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场地平整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备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2-05 15:28 信息来源:靖州县水利局

靖州县九苓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和《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建设项目位于靖州县产业开发区茯苓科技产业园,南临岩泉路,G209国道以西。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84hm²,全部为永久占地面积,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29万立方米,回填总量1.45万立方米,弃方0.84立方米。项目定于2023年2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5月完工,建设期为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8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项目位于靖州县产业开发区茯苓科技产业园,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土石方开挖及废弃,增加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6.0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3.84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好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

(四)所需砂、石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招投标文件,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定义务

(一)依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依法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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