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锹里地区苗侗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

发布时间:2024-09-30 10:27 信息来源:靖州县统战部

湖南锹里地区苗侗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统战部调研课题组

锹里地区,是一个地理空间概念,也是一个文化概念,它经历了农具“锹”,再到田土规则——“三锹”,进而成为族群的他称或自称:“锹家”、“锹上”,最后发展成为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地方社会的一部分——“锹里”。随着历史的变迁,其部分地域改隶属贵州省,也就有了湘黔“内锹”和“外锹”之分。本文中的“锹里”指向为湖南省靖州县所辖部分,即“内锹”,区域由东南向西北沿湘黔两省交界延伸,范围包括新厂镇地交村;平茶镇江边村、棉花村;藕团乡新街村、康头村、老里村;三锹乡菜地村、地妙村、三锹村、元贞凤冲村、地笋村;大堡子镇铜锣村、岩湾村、塘款村、三江村等,国土面积250平方公里,人口2.4万人,主体民族为苗族和侗族。

锹里地区“三锹人”族群,长期处于周边地域几种不同政治势力身份人群居住包围之下,自宋代以来,透过桎梏的藩篱,被动抑或是主动地接受国家进程的统治与管理,并与周边其它苗族、侗族以及陆续进入的汉族进行互动,世代共居,和谐相处。在长期互动过程中,这个边缘族群不仅没有被历史所湮没,反而使族群得到不断发展壮大,尤其是富有浓郁特色的民族文化,奇迹的传承和保留下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学界开始进入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经过几十年的积淀,取得了相应的学术成果。但是未能以较为详实的历史现象和史实事物揭示民族和谐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借鉴、互相尊重、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本质和规律。2022年,靖州县委统战部调研课题组通过大量的田野调查,组合文献资料,进行多维审视和剖析,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进行系统性、规范性的提炼总结,抛砖引玉,以期把锹里地区苗侗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引向深入。

一、锹里地区苗侗汉民族之间与国家力量互动的历史过程

(一)羁縻制度时期(宋元时期)

1.羁縻与郡县管理探索时期

溯宋以上,湘黔桂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一直是国家政权的“化外之地”,朝廷一直对此实行羁縻之策。《资治通鉴》载:“蒋勋求为邵州刺史,刘建锋不许,勋乃与邓继崇起兵,连飞山、梅山蛮寇湘潭,据邵州,使其将申德昌屯定胜镇以扼潭人”。这是最早关于靖州飞山蛮的文献记录。飞山蛮首领杨再思在战火纷飞的“五代十国”时期,奉唐为正溯,杨氏后裔居诚微州,号十峒首领,以其族姓散掌州峒。太平兴国四年(979年),首领杨蕴始来内附,命为诚州刺史。因杨再思维护一统,开化诚州功绩显赫,威名远播,元、明、清历代王朝对他五次封侯、一次封公、两次封王,清同治七年(1868年)“奉旨列入祀典”。湘黔桂边境苗、侗、瑶、土家族等民众将杨再思视为共同祖先。杨再思所辖“十峒”,其中的洪州、潭溪、新化、亮寨、湖耳等几个蛮夷司呈扇形与锹里各寨相壤,由于“十峒”特殊的土司社会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土司寨与锹寨之间形成了交往的壁垒,直至清末,两寨之间交往稀疏。

自宋初开始,飞山蛮地区民族首领通过竞争的方式纷纷向朝廷称贡求封,以换取中央政府册封的世袭首领地位,取得对这一区域的实际控制权。由于宋朝廷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掌控能力有限,因此采取了一系列的绥靖政策,允许地方首领维持原有的统治,尽管如此,以汉族官僚为代表的地主经济势力不断向飞山蛮地区进行渗透,且范围和力度不断扩张,引发了飞山蛮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的矛盾,并且逐渐显现出来。少数民族首领的反叛活动,省民(地主经济下的汉族官僚、汉人,包括一些少数民族利益获得者)与蛮(土司治下的人群)之间的冲突(土地、资源纠纷)日益激化。熙宁九年(1076),宋朝收复羁縻诚州。明洪武《靖州志》中载:“熙宁九年,始得诚州焉,诚为中国州自此始。”然而朝廷对边地开拓的信心和决心摇摆不定,城寨反复易置,诚州改为渠阳军,旋为渠阳砦。这些反复的过程,使章等人的开边活动受到阻碍,直到崇宁二年(1103),朝廷的绥靖政策有所改变,羁縻诚州被置为靖州。

由于北宋中后期在靖州一带的两次招慰土著,开边拓土都是游进而又急退,没有长期稳定的政策引导和劝服。边臣“邀功献议”,“张皇事势、侥幸恩赏”,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同时边吏对土著“失于抚遏,遂尔扇摇”,于是又对新设羁縻州县悉弃置不问,或处置不力。进入南宋后,朝廷对靖州边地的经略力度有所加强,征讨平定了乾道三年(1167)靖州中洞姚民敖起事以及景定二年(1261)靖州边地湖耳司蛮起事。

纵观两宋时期,是靖州等湘黔桂边羁縻制度与郡县制度的交替时期,汉民族和各族群逐渐展开了一系列交往和互动。汉族的先进文化,先进的生产活方式逐渐被其它族群所接受,四面八方的民人,通过种种途径进入,改变了这一区域从来是蛮夷之地的格局,而成为夷汉犬牙交错,互为你我的多民族多族群互动的区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新的“三锹”族群开始生成和出现。

2.“三锹”规则的制订和“三锹”族群的建构

“三锹”一称,由来已久,至迟在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官方文献之中便有记载。康熙《靖州直隶州志》有载:“新抚州三锹苗民吴乔元等丈报田壹拾玖顷肆亩玖分叁厘。”这是目前能见到的较早的直接提及“三锹”的历史文献。从寥寥数语中,官方用“苗民”来归类“吴乔元”等人的族群身份,“新抚州三锹”指出了苗民所生活的地域——靖州西南部四乡河流域寨市里、中洞里、六团里之‘锹民’。根据本次田野调查资料证实:“吴乔元”系寨市里苗九寨之三江溪寨寨民。

“锹”,从金、秋声本义为挖土或铲其它东西的器具。这种中原一带常用的农具何时进入南方山区,已无证可考。清光绪年间,寨市里士人蒋贵善所著《松竹斋杂论》,记述了他与地方款首龙彩鹤关于“锹”的问答:“余询彩鹤,锹当何解?”答曰:宋败元鼎明继,鹅当地兵勇徙民携妻幼匿民我地,尔等本中原之人,善使锹,土人谓之锹也,后溶为主人矣!……吾里先祖聚牛筋岭……令之齐款乃以锹地称,一款一锹,类其域也。”

