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5 09:39 信息来源:靖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3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情况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学法计划。制定《靖州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靖州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学法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业务培训等工作相融合,纳入党组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党支部理论学习会议等。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按照一月一主题、一季度一研讨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方式,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主要负责人法治讲座1次,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强化党内法规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分层次、分步骤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细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法制审核质量。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动态巡查、卫片图斑核查等工作,通过现场解答的方式,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通过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多次组织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律法规业务政策培训,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内容,加深自然资源管理人员对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形势、主要任务、法律制度、违法违规责任和执法措施等内容的掌握,依法依规管好用好自然资源。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学法讲法、模范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节、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法治与自然资源相结合。一是严厉抓实耕地保护。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田长的田长制工作委员会,下发《靖州县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县级田长19个、乡级田长80个、村级田长127个、网格田长604个。实行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一月一调度、分管县领导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2023年恢复耕地任务8000亩,现已完成恢复耕地8200亩。二是依法开采利用矿产资源。“夏季攻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面积50公顷,有主责任矿山修复面积5.17公顷,今年已全面完成修复任务。三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编制完成“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制定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助乡镇全面排查14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5664户切坡建房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灾点派专人监测,至今全县未发生任何地质灾害伤亡事件。

(二)全面深化服务改革。一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2022年在湖南省首创多层次可视化生态产品经营权登记系统,避免了以往办理经营权转移登记将会造成原产权人信息被覆盖的情况,在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经营权,真正做到了“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三链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受到湖南省政府综合大督查通报表,2023年7月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改司在林改动态2023年第2期进行了推广;8月28日,省委书记沈晓明同志在省委、省政府县域经济发展座谈会上对我县该项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了表扬和推广;成功获批全国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二是提升办证服务质量。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将通知规定的办理时限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办结。2023年1至9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办理申请8022起,办结8022起,办结率100%,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30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143份,出具产调证明4579份。同时,根据《靖州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域内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今年来共办理渠阳里一和二期、书香名邸及万隆水都二期四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不动产登记,实现了“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常态化。三是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在靖企业,在“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思路,推出“竣工即办证”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湖南骅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办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同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竣工即办证”的“一站式服务”。

(三)严格执法,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开展卫片执法。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监察、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矿山巡查45次,及时制止盗采行为1起,受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5宗,收缴罚没款130.85万元。二是切实做好问题整改。成立靖州县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责任状。2022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图斑32个,涉及自然资源问题1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2023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图斑36个,涉及自然资源问题33个,已整改30个,整改率90.9%。三是全力化解遗留问题。认真梳理自然资源领域遗留问题,按照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小产权房开发、不动产登记等问题进行分类,建立清单,明确责任,按期分类化解。目前,省委巡视交办的45个项目已公告进入办证程序的40个,项目化解率达88.9%;应发商品房不动产权证7229本,已发4538本,发证率62.8%。

三、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实行目标责任清单管理。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作用,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全局上下逐步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决策体系。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核实执法证人员信息,填报执法人员统计表,组织业务轮训,换发执法证46件,新申领人员16名。

(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与行政应诉情况。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诉讼及行政裁决案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法制机构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谁行政、谁应诉”制度,局领导带头出庭应诉,2023年自然资源局领导出庭应诉达到100%。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事后进行详细分析研究,吸取经验教训,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8宗,已结案,案件均胜诉。

(三)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我局结合“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门户网站、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标语、在单位门口开展集中宣传等形式,普及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政策落实全过程贯彻“法治”二字,不折不扣坚持法规制度的“红线”。认真开展干部执法法治教育学习考试工作,共开展集体学法四次,考试三次。组织全局在编人员按照要求在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上完成2023年度学法考试任务,所有在编人员均按时完成学法考试要求,报考率、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


                               靖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