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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靖州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14:38 信息来源:靖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靖安委办〔2022〕9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靖州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办发〔2022〕4号)和《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怀化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安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制定了《靖州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认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抓好贯彻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安委办关于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靖州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深入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靖州落地生根,推动全县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确保实现“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非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工作目标,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化理论学习和宣讲,确保重要理论入脑入心、深学笃行。一是组织学习研讨。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二是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要求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辖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找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问题症结,创新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责任。三是赠送一本责任手册。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汇编成册,统一模板,由县安委办负责印制赠送给辖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

(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一是组织专题宣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提请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二是组织专题宣传。协调推动辖区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专版,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持续报道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三)大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企业层面:一是以主动接受采访、直播访谈、撰写文章等形式,开展“第一责任人”谈责任活动;二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议,向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扎实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自查自改清单;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五是积极组织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作出履职承诺。部门层面:一是加强职责宣传。通过制作视频动画、H5、宣传片、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推动全县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知责明责。二是组织学考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紧扣“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促其牢记自身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四是开展隐患身边查。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案例警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等工作安排,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联动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采取拍摄制作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覆盖播放《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警示教育片,确保收看效果、不留死角。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自建房安全“三个集中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乡镇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是加大曝光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开设“大检查曝光台”,公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企业:重点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一会三卡”等活动,强化源头治理。进农村:依托“村村响”等平台,对农村群众开展防溺水、防家庭火灾、防森林火灾、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进社区:发挥安全网格员的宣传发动作用,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推进应急知识在社区普及。进学校:利用上安全第一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突出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踩踏等安全教育。进家庭:通过发放安全宣传产品,以及发布居民家庭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议清单等,推动安全宣传进家庭。要坚持以点带面,结合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巩固等工作,推动各地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打造一批安全宣传“五进”示范样板乡镇、村(社区)。县乡两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六)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一是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走进企业,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学校、企业、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赶集日摆摊设点开展面对面安全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讲解安全知识、开展安全体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安全知识、救灾避险方法等。四是组织编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节目;积极引导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最美应急人”演讲比赛,引导公众关注安全生产,关心应急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题,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成立以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符文潮任主任,县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组委会副主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同志任委员的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巧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邀请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加强策划,创新形式和载体,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基层,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深、做实、做细。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各乡镇至少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2幅以上,悬挂横幅5条以上;各部门至少悬挂横幅3条以上,并督促行业领域各企业至少悬挂横幅2条以上),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相结合,与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公民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面向公众,深入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以活动实效确保安全生产成效。

请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市在靖有关重点企业于5月27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并加入靖州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微信工作群,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月6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27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情况及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代经伟  0745-8251785

电子邮箱:842372580@qq.com

附件:靖州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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