关于“三锹”,吉首大学杨庭硕先生曾作过分析,他提出“三锹”得名是由于平旷农田边缘山区,沿三锹以上之地尽归苗峒自由利用之说。锹里地区民间学者陆湘之推断:“三锹”是古代先民根据生产实践所制定出来的避免林地和农田间隔纠纷所制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在某一时期得到朝廷或者地方官府的认可,并在此基础上约定俗成,来表达拥有山林田土的合法性,也因此造成了山地族群和河谷族群在山林田土认知惯性上的区别,而来自于坚持“三锹”权利的人群则被河谷地带的称为“锹”,并进一步成为人群的自称或他称,久而久之,田土规则演化为族群名称。

“三锹”对山林田土范围管业的约定俗成,后来逐步演变为人群或族群的自称或他称,继而发展成为民间地域联盟的代称以及郡县制下的里甲系统的一部分,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嬗变过程。

元朝统治后,仍然沿袭前朝的方法,将苗侗民分为“省民”、“熟户”,与生苗区别对待。从李诵《受降台记》中“痤白羊白豕於其下受其降,又从夷俗斫铁歃血而誓之曰……无贪我省地,无害我省民”的句子来分析,北宋淳熙年间,靖州西南地区中的一部分已经成为“省民”“省地”,汉族同苗侗民错居、聚居在一起。

(二)卫所制度时期(1368-1730年)

湘黔桂边区族群活动最活跃的时期,是元明清三朝。元朝建立以后,实行经营西南策略,一方面加强对土著蛮夷的防御,另一方面加紧对西南区域的开发,中原、湘楚、江右汉民或其它人群进入这一地区。因此,锹地人群的来源趋向多样性和复杂性。明朝五开卫下平茶千户所百户长刘歆在其《渠阳边防考》中说:“按渠阳治境诸类种落,大概有:曰生苗,曰熟苗,曰峒蛮。生苗者不服王化;熟苗者则或梗或附,向背无常,此皆有苗遗种之滋蔓者;其曰峒蛮者,乃盘瓠犬种,间有姓氏同华人者,则省地郡县,历代逃窜之余孽耳”。从这段话中,可以理解锹地汉姓的来历和人群的结构形成,在民间文献和传说中,除“鹅颈大”等传说故事外,黄柏寨立于乾隆五十三年的《克昌厥后》碑云:“我祖籍吉安府口鹅,奔靖州后入洞夷,永乐昆仲破盘之散,一盘上黄潘老,二过芙蓉金殿,一转江东靖州。”潘姓加之宋代落担于锹地的吴姓、龙姓,加上土著杨姓,构成了锹人的主要架构后有“劁猪佬”吴刚,“卖柴汉”潘富元,“卖油郎”龙彪偶遇,金兰结义成为异姓兄弟的故事,并在此基础上有了“黄柏六户(潘、龙、陆、吴、马、熊)”“三排半”的村寨兄弟的种种附会和传说。明朝建立,朱元璋进一步加大对西南的开发,实行“调北填南”,“移民就宽乡”以及在全国范围来推行卫所制度。洪武初年,设置靖州卫,洪武十八年(1385)和三十年(1398)分别设置五开卫和铜鼓卫,三卫皆受靖州府节制。三卫领兵数万,分别驻扎在靖州、黎平府地域,实行“军民分治”和“夷汉分治”的策略。

“军民分治”,首先严格区分军籍和民籍,制订籍册,纳入不同的系统进行管理,军屯归卫所,民籍归府县,不能混淆,永远固定,严格区分。

“夷汉分治”,就是将“熟苗”区和“生苗”区的民众区分隔离开来,民不入蛮境,苗不入汉地。经过宋元几百年的治理,靖州府辖的河谷丘陵地带的人群相继成为“省民”、“熟户”。明初,实行军民户籍制度,古一、古二里、寨市里、中洞里、六团里村寨被划为民籍,编户入籍,纳粮贡赋。天顺二年(1458),靖州参将李震议定章程:“官命三千三,军命三百三,民命三十三,苗命三两三钱”,不同籍别有着不同的法律地位。而在四乡河流域地段上游高山峡谷的“三锹人”族群却被排斥在外,被视为“生苗”,没有纳籍,不交赋税,不服徭役,附籍于寨市里,被称为“寨市里苗九寨”。

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在实施卫所制度的300年过程中,统治阶层一直把“三锹人”族群置于国家管理体制之外的边缘,屈居于国家政权坐标最下层。

资源的匮乏,强权的打压,族际之间的纷争和过结,天灾人祸的危害,卑微低贱且被社会制度所固化的世袭的“苗夷”身份,不可能通过迁徙或移居到民寨和军屯寨,从而获得新的身份。同样,相邻土司寨亦不可能接受或允许锹人进入。

为了争取更多的政治地位,“三锹人”族群一方面努力扩大族群认同的范围,由最初的寨市里苗九寨核心区域沿着湘黔边界内西北方向的非土司寨拓展,进行族际的互动交往和融合,另一方面积极进行族群的自我进化,不断学习汉族先进文化和其它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权,以确定在地方社会中的合法性、权威性,进而寻求在国家政权坐标中的应有位置,脱离长期桎梏的“附籍”身份而进入主流社会。

(三)改土归流时期(1730-清末)

1.“三锹”族群的分化

明朝中期后,屯田制逐渐衰败,卫所体制动摇。清朝入关后,卫所继续存在80余年。但清廷对卫所逐步改造,裁撤千户所、百户所,军屯变民屯,军户变为民户。雍正五年(1727),将五开卫改为开泰县,铜鼓卫改为锦屏县,并入黎平府,雍正八年(1730)将溆浦、武冈等远屯地一并划入湖南, 300余年卫所制度终结。

明清交替之际,靖州一度成为抗清反清的战场,社会剧烈动荡,在这种背景下,“三锹人”族群为躲避动乱,其中有的被迫迁徙逃亡,迁徙的路线大致分为三个方向:一向北迁徙至湖北、重庆、四川等,在四川的乐至县、大足县仍有部分锹人后裔,其发音体系被语言学界称之“靖州腔”;二往东南迁徙至湘黔桂三省坡周围,形成一个新的“亚族群”——草苗;三往西南黎平、锦屏交界地,也形成一个新的亚族群——三锹人。

