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3-12-28 11:28 信息来源: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执法类别

法制审核范围

审核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资料

审核内容

审核期限

1

行政许可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符合听证条件,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

(三)拟做出撤回或者撤销决定的行政许可;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许可承办机构

调查终结报告以及拟做出许可决定的相关材料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有效;

(二)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四)举行听证的,是否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依法履行的程序是否完整,决定是否适当。

收到送审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2

行政处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

(五)拟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

(六)拟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七)局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情形。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

办案机构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相关材料

(一)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四)定性是否准确;

(五)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处理是否适当。

收到送审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3

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相关部门

相关材料

视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