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历年统筹涉农整合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0:08 信息来源:靖州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靖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历年统筹涉农整合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4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历年统筹涉农整合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优化资金配置,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历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历年的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报账后未使用完的退回资金,共计540.3506万元。

二、分配原则

坚持以钱定事,不给本级财政增添负担。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项目。本次项目安排不能完工项目不纳入、负面清单项目不纳入,科学有序安排使用历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和衔接结余资金项目计划。

三、项目安排

历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结余资金安排540.3506万元,共涉及项目11个(详情见附件)。具体分配如下:

(一)农业基础设施:7个项目涉及资金512.5871万元。分别是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5个项目涉及资金442.7万, 横江桥村村容村貌项目150万、爱国村村容村貌项目150万、戈村村容村貌项目47.5万、八一村村容村貌项目47.7万、十里村村容村貌项目47.5万;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大林村5、6、7、10组团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8.7175万元。地笋村南山团寨消防池建设项目21.1696万元。

(二)产业生产发展:4个项目涉及资金27.7635万元。分别是沙堆村水稻种植基地建设项目20万元、补发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奖补项目0.181万元、补发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养殖炎凰七彩蛋鸡项目0.3万元、补发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7.282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文件)的要求,真实、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对各乡镇、各单位的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对巩固脱贫效果好,项目建设质量优、支出进度完成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质量差、支出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予以严肃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迅速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审批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修改和变更项目。统筹整合资金结余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借、挪用和套取资金。

附件: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历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结余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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