锹里地区在清朝的二百多年里,人口流动迁徙从来没有停止。清康熙年间,天柱远口一带吴姓等酸汤苗陆续进入凤冲地笋一带,雍正乾隆朝间,古一里民寨谢姓、寨市里藕团张姓从民寨分别迁往寨市里苗九寨的高营寨、塘保寨以及高坡寨。这就是(生)苗→熟苗→汉人→苗(生)的例证。雍正五年,取消民不入蛮境,蛮不入汉境禁令后,各种手工艺人,小商贩进入锹寨经营手艺或从事商贸活动,有相当一部分落籍,成为了苗族或侗族,此种情况以寨市里苗九寨滥泥冲、塘保最为突出。

2.“三锹”族群与国家力量之间的互动进程

清代统治阶层,在对待少数民族问题上,特别强调“天下内外一体”,并不将“苗蛮”视为洪水猛兽和异类加以排斥,在借助于军事力量巩固其统治秩序的同时,颁布一系列消除“化外”“改土归流”“开辟苗疆”的政令,逐步实行镇压、隔离、防范、笼络、怀柔相结合的政策。主要措施有:一是编户入籍。建立管理行政、钱粮、治安的基层机构。在锹里地区,将原先附籍于寨市里、中洞里、六团里、由一里、由二里的苗寨全部纳入民籍系统,编户入籍,清理丁户,按田亩数定赋起科。委任寨长、长等职,“以苗夷制苗夷”,日常行政事务由州府委派长、寨佬按款约进行治理,重大事情如合大款等必须赴零溪巡检司报告,获准后可以实施进行。二是设立“关隘”。清代,在民苗相邻的边关上设零溪司、三岩桥汛,茶塘关、黄泥关、大梁关,驻兵把守,并定期会巡。其目的在于划分和厘清所谓的民苗界址,限定苗民与客民(熟苗)生活地域的范围。三是实行“化导政策”。康熙四十三年(1704)后,朝廷允许苗侗族子弟参加科举考试,给予苗侗子弟追求上进、追求功名的机遇。此后,汉学教育风行草偃,私塾、学堂、社学、义学在苗侗寨相继开办。乾隆初年,皂里苗寨,就有七名生员。四是强调“因俗而治”“因地而治”。统治阶层对锹里地区苗侗少数民族内部的生活习惯和信仰并未给予过多的干扰。

经过对地方志的梳理可以发现,“三锹”涵盖的具体村寨范围是不断发展和变动的。据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编撰的《直隶靖州志》中载:靖州下辖二十里,其中“民里十六,苗里三,归并屯里一”在“则壤”条目下记录苗里为“寨市乡、中洞乡、六团乡”,“新抚州三锹苗民吴乔元等丈报田壹拾玖顷肆亩玖分叁厘”。在之后的乾隆《直隶靖州志》中有“旧苗三里之外,有杂居由一里、由二里之苗十五寨,又寨市里中另编有三锹之苗九寨,此皆仍苗故俗,不与三里旧苗同,亦未另分里数,故从附各屯里后置,而今列于苗前,又以分示汉夷之别”。

从官方文件中,“三锹里”一说,专指寨市里苗九寨,此外,在乾隆靖州志以及后来的道光直隶靖州志中所绘舆图中,列出三个旧苗里以及由一里、由二里两个民里,但在寨市里旁边单列出三锹,显示出三锹苗寨长附属于寨市里既有基层政权体系,但又自成一体。

3.族际交往的进一步扩大

事实上,卫所制度期间,三锹人作为附籍人,其社会交往被严格限制,在锹里人的腹背,一面是民寨和军屯寨,另一面是土司寨。因此,只能将交往的方向和范围向北拓展。

清中期后,族群互动进一步加强,至道光二十一年(1849),“锹里”已经不再专指寨市里苗九寨,已经包括二十四寨中的大部分村寨。随着“三锹”范围的不断扩展,后来衍生出内三锹和外三锹,简称内锹、外锹。《靖州乡土志》云:“锹里,在州治西距城五十里,东界由一、由二、寨市、中洞,西界贵州锦屏,南界州开泰,北界贵州天柱。”内锹又衍生出上中下三锹,上锹为“三锹”的发源地,寨市里苗九寨,中锹为由一里苗九寨(又名黄柏六户三排半),下锹为由二里苗六寨,共二十四寨《靖州乡土志》把锹里与其余十九里并列于地方志中,表明锹里各寨已经正式进入国家里甲系统。

锹人族群互动的标志之二——湘黔48寨。雍正四年(1726),天柱县改隶贵州镇远府,故名湘黔48寨,分布在今贵州省天柱县、锦屏县的24寨成为外锹24寨。

族群互动的另外一个标志:三十三锹。光绪《黎平府志》载:“东路为潭溪、铁炉、苗坡、平茶至马路口交靖州界,此路苗区系草坪一带峒苗,纠合三十三锹苗匪为害……”,民间相传也有“先开平茶四乡所,后开靖州花鼓楼,古一古二吃牯藏,三十三锹开茶房”,“三十三锹织花带,林源上堡绣花鞋”的山歌传唱“三十三锹”是以靖州寨市里苗九寨为核心区域逐渐向周围苗侗聚居区延伸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在族源上相同或相近,在地缘上联系紧密,在语言、服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等相同或相近的联盟性款组织。这个组织从明代中叶开始,在清代中叶后基本形成,范围涉及湖南贵州两省三交界的天柱县、黎平县、锦屏县、绥宁县、通道县以及三省坡周围的花苗、草苗,清中后期逐渐衰弱,不再经常性的进行合款活动,民国期间,退出历史舞台

进入清代后,锹寨与周边的民寨的交往也日益活跃起来,重点体现在经济领域和文化领域等方面。但与周边土司寨的交往较少,只有由二里苗寨与湖耳司属金山寨、元贞寨等少数村寨之间有着族际交往。

二、锹里地区苗侗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就的具体表现

(一)民间信仰的相互吸收

在历史上,锹里地区最早信仰的对象是祖先和自然崇拜,相信万物皆有灵魂灵通,因此产生了原始的自然崇拜习俗,如祭树、祭山、祭石、祭井、祭火、祭龙等。随着交往交流交融的逐步深入,民间信仰的相互吸收,信仰趋向多样化和复杂化,从实地调研中发现,主要为家庭信仰、室外信仰和集体信仰、个体信仰两组模式。家庭信仰最普遍供奉的是天地和祖宗,其它神明排位如土地、财神、灶君等。室外信仰的对象和祭祀仪式则非常复杂,六月六日飞山庙会主要祭祀飞山太公杨再思,民国之前,锹里各寨均有威远侯庙。此外有道教,信奉太上老君;信奉佛教,六月十九拜观音庙会最为虔诚;信奉民族英雄,如关圣爷(关羽)、盘古、姚将军(姚民敖)等。集体性祭祀主要有“椎牛祭祖”、“吃牯脏”,是湘黔桂边境苗族最大最隆重的规模性祭祀祖先活动。靖州在明朝中后期非常流行,“古一古二吃牯藏”。在锹里村寨的上锹一带,以杀牛并“楠木简祭祖”的仪式进行,“开辟苗疆”、“改土归流”后,清廷多次严饬禁止或压缩规模和简化程序。

