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甘棠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4:46 信息来源:靖州县甘棠镇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靖州县甘棠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镇主动公开信息14条,分别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信息2条,文件通知3条,资金信息2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甘棠镇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镇认真落实《靖州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领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有效利用宣传栏、公共服务大厅公告栏、各级媒体、广播,方便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了解政府动态、获取政务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公开及时。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建强队伍、健全机制、督促执行等监督保障举措,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队伍建设上,重点突出专业性和稳定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及时调整充实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监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党政办为主要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负责的局面,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的保障和监督。定期组织学习《条例》及最新规定要求,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健全机制上,继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拟定、公开、承办、归档“一个过程”的机制,有制度推动长效落实。督促执行上,成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把信息公开内容列为镇干部绩效考评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通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745-832021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们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还需完善;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强化。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条例》及其他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合理设置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加强窗口监督管理,优化服务体验,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不断提高服务公众水平。

2.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质量。在门户网站积极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的同时,紧密结合2024年重点工作,集中公开有关政策和解读,方便社会各界查阅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