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1-24 11:30 信息来源: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靖发改审〔2023〕2号


关于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九苓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的《关于办理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根据县人民政府相关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1-431229-04-01-705642。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靖州县产业开发区茯苓科技产业园。项目占地53172.30㎡(其中岩石范围6356.80㎡),挖方量约为31814.37m³(其中岩石方量10945.71m³),填方量约为18725.78m³。

三、项目单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九苓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耿有为,主要经营范围: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6.1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3.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64万元,预备费14.5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单位自筹。请按《靖州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中必须招标条件的,可以无须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六、项目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