由民间信仰,还衍生出许多巫术,如打蘸扫寨、求雨、取后龙、封蛇、放蛊、占卜打卦、杠马脚、童子婆跳阴、接七姑娘、阴间桃源洞看花、打保福、改关煞、喊魂、架阴桥等等。仪式多样,程序繁杂。

在锹里人的观念中,除位阶较低的神祗具有地域性外,诸如观世音菩萨、太上老君、玉皇大帝、飞山太公、关老爷等法力无边,且感应最强。因此,凡修庵修庙,最为积极,在田野考察中发现,有些功德碑上募捐者既有锹寨人,也有客寨,甚至还有外地客商。

(二)日常语言中的多元现象

历史上,锹里族群成分构成相当复杂,汉苗侗互婚的家庭结构在每个村寨中普遍存在,因此,形成了这一区域日常语言中的多元现象,久而久之,这种叫“锹话”的特殊语言在长期的交流和使用过程中,揉合了苗侗汉三种语言成分,据分析,在“锹话”的语言库里,苗语成份占45%,侗语(北侗)占25%,汉语方言——酸汤话占30%

1.锹里苗语。“锹话”中的底色语言,属苗语黔东南方言。分五个小片区:第一为报洞小片,包括平茶乡地祥、江边、棉花村,新厂乡地交村,藕团乡高坡村。第二为牛筋岭小片,有藕团乡老里村;第三为三锹乡的黄柏小片,包括菜地村、地妙村的一些小寨;第四为三锹乡的地笋九坡片;第五为大堡子的岩湾村、铜锣村小片。

2.锹里侗语。可分为两个小片:一是三扒界小片,包括滥泥冲(新街)、潭洞、地妙等几个操北侗语的侗寨;二是三锹乡枫香小片,唱天柱歌,能唱锹歌的很少(迁入时间较短)。

3.酸汤话。酸汤话是分布在湘西南和黔东南交界处的靖州县、通道县、会同县、芷江县、天柱县等地汉化程度较深的苗族人说的话,使用“酸汤话”的人群约有30万人左右。“酸汤话”的形成和传播,与汉族向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历代移民有关,尤其是宋元以来的移民大量进入湖广靖州一带。靖州锹里地区酸汤话进入有两个方向,一是最早进入寨市里的汉族移民蒋氏家族南宋景定年间(12601265)迁居藕团。附籍苗九寨的人们与民籍身份人群接触,首先是酸汤话,因此,苗九寨的人群在文化进化的过程中,选择汉文来记录,酸汤话作为演唱语言便成为首选。二是在锹里的北面,明代中后期的吴姓从天柱县远口一带的“酸汤话”苗区迁居至锹里凤冲,落担后将原来的语言随迁。并在周围其它村寨传播开来,南北两个区域的苗侗寨也都使用了酸汤话来进行日常交流或者用于歌唱交流。

4.“三锹人”语言

这里的“三锹人”是特指明末清初从锹里地区迁徙到黎平、榕江、锦屏等县交界处聚居的人群,继承原乡的语言习惯,苗语、侗语、酸汤话之间进行无障碍交流。

5.草苗语

四百年来,在侗族和侗语强势影响下,草苗原先使用的语言逐渐消失了,转而使用侗语(南侗语),但保留着锹话中北侗的底层词汇,同时一直顽强的传唱着酸汤话汉语方言的草苗歌——明歌。“明歌”实际上就是锹歌的早期版的保留。因此,有人说“草苗”是说侗话唱汉歌的民族。

(三)“三锹”规则下的自觉坚守

“三锹”规则作为民间习惯法的一项,其制定和成熟不晚于南宋时期,是山地民族在生产生活的长期实践中,成功制定和反复援用的田土山林制度。它的基本内容为(一)在水田与山林距隔,至少在“三锹”之内,即每锹泥土往上抛送的高度约一丈,三次抛举的累积为三丈三尺左右,以确保水田的光照不受树木遮挡,同时减少鼠雀对农作物的危害。有“田坎上管三丈”的俗语流传;(二)锹里多山,水田大部分为坡地开垦而成,田与田之间所有权用“上田下埂”予以明确,即上一田延伸至外埂,下田不得开挖、损毁,但下田可以用刀具清除杂木杂草;(三)水的使用,凡溪河之水属于公共资源,引水修渠,山主不可干涉阻止,上田取上,中田取中,下田取下,亦有“水凭沟”的俗语相传,各安其位,各守其成。

“三锹”规则约定俗成,在湘黔桂边山区流传并坚守近千年,直到现在,这条规则仍在田土纠纷调解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四)从“因俗而治”到与“依法而治”的结合

1.宗族寨老制。在同一族姓的村寨,实行家族制度,以血缘为基础,标榜崇尊共同祖先维系亲情,区分尊卑长幼,制定族规族训。在几个族姓共同居住的村寨,推举寨佬,制定寨规,由寨佬们依照乡规民约进行管理。清代改土归流后,锹里进入里甲系统,官府委托各岗长、峒长来管理各寨。寨佬的职能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持本寨集会,参加合款集会,组织实施公益事业,举行宗教活动,维护社会秩序,调解各种纠纷,上传下达,传递官府相关信息,协助官府派丁(兵丁、民壮),摊派田亩赋税等。

2.村寨合款联盟制。“款”又叫“飞山大款”,传说为“飞山太公”杨再思创建。“款”作为一种联盟性社会组织、政治组织和社会制度、地方法律体系在历史典籍中有过记载。

“款约”制以村寨为最小的基层单位。“款”分为大、中、小三种,小款为几寨到十几个村寨,中款包括几十个村寨,大款几十到几百个村寨,款根据大小设大小款首,款首对款组织负责,对内协调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对外共同抵御外来侵略或扰乱。据记载:明代和清代就有了 “三排半”“锹里24寨”“湘黔48寨”村寨合款联盟以及特大苗款“三十三锹”的记录,以及各种款事活动的记录。

