案的房屋预售登记证,户主须是父母亲);⑥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第二批安排:如第一批招完以上学生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辖区内有居住证、营业执照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第三批安排:如第一批、第二批招完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辖区内企业社保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第四批安排:如以上批次学生招完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城区其他在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抽签摇号派位。

(2)靖州二中:第一批安排:①渠阳便民服务中心户籍的小学毕业生;②江东便民服务中心户籍的小学毕业生;③江东小学6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符合就读其它初中学校的学生可按入学条件选择就近入学);④本县教师子女、持绿卡企业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不限;⑤工作单位在辖区内(以铁路为界,在铁路以东)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合同制工作人员提供社保单);⑥辖区内(以铁路为界,在铁路以东)有合法房产或户口家庭的小学毕业生;⑦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第二批安排:如第一批招完以上学生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辖区内居住证、营业执照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第三批安排:如第一批、第二批招完以上学生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辖区内企业社保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第四批安排:如招完以上学生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其他城区在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抽签摇号派位。

(3)永平学校:第一批安排:①永平学校6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符合就读其它初中学校的学生可按入学条件选择就近入学);②本县教师子女、持绿卡企业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不限;③工作单位在辖区内(铁路以西、铁路桥下异溪河沿河上到怡园过靖宝市场连接桥至永平路交叉以北、永平路以东且在环城路内)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合同制工作人员提供社保单);④辖区内(铁路以西、铁路桥下异溪河沿河上到怡园过靖宝市场连接桥至永平路交叉以北、永平路以东且在环城路内)有合法房产或户口家庭的小学毕业生;⑤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第二批安排:如第一批招完以上学生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辖区内居住证、营业执照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第三批安排:如第一批、第二批招完以上学生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辖区内企业社保家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第四批安排:如招完以上学生后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其他城区在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抽签摇号派位。

2.其他转入城区就读初一的学生

申请人于6月底通过靖州县“中小学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于8月15日至25日到教育局基教股验证,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1)城区户口:渠阳便民服务中心(不含艮山口、铺口、横江桥)、飞山便民服务中心、江东团结村、排牙山源龙村户籍。需提供:①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本人是城区户口的只提供学生本人户口,学生本人不是城区户口的,但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城区户口的,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户口本,户口本户主是爷爷奶奶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②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2)部队子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调入单位的调令函或相关单位证明。

部队子女:①由驻靖部队出示的相关证明;②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子女:①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申请人父亲或母亲的县城内工作的单位证明;③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子女:按照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州县服务园区用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函〔2021〕17号)文件执行,由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②务工人员在园区上班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③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3)县城购房(城区环城路以内)家庭子女: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②直系亲属(包含学生父母是独生子女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持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有备案号、网签合同号的房屋交易证件原件、复印件;③祖父母合法房产作为第二批解决并服从调剂(且登记房子只能用于本人一个子女的小孩就读),不在同一户口其亲子关系必须有户籍部门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④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4)城区内经商(城区环城路以内)家庭子女: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②营业执照(2024年12月31日前办证,且必须有实体经营场所)原件、复印件;③实体店门面照片;④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5)居住证、移民子女、进城务工人员交城区企业社保子女

居住证:①居住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③其他资料(租房合同、出租房房产证复印件、居委会出具的租住起始时间证明、交水电费发票);④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移民子女:①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②由县移民局出示移民至靖州城区(招生区域范围)的相关证明;③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务工人员:①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户口本当中亲子关系不明确的必须提供小孩出生证明或户籍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②在务工单位(靖州县主城区企业)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在保期内(社保局出具相应证明);③并持有正式企业劳务合同;④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公安局、房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促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及日常工作;公安局、房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照本单位职责对相应有关证件进行核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好审核关,做到公平公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2.建立机制,加强督查。各中小学校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和机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教导主任抓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县教育局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宣传栏、电子屏等阵地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积极争取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规范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区属地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按照招生工作方案进行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凡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清退并不予注册学籍。

3.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招生纪律,落实招生责任,杜绝“打招呼、批条子”等破坏招生纪律现象。

4.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属城区户籍的取消拟申请学校的学位,非城区户籍的不再安排城区学校学位。

5.严禁买卖学位。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收受红包礼金买卖学位,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借招生谋取私利。

6.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学位充足学校,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编班;学位紧张学校,可适当提高班额,但不得突破班额上限。学校坚持免试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各学校不得开设“重点班”“快慢班”,教师均衡搭配,学校安排教师组合随机抽取教学班级。编班一次性完成,并在学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不得随意调整学生所在班级。

7.严格管理注册转学。全县中小学根据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学籍注册。学籍管理员在办理学籍注册时,逐一核查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来源,不得为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违规招生情况。学籍注册实行双人负责和交叉审核制度。严格管理毕业学期、学期中和跨市州转学,小学四年级以上转到市外就读须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坚持“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借读和空挂学籍。

8.严格落实执纪问责。建立多元复合监督举报机制,公布举报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停职再查办。对涉及买卖学位、择校分班“打招呼、批条子”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立案查处。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745-8250996(行政审批股) 

0745-8224764     0745- 8227670(基教股)

本招生办法从2025年招生开始实施,解释权归靖州县教育局所有。

附件:2025年靖州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须知

靖州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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