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靖州雅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23 10:12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靖州雅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靖州雅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7976.79m2,总建筑面积10174.69m2,其中门诊住院大楼7807.41m2、职工宿舍楼2312.08m2,共设置床位299张。本项目不设传染科。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全面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布设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预处理后与项目医疗废水一起排入院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排入镇污水管网引入甘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无名小溪,最后进入渠水。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臭气采取污水处理站加盖封闭+投加除臭剂,加强排风及周边绿化控制。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位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固废间拟设置于厂区门诊住院楼西侧,面积8㎡。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医疗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清掏污泥消毒干化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经专门容器收集后,交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五、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执法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