清代末期,锹里地区的合款制有了一个新的变化,即在款事活动中已经不限于本族群内部,开始联合其它族群比如“客家”身份的汉人参加。光绪三十四年(1908),牛筋岭“万世永赖碑”上除了开列上锹苗寨的名字和首事名单外,锹里邻居寨市里,客民寨诸如“康头寨”“杨柳坪寨”等几寨的寨名及首人名字,醒目在列。据传,清末至民国期间,牛筋岭合款有一个规矩,客寨头人到达后,款首才宣布合款开始进行。光绪《靖州乡土志》曰:“其款禁皆严,峒无盗贼,秉性横直,皇古之民也”。

3.“依法而治”的兴起。清代康熙、雍正年间,锹里村寨陆续进入国家政权统治之 下,编户齐民,纳粮交赋,在享受民人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开始接受朝廷的“王化”,遵守朝廷的“王法”。在村寨治理中,做到“因俗而治”与“依法而治”良好的结合,相辅相成。“朝廷有律法,乡党有议约”的乡村治理模式在锹里得到了充分体现。

(五)节庆娱乐的互相渗透

从民族节庆的来由、内涵和主旨来看,有季节时序性的,有祭祀和纪念性的,有娱乐社交性的,但大多互相交错,或兼而有之,表现了多元文化交融、互相渗透的特点。

1.四月八。是苗、侗族一个隆重的传统节日,流行地区非常广泛。在靖州,有两重来历,一为姑娘节,二为牛王节,《靖州志》载:“杨文广陷柳州,其妹造乌米饭馈进,始得保生,故造乌米饭以记之”。又相传“四月八”为牛之生日,这天牛不用耕田,享受休息,以米酒稀饭犒劳。

2.端午节。锹里人过五月五日端午节,这本是移植汉民族为祭祀屈原而来。但在锹里的一些村寨,如楠木山、滥泥冲等却延迟至五月二十四、五月二十七,相传龙姓、杨姓祖先因在外务工劳作,未能及时至家陪同老母过节,直到五月二十四、五月二十七才得赶回,后来以此日为过端午,赋予了祭祀屈原、纪念先人的双层意义。

3.芦笙节。芦笙是湘黔桂边境苗侗等少数民族喜爱的一种传统簧管吹奏乐器。在靖州,宋代文献中就有吹奏芦笙的记录。后来逐渐演化为每年农历七月十五日的芦笙节,每到此日,上锹九寨和周围村寨的数千人齐聚芦笙场,吹笙踩堂,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五谷丰登,直至黄昏日落,人们才尽欢而散,依依惜别。芦笙节是锹里地区规模最大、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传统节日,深受各族人民喜爱和推崇。

4.歌会节。又叫四十八寨赶歌场。始于明代,兴盛于清。明朝时期,错杂居住在靖州西南部四乡河流域的五开卫平茶所四乡所的军屯人,靖州府辖寨市里、中洞里、六团里的民籍人以及四乡河上游大山里的附籍三锹人展开了文化的传递、效仿和互动。来自安徽、浙江、江苏一带具有深厚中原文化背景的军屯人将汉文化传递给了民籍人,民籍人学习融合后,创造了新的民歌形式——四乡歌。附籍三锹人也开始学习汉文化、四乡歌,并加速文化自我进化,经过不断的探索,用汉字记录歌词,用寨市里酸汤话语言来演唱的“锹歌”,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很快沿着湘黔边界自南向北传播和拓展,到了清代,歌唱成为了民众最喜爱的一种娱乐活动。因此,类似于赶场的集会形式日益丰富,锹里境内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歌场。

锹里的节日节庆,融合了多元文化的元素,使人们欢娱了身心,加强了彼此的交流,增强了人民的团结,传承了民族文化,助推了民族繁衍和进步发展。

(六)文化教育的传播与融合

北宋熙宁年间,始设学宫。南宋,魏了翁谪靖州(1226),建鹤山书院,传义理之学。绍兴年间,靖州置“新民学”,教养“溪峒”、“归民”子弟,是平民教育——义学的开始。元朝统治期间,汉学教育遭到遏制和斫创。明朝建立后,在卫所屯垦和移民大潮的背景下,外来军士、文人、手工艺者、流民进入湘黔桂边区,外来人口的增长,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汉文化教育的兴起和传播。

明初,设靖州卫、五开卫、铜鼓卫。在锹里地区的外围,五开卫下的平茶千户所、四乡千户所治下的军屯寨,汉学昭融,与屯寨犬牙相错的寨市里、中洞里、六团里民寨深受其影响,汉文化教育风行草偃传播开来,“三锹人”寨也与时俱进,向民寨和军屯寨学习汉文化,加强族群进化融合的进程。这种风气在锹人族群的村寨中推广开来,故有“先开平茶四乡所,再开靖州花鼓楼”。从锹里皂里寨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立《学堂桥亭碑》中“桥、学馆已历百年而将老”句子推断和分析,到明代中后期,汉文化教育已开始蔓延至整个锹里地区。

清朝鼎立后,为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也注重“教化”,在苗族侗族地区兴办各种教育,清代有三江义学,招收由一里、由二里十五寨苗侗学童,大力倡导和传播儒学及伦理道德。康熙四十三(1704)后,朝廷允许苗童参加科举考试,此后另设“苗籍”加额进取苗童生,并规定靖州府辖锹里,每届额补童生三名。

官方的推行,民间的响应,崇文之风兴盛,锹里地区开始出现并且绵延一批批既晓苗风苗俗又粗通儒学汉文的苗侗文人,正是这些文人,引领着雅风正俗,创造和传承锹歌、芦笙等民间文化,推动了锹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等事业的发展。

(七)衣食住行的相互影响

1.服饰。锹里苗、侗服饰互相影响,差别很小,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规定服饰宜分男女,应“化导土民”,分别制服。男子为满襟衣,下着裤,短肥。女服沿胸裙滚边至上衣袖口,下摆绣花滚边,缀以银扣或铜扣,下穿绣花百褶鞋。少女花瓣插银簪、银花、银蝶,戴项圈、戒指等,腰间围围裙,捆花带,花带编织精巧,有“三十三锹织花带,林源上堡绣花鞋”之说。清代中叶,锹里地区苗族出现了穿长袍马褂的服装,这种当时官员和士子所着的衣服,出现在娶亲的“六亲客”身上,表明了汉文化、汉习俗的融合、以及官方的认可。

