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5:15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息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将反垄断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4)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落实竞争政策,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配合上级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25)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26)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8)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股、信用质量和广告网络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应急反应股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878.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63万元,减少4.53%,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7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8.94万元,占99.6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84万元,占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23万元,占51.52%;项目支出1395.54万元,占48.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68.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0.02万元,增长29.2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县级专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8.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0.02万元,增长29.2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县级专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3.96万元,占76.82%;教育(类)支出32.26万元,占1.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72万元,占1.91%;卫生健康(类)支出40.84万元,占1.42%;城乡社区(类)支出50.74万元,占1.7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68万元,占0.02%;其他(类)支出485.74万元,占16.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5.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6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8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运行,项目支出类型调整,导致行政运行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无年初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专项资金按实际支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3.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0%,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41万元,支出决算为2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运行、尽量减少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18.22万元,减少40.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运行、尽量减少接待。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运行、尽量减少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9.09万元,减少43.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来访团减少,交流学习、交叉检查次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运行,与上年相比减少9.13万元,减少38.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运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3万元,占44.4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68万元,占55.5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0个、来宾998人次,主要是交流学习、交叉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8万元,主要是汽油款、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维护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33 万元,减少12.17%。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13万元;用于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省茯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现场审查和论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会议,人数116人,内容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知识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对湖南省茯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现场审查和论证、人大代表评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开支培训费6.41万元,用于开展党建、事业人员网络培训,人数158人,内容为党员党性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事业人员教育;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建立了“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2023年年终支出决算数28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为1483.2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394.2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8.9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为26.41万元,公务接待费1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68万元;项目资金为1395.54万元。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如下:

1.履职根基有力夯实。

2.“四大安全”稳中向好。食品安全方面。全面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开展“农村食品治理”、“护苗”、“特殊食品”等专项整治,排查发现隐患145个,整改率100%。全县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100%。全年抽检食用农产品及食品783批次,合格765批次,合格率97.7%。药品安全方面,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真抓实干。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组建县、乡、村药品安全“两员”队伍,有效推动工作落实落地。积极部署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我县连续3年被市局评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全力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32家,抽查各类特种设备469台(部),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4份,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开展农资市场、烟花爆竹产品、消防器材、成品油等专项整治、电线电缆等工业产(商)品质量抽检,加大不合格消费品查处力度,国省市抽检消费品企业127批次,合格123批次,合格率96.8%;抽检消费品(工业产品)企业100批次,合格96批次,合格率96%,不合格批次已立案办理。

3.专项执法有效开展。一是强化价格监管。开展农资市场、燃气工程、电力、教育、医疗、房地产领域等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禁捕、扫黑除恶、禁毒、打击传销、市场领域交通顽瘴痼疾等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三是强化计量监管。开展全县计量专项整治,计量监管及检验检测工作,开展5.20世纪计量日的宣传活动,完成计量器具强检工作,截至目前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000多台件。四是加强消费维权。受理投诉案件389起,办结389起。五是强化监督执法办案。目前全局立案92起,结案87起,罚款金额77.8万余元。

4.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实现率100%,积极配合市场主体增量工作。截至目前,共有企业4438户、个体工商户17888户。市场主体总量达22326户。

5.“质量强县”全面推进。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制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积极备战2025年怀化市市长质量奖和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争取实现零的突破,无建议。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和《靖州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建立并实施品牌培育奖励制度。三是聚力扩大品牌效应。依托杨梅、茯苓、山核桃及本土特色品牌为载体,引导我县企业争创各级商标、名牌、质量奖,召开“杨梅产业品牌建设座谈会”、靖州杨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训会,获得15件省著名商标,完成“靖州杨梅”、“靖州茯苓”商标备案及地理标识使用29家。四是完善检测体系。建成湘黔桂三省周边最大的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资质“双认证”已正式通过,检验参数达500项以上。积极筹建湖南省茯苓及其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巩固我县茯苓产业全国核心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单位绩效评价队伍有待加强,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4.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靖州县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                 141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

靖州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夏光辛

联络电话

人员编制

86

实有人数

105

职能职责概述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息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四)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落实竞争政策,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配合上级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三)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五)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

