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8 15:54 信息来源:靖州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靖州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研究,报靖州县编委会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不动产登记中心专技岗位: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能适应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职责的要求;

4、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1)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林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工作时间3年以上,服务期满(退伍士官安置到乡镇的满3年以上)。

(3)2019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3、在单位有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自然资源局研究,报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选调聘计划。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6日

(2)报名地点:靖州县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9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②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③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面试

(1)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面试试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0日

面试地点:靖州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小会议室

3、考核

(1)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考核方法为:

    ①德(20分):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品德高尚;大公无私、 牺牲精神、相容性等;工作中原则性、事业心、责任感、政策性强。

不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扣2分,平时工作无原则,不负责任扣2分;工作中不顾全大局扣2分。

    ②能(20分):具有分析判断事物准确性、周密性、敏感性、预见性、果断性、条理性、灵活性;具有决策、用人、协调、解决问题和计划能力及创造、执行能力。具有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说服能力、归纳能力。

办事推诿扣1分,不能与同事团结协作扣1分,

    ③勤(20分):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工作中一丝不苟;平时肯学肯钻、任劳任怨;达到了单位规定的出勤率。

    工作不主动、挑三拣四扣2分,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扣3分,出现工作失误不能主动承担责任的扣2分。

    ④绩(20分):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事效率高,无重大失误。

近三年年度考核,每获得一次县优秀,加1分;近三年,获得县先进工作者加2分,获得市先进工作者加3分,获得省先进工作者加4分。

    ⑤廉(20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无违纪现象;自身修养,爱好健康向上,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行为扣3分/起;近三年被单位通报一次扣2分/起,被县纪委通报一次扣3分/起,被市纪委通报一次扣4分/起。

(2)考核时间: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2日

(3)考核组人员:靖州县自然资源局选调工作小组

4、体检

按面试和考核综合成绩,取成绩前2名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

5、公示及选调

考试考核结束后,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1、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2、本次选调工作全程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举报电话:0745—8210487

咨询电话:18166168005  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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