2.饮食。新中国成立以前,锹里村寨以大米为主食,辅以红薯、包谷等。灾荒之年,采挖蕨根,制成淀粉充饥。菜类有白菜、青菜、萝卜、辣椒、豆类,另有腌鱼腌肉、干腊肉等。锹里在饮食上最明显的就是嗜油茶。油茶能辅佐和消化各种食材,昔时,一天要吃上二餐油茶。

3.住房。传统苗侗民居多依山傍水而建,就地取材,以四排三间木制吊脚楼房为主,一层堆放柴草杂物,二层设中堂、火塘、起居室,三层为仓储、客房等。

(八)生计方式、经贸活动的相互交往

锹里属于典型的山区,在长期的耕作实践中,锹里民众掌握和培育了一套适宜山区特点的耕作制式和技术,也形成了山地特色的生计方式——靠山吃山。

明洪武年间,朝廷在湘黔边境发现优质杉木,外地木商纷纷进入沅江、渠江、清水江流域采购木材。木材的东运,带来了经济和文化的西进,锹里作为杉木的产区之一,也从中受益。从锹里现存与林业相关的古碑上,印证了当时木材与其它林产品贸易的活跃。康熙年间,湖南山核桃人工栽培在上锹苗九寨获得成功。嘉庆十一年(1806),木洞村农民周道宏嫁接杨梅成功,形成高品质的靖州木桐杨梅。到了清代中期,核桃油、桐油、土漆迅速成为当家商品。清末造纸术传入上锹,产品销至贵州土司寨。

(九)锹里社会婚姻的曲折历程

1.严格的外族不婚、异支不婚。明代,锹里族群为附籍三锹人,处于国家政权体系之外,因此三锹人的婚姻圈便被限定于特定的范围内,外族不婚,异支不婚固化为婚姻制度,有“苗不粘客,铜不粘铁”之说。明清时期朝廷禁止“生苗”区的苗侗民进行交往,尤其是不允许互为婚姻,直至“改土归流”前,仍然如此。由于实行严格的族内婚,再加上锹里各寨人口稀少,大多数人只能前往他寨,通过唱歌来寻找配偶。流传几百年的婚礼颂辞《十二皮》中叙说了寻亲的艰辛:“担肉变臭,担酒变酸,去时烂单衣,回时烂衣鞋”。

明代万历年间开始陆续从锹里迁到三省坡周围和黎平、锦屏交界处的草苗和三锹人,也一直遵循着这种规制,实行严格的族内婚,不与毗邻的侗族、汉族、苗族、瑶族通婚,草苗俗语中有“谷种可以混,人种不能混”。过去,草苗姑娘如果私奔嫁了外族人,父母就会在房柱上钉上耙钉,并发誓:除非耙钉能生根发芽,否则不能回来!清乾隆十四年(1749)沉放在贵州黎平县大稼乡俾嗟寨水塘中的碑文明确规定:“男女婚配务须从父从母,愿亲结亲,不准扒亲赖亲,水各水,油各油,不准油来拌水,亦不许水去拌油”。这种婚姻制度的形成延续,有其根本原因,其一是“锹人”族群是一个弱势民族,为保护族群的纯洁性和延续性,避免本族群被同化、异化,其二为对外族的不信任和防范心理。

2.“舅霸姑婚”陋俗的革除。在婚姻资源分配中,舅权作为一种强势权体的一种体限,它的形成延续历史久远漫长。所谓“舅霸姑婚”即“姑所育之女,定为舅之媳,若亲舅无子,堂舅霸之,倘若舅氏无子,将女另配,舅则索钱,少则三五十,多则百余金”。道光年间,发生由舅霸姑婚而引起的一宗命案,惊动锹里24寨并靖州官府,靖州知府宋晏春会同零溪巡检司审理此案,下令革除这种陋习。之后,锹里专门为此进行合款并且立碑禁示。

3.“唱歌觅偶”中的汉习俗进入。《道光直隶靖州志》云:“苗寨婚俗,即男女未婚嫁时惟以歌唱游戏相征逐,父母之不禁”,“又每岁正月内男女成群吹芦笙,各寨游戏对歌,此往彼来,曰‘玩山’”。这些风俗吸收和融合了附近客家寨的青年男女唱山歌的一些形式,把“进花园”的雅称移植过来,因时因地规范花园对歌的伦理道德。其中,“茶棚对歌”便是汉族文化、伦理观念影响的产物。用“茶”来为青年男女交往唱歌平台场冠名,显示了锹里苗侗族的人文关怀智慧。茶叶与婚姻婚礼结缘始于唐朝。宋代由于茶树“植而茂罕”,便被程朱理学赋予“从一而终”的寓意,所以传统民俗把女子受聘叫“受茶”。明人许次纾《茶疏》中说:“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因此,“坐茶棚”作为自由婚姻的形式,深受锹里青年人的喜爱。

进入民国后,交往更加密切,锹里村寨族内婚制度开始松动,不少女子嫁给相邻客寨,族际通婚已经开始。在成婚仪式上,如新娘担水,婚礼上念颂辞,和周围客寨基本一致,同样,锹里的婚俗也为客寨所用,如新娘进门跨竹筛、跨火堆等。

三、新中国成立后锹里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概况

(一)促进锹里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措施

1.政策引领。一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1950年,中共靖县委员会编写《靖县调查概况》记述民族分布情况。1957年,经省民委批复同意,将三锹、大堡子、平茶三个乡设置为苗族乡或苗族侗族乡1982年,成立新厂、藕团苗族人民公社。1985年,全县开展民族成份识别认证工作,重新调查登记,全县共有少数民族100978人,占全县总人口 197238 人的51.8%19872月,经国院批准,撤销靖县,设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二是加大扶持力度。锹里地区认真贯彻落实的民族政策方针,在财政税收、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方面得到上级大力扶持,巩固了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2.经济推动。一是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新中国成立后,锹里地区各级基层组织把关心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作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国家、省、市、县各级领导以及民族工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少数民族地方及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尽力采取各种措施予以帮扶,特别在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广泛就业收入增长。锹里地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政策支持,积极开展商贸流通,鼓励群众外出就业创业,使各族群众在共同的生产实践中,共享技术技能和管理经验,树立市场竞争、团结协作意识,提高经济收入,各民族在相互交流合作中增进共识和凝聚力。