年度主要工作

内容

任务1:履职根基有力夯实。

任务2:“四大安全”稳中向好。

任务3:专项执法有效开展。

任务4: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任务5:“质量强县”全面推进。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3年,我局先后被省、市局授予“全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省食品安全工作A级(先进)单位、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先进单位、市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优秀单位、市标准化工作成效明显先进单位、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A类单位等荣誉称号,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878.77

0

2868.94

0

0

9.84

1、局机关

2878.77

0

2868.94

0

0

9.84

2、二级机构1

0

0

0

0

0

0

3、二级机构2

0

0

0

0

0

0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878.77

1483.23

1394.26

88.97

1395.54

0

0

1、局机关

2878.77

1483.23

1394.26

88.97

1395.54

0

0

2、二级机构1

0

0

0

0

0

0

0

3、二级机构2

0

0

0

0

0

0

0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6.41

11.73

14.68

0

0

1、局机关

26.41

11.73

14.68

0

0

2、二级机构1

0

0

0

0

0

3、二级机构2

0

0

0

0

0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575.84

1575.84

0

0

1、局机关

0

0

0

0

2、二级机构1

0

0

0

0

3、二级机构2

0

0

0

0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履职根基有力夯实。

目标2:“四大安全”稳中向好。

目标3:专项执法有效开展。

目标4: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目标5:“质量强县”全面推进。

基本完成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

目标及实

施计划完

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查食品行业

≥2700家

2560家

检查药品行业

≥116家

310家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37家

169家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率

100%

100%

检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完成情况

100%

100%

时效指标

工作按期完成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三公经费不超预算

51.30万元

26.41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社会效益指标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优化市场服务水平,提高基层队伍监管能力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80%

86%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5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夏光辛

党组书记、局长

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何群雄

总工程师

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莉华

计财股股长

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丽华

计财股股员

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4 年 4 月 15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24 年 4 月 15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杨莉华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2019年4月出台的县市场监督管理三定方案中,共有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29名(含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编制16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全局实有在职人员86名,行政人员43名(含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人员43名;临聘用人员15名(含1名劳务派遣);现有退休人员71名,提前退休人员8人。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计财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股、信用质量和广告网络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应急反应股。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3年年终支出决算数28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483.23万元,项目资金为1395.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及各类专项工作支出。主要内容包含:

1.履职根基有力夯实。2.“四大安全”稳中向好。3.专项执法有效开展。4.营商环境不断优化。5.“质量强县”全面推进。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年终基本支出决算数1483.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394.26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8.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业务支出等。其中:三公经费支出为26.41万元,公务接待费1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3年收入项目资金合计为1395.54万元,支出专项资金合计1395.54万元,用于单位各项日常工作开展。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项目资金为1395.54万元。用于优化营商环境;产商品计量检定;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价格监督;乡(镇)商品市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长江流域禁捕;巩卫;检验检测中心;执法办案;监督抽检;知识产权奖励;示范县创建;丧葬等工作。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按时按进度支付相关经费,按时填报绩效相关报告。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开支审批管理办法。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年终支出决算数28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为1483.2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394.2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8.9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为26.41万元,公务接待费1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68万元;项目资金为1395.54万元。

2023年资金主要用于:

(一)履职根基有力夯实。一是敏感词深入开展。扎实开展敏感词,全局党员干部全程参加学习教育,领导带头检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落实。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难点问题,把敏感词的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狠抓廉政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细节、抓节点、抓重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阵地管理和导向管理。狠抓问题整改,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三是行风整治行动全面落地。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全县市场监督领域行风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单立行立改、全程纠建并举,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强化干部职工以优良行风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的意识。