3.文化传播。一是大力发展文化教育。文化教育是锹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工程。在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奋斗下, 锹里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文化发展水平全面提质。二是擦亮锹里民族文化品牌。锹里地区有靖州最具民族特色的文化资源,县委县政府着力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相继成立飞山文化研究会、县苗学会、县侗学会开展本土文化研究,编辑出版苗侗风情书籍。设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地笋苗寨、岩脚侗寨开展民俗表,在中小学校开办“苗族歌班”,在县非遗传承馆举办民歌民乐、苗侗织锦等培训班,培训民族文化后备人才。2006 年,成功将“苗族歌”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成为锹里地区民族文化的一张“名片”。三是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文化部门不断推出文化“五进基层”、电影放映“2131工程”及“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文化志愿服务阳光工程”等系列惠民活动。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和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弘扬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

(二)新时期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特点

1.交往更加广泛,交流更加深入,交融更加紧密。据样本点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90%的锹里人口从居住地流出,农业人口向非农业区域流动,交往的格局由原来的一村一寨、一房一族的狭窄面向四面八方,五湖四海的大格局转变。据对康头村、新街村的田野调查统计,934户家庭中,嫁出148人,嫁入250人,配偶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涉及多个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化,改变了千百年来固有的农耕生活模式,自给自足的闭环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广阔,更加多元的生产生活空间,形成了多民族、多族群休戚与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2.居住格局的交错性。随着现代城镇生活模式的推广,锹里地区30%以上的家庭在县城或者务工地买房,原来村庄、房族模式被社区、小区所代替,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提供了近距离接触的活动场域和相互学习语言文化的机会,为民族间的沟通创造了有利条件淡化了民族偏见,提高了各民族的亲密度

3.虚拟“锹里”社区的出现

历史上,靖州锹里苗侗人民在向外迁徙时,都有一个共同的传统习惯,就是将家乡名称一同带往新迁之地,在湘黔边界,就有十几个以“黄柏”、“塘保”命名的村寨,体现对故乡、族群的怀念和记忆。1980年,实行家庭联户承包责任制后,锹里一些村寨的人开始走出大山来到集镇或县城务工。康头村8个村民小组20多户在藕团集镇从事各类职业,被当时村干部戏称为“康头9组”。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锹里山区更多的人涌入县城或者其它城市并买房定居下来。他们有共同的生活地域,共同的语言习俗背景,这些人群组成了一个个同乡QQ群、微信群,平时各务其业,有事则在群里通知或者交流,虚拟村组向虚拟锹里发展。虚拟锹里拉近了人的生活距离,也为保留和传承民族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锹里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就

1.站了起来1950年,靖县解放,沿袭了数百年的“附籍三锹人”、“生苗”身份的锹里苗侗同胞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获得了国家认同和国家主人的政治地位。

2.富了起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锹里人民亲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革开放之后,锹里各族群众抢抓政策机遇,努力进取,衣食住行等发生了显著变化,生活环境、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明显提高,经济生活日趋活跃。

3.走了出去地理空间层面上,人口的加速流动、经济主体多元,越来越多的锹里人群走出家门谋生创业,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社会生活层面,随着新一代锹里人文化素质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更高层次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之中,并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据统计,截止2022年底,锹里地区担任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苗族478名,侗族334,有981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已成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方面的业务骨干。

4.融入进来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中,锹里地区民众形成了互敬的民族交往认识,培养了互亲的民族交往情感,树立了互容的民族交往意识,实践了互爱的民族交往方式。各民族之间结亲交友,互相往来,和睦相处,共建家园,形成了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新型的民族关系。

(四)锹里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本经验

1.求同存异,兼容并蓄改革开放以来,锹里地区各族人民和睦共处,共建家园,逐渐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各民族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2.尊重文化差异,促进民族交融民族文化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因素。自古以来,锹里地区苗侗汉民族散布与杂居,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靖州苗族歌由苗侗文化与汉文化长期融合形成,成为了靖州民族文化的金字招牌。充分论证了弘扬不同文化的共性,打破民族之间的隔绝状态,为各民族的深层次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条件的同时,各民族间交往会越来越深,优秀的文化成果都为大家所了解、借鉴、吸收和共享,呈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共性。

3.构建民族互嵌,促进社区共建多民族嵌入式社区的构建,有利于各民族成员交往互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锹里地区民众到城镇定居的越来越多,嵌入式居住已经成为常态。自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以来,靖州县予以积极规划和实施,通过入户走访、教育引导、帮扶解困、化解矛盾等工作,打造民族团结广场、文化长廊、文化风雨桥、展厅的嵌入式小区12个,鼓励支持各民族居住环境、生产生活、文化教育等领域主动融入,形成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居住格局,为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创造和谐稳定的秩序做出贡献。

4.重视民间社团,扩展交流渠道近年来,在推动靖州县锹里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方面,靖州县民间社团作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飞山文化研究会、苗学会、侗学会、作家协会、摄影家协会县苗歌协会、渠阳诗社等民间团体相继成立,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间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大力传播和弘扬民族文化,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举办了多文化活动,近年来,整理和出版了30多部民族文化书籍,在各类报刊发表推介靖州民族文化的文章200多篇,摄影作品500多幅,拍摄民族题材视频40多部,举办民族歌会100多场(次),接待各类民族调研工作团体和个人300多人(次),为弘扬锹里地区民族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湖南锹里地区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群众期盼

(一)锹里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面临的困境

1.人力资源不足导致共同繁荣进步的动力缺乏一是农村空心化严重。锹里地区农村青壮年劳动人口纷纷流向发达地区,导致农村留下来的大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二是出生人口急剧减少。据统计,靖州县出生人口从2012年以来呈逐年下降趋势,2022年全县出生人口1675人,比上年减少201人,比2012年减少2606人。究其主要原因,是锹里地区年轻女性大都外出务工并婚嫁外地,而外地姑娘又不愿嫁进来,致使锹里地区许多男青年找不到婚配对象。据田野调查,锹里农村光棍汉占适婚男子的25%以上

2.相关民族政策的落实不到位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减免不到位。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扶贫重点县和财政困难县确无力负担的,免除配套资金”。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一般都要求本地财政配套或者通过“项目资金包干”等方式变相要求配套资金。二是民族贸易优惠政策没有得到落实。靖州县一直没有纳入民族贸易县,未能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制约了锹里经济发展。三是艰边地区津贴没有落实。锹里地区是典型的少数民族边远山区,但干部职工未能享受艰边地区津贴,导致各类人才不断向周边地区流失。四是上级下拨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逐年减少。2018年,上级下拨给靖州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900万元,而2019年至2022年每年减少到了500多万元。五是生态补偿没有按规定落实到位。锹里地区属重点林区林木采伐制度极其严格,林农的经济收入十分。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国有林每年每亩补助14.75元,对集体和个人林每年每亩补助15.5元,难以弥补林农的实际损失。