(二)“四大安全”稳中向好。食品安全方面。全面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2023年督导率100%。推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已完成4个快速检测实验室及鑫汇中央广场食品安全示范街项目建设工作。实现玉麟庵活禽交易主体、飞山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标准化管理。开展“农村食品治理”、“护苗”、“特殊食品”等专项整治,排查发现隐患145个,整改率100%。全县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100%。全年抽检食用农产品及食品783批次,合格765批次,合格率97.7%。推进食品安全“五进”,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风险防控”等宣传,制作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保健食品宣传表情包16个,已被省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并推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网络点击量达40万次,表情包下载及发送量达4600余次。药品安全方面,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真抓实干。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组建县、乡、村药品安全“两员”队伍,有效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建立智慧监管体系,接入“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36家。修正药业成功落户靖州,在各部门大力支持下,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开展药、械、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大力整顿规范药械化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检查企业278家,下达再改72家,已整改到位。开展药品科技活动周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安全用药。积极部署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我县连续3年被市局评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全力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对靖州和侬民族酒店有限公司、佳慧超市、靖州盛达游乐发展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对靖州台泥水泥、中联燃气等19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32家,抽查各类特种设备469台(部),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4份,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开展农资市场、烟花爆竹产品、消防器材、成品油等专项整治、电线电缆等工业产(商)品质量抽检,加大不合格消费品查处力度,国省市抽检消费品企业127批次,合格123批次,合格率96.8%;抽检消费品(工业产品)企业100批次,合格96批次,合格率96%,不合格批次已立案办理。

(三)专项执法有效开展。一是强化价格监管。开展农资市场、燃气工程、电力、教育、医疗、房地产领域等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禁捕、扫黑除恶、禁毒、打击传销、市场领域交通顽瘴痼疾等整治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三是强化计量监管。开展全县计量专项整治,计量监管及检验检测工作,开展5.20世纪计量日的宣传活动,完成计量器具强检工作,截至目前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000多台件。四是加强消费维权。受理投诉案件389起,办结389起。五是强化监督执法办案。目前全局立案92起,结案87起,罚款金额77.8万余元。

(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件事一次办”实现率100%,积极配合市场主体增量工作。截至目前,共有企业4438户、个体工商户17888户。市场主体总量达22326户。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多措并举推进年报工作,企业年报率96.74%。二是严格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和信用核查制度,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移入、移出工作。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3年,我县部门覆盖率、任务完成率、任务公示率均达100%。四是试点政银合作,助力企业开办。在工商银行设置企业开办代办服务网点,开展政银合作。企业可在合作银行网点享受全程免费帮办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全套备案公章免费刻制等服务,大幅提升企业多点、就近开办的便利度。

(五)“质量强县”全面推进。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制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开展2023年靖州县首届县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并圆满完成。将县长质量奖奖金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积极备战2025年怀化市市长质量奖和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争取实现零的突破。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和《靖州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建立并实施品牌培育奖励制度。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对产品商标品牌进行帮扶指导,鼓励企业发展靖州特色品牌,“靖州杨梅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通过省级评审,并获得授牌。三是聚力扩大品牌效应。依托杨梅、茯苓、山核桃及本土特色品牌为载体,引导我县企业争创各级商标、名牌、质量奖,召开“杨梅产业品牌建设座谈会”、靖州杨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训会,获得15件省著名商标,完成“靖州杨梅”、“靖州茯苓”商标备案及地理标识使用29家。靖州茯苓技术栽培规程、靖州茯苓菌种两个标准同时申报国家标准,目前,靖州茯苓技术栽培规程已得到国标院专家的通过,并进行登记和下一步发布工作完善,2024年继续申报茯苓菌种国标。四是完善检测体系。建成湘黔桂三省周边最大的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资质“双认证”已正式通过,检验参数达500项以上。积极筹建湖南省茯苓及其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巩固我县茯苓产业全国核心地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数量与监管职能不匹配。市场监督管涉及业务范围广、职能职责多,工作压力大。面临人员流失、向外抽(借)调、年龄老化、新人难进等困难,距离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还有很大困难。

2.市场监管专业人员配置不足。缺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领域专业监管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中捉襟见肘,制约监管和执法办案效果。

3.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不足。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等经费不足,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检验检测设备缺乏,无法满足监管执法需要,制约监管效能的提升。

4.市场监管工作联动不足。市场监管工作涉及面广,跨部门协调工作难度大、社会支持和参与不足。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专业素质。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4.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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