3.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突出一是区位交通优势不足。锹里地区远离城市经济圈,距离机场、高速铁路站点较远,对人才和资本的吸引力不足,相关产业的发展受限,导致经济社会发展边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人才培养和引进优势不足。一方面,锹里地区教育资源欠缺,起点相对较低,2025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20分调减为10分,对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将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从2022年起,全省取消了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民族津贴,锹里地区的公职人员待遇比周边县的低,导致人才流失更加严重。三是资源开发利用优势不足。锹里地区民族生态文化旅游资源赋存较高的区域但由于地域偏僻,发展滞后,资源开发利用呈“碎片化”“拼盘式”,生态文旅融合发展仍处于粗放经营,轻管理、低质量、低收入的状态。

(二)进一步推进锹里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期盼

1.支持发展锹里地区富民产业一是加大锹里地区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对区域内的杨梅、茯苓、山核桃、楠竹、牲猪、制种、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在项目扶持、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逐步增强其带动农业农村发展能力,扩大就业容量,吸引更多的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就业。二是省级层面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这一区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加大茯苓科技产业园、甘太工业园等产业园区的政策扶持力度,在产业升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省级项目资金投入予以倾斜。

2.加大上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逐步增强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方式,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机关单位运转、民生和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二是逐步提高生态补偿范围和标准生态效益林中央、省级补贴标准争取三年内增加到50/亩。同时,将靖州县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纳入湿地补助范围。三是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逐年增长。四是提高革命老区补助。逐年提高我县革命老区标准,在原来180万元/年的基础上,按相邻的贵州省锦屏县标准增加到600万元/年。五是落实民族地区减免项目配套资金政策。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争取中央支持,参照西部开发政策对少数民族自治县予以扶持,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减轻县财政支出压力和负担,增强民族地区发展后劲。

3.支持湖南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高速铁路建设张吉怀高铁南延至桂林(柳州)线路,途经湖南西部省际边界中方、洪江、会同、靖州、通道等县市区,周边区域世居苗族、侗族、土家族、瑶族、白族等10多个少数民族,该铁路的修建有利于形成湖南融入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战略格局,打通怀化市向南出海的便捷通道。同时,将促进数百万少数民族群众经济社会发展,是一条促进湘黔省际边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的富民高铁。建议省级层面尽早明确该项目沿焦柳铁路经会同、靖州、通道出省进入广西的建设方案,协调国家发改委、国家铁路集团将该项目列为国家铁路重点建设项目。

4.高位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一是支持推动大湘西民族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建设。为了推动大湘西的民族团结进步,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议把这一区域作为湖南建设“旅游强省”的重要支撑板块列入发展规划,通过协调国家发改委、文化和旅游部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区域。二是统筹推进湘黔边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湖南通道、靖州和贵州黎平、锦屏是中央红军“转兵西进”历史事件重点县。希望省级层面与贵州省通力协作,协调两省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湘黔两省四县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三是支持靖州设立建设“杂交水稻三系配套研究成功纪念园”。袁隆平院士在靖州工作期间,研究成功杂交水稻三系配套,是对杂交水稻研究的重大贡献在靖州设立杂交水稻三系配套成功纪念园,全面呈现杂交水稻的研究和发展历程。把纪念园建成杂交水稻文化的传播和弘扬基地,中小学生的研学旅行基地,让杂交水稻文化天下为公的仁爱精神和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发扬光大,意义十分重大

5.全力落实相关民族政策一是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县落实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将少数民族自治县增补为民族贸易县,对民族自治地方在税收、金融、投资等方面给予照顾和扶持。二是支持靖州纳入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鼓励优秀人才到靖州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招生政策。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调减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对自治县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增加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名额,以及增加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等形式,将优惠政策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让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

结束语

一九八二年,贵州省黎平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对黎平和锦屏县交界处的“三锹人”进行民族身份识别工作。组织“三锹人”族属调查工作组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内查外调,于一九八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形成《三锹人族属的调查报告》,这是国内第一个对以湖南靖州为中心,湘黔桂边区等地“三锹人”族群所形成的正式文字材料。此后几十年里,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在此基础上展开了深度调查和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果。一是以石林教授、罗康隆教授、朱慧珍教授等对三省坡周围锹人亚族群——草苗的研究;二是以余达忠教授、邓刚博士等对黎平、锦屏交界处“三锹人”(外三锹)的研究;三是以靖州本土学者陆湘之、吉首大学周红果博士等对“三锹人”原乡地(内三锹)的研究,这些研究从不同侧面、不同视野揭示了“三锹人”族群的形成、迁移、历史与文化要素等。

为巩固、整合现有研究成果,本次调查采取田野调查和文献结合的方法,以科学、严谨、务实的态度,再次对锹里地区苗侗汉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与现状进行调研,总结出“三锹人”族群具有以下三个典型特征:

第一、多元性。自宋代以来,至明中叶三锹人初步形成,三锹苗侗汉等民族长期合居共处,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形成的三锹人族群文化具有多元化的典型特征。

第二、共享性。锹里文化在表现形式上,有苗侗汉等民族的文化特点,体现出文化交融、互鉴、共享的结果。

第三、包容性。锹里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兼容并包特征,强化了区域内各民族的共同体意识,促进了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

锹里人文化所蕴含的典型特征,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地方经验和借鉴。通过调查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1.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所形成的一个共同体。锹人族群从简单的农具“锹”,逐步演化成山地田土规则,再到族群的自称或化称,形成村寨联盟,成为地方社会的一部分,最后,融入到中华民族和睦的大家庭中。这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生产力发展是经济基础,相互包容是文化基础,和睦相处是社会基础。

2.国家制度、国家力量在历史进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宋代至今,在“国家在场”的背景下,不同时期国家制度、国家力量对锹里地区各民族的作用方式、内容与后果,体现出国家力量对锹里各民族文化、经济、生活等产生的影响。

3.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路径。锹里人族群各民族在特定场域下进行交往与交流,文化上相互吸收与消化、互鉴与交融,融合了多民族的文化要素,又坚守文化自信,保留了本族群特有的文化特征。锹里文化具有多元性的文化特征,同时又具有典型性,体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锹里地区的创新性发展。

通过对锹里文化中包容和互鉴等内容的研究,可推动不同文化的对话交流,为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找到文化支撑。

该文2022被省民宗委列为调研课题项目,项目编号2022HNMZY20


参考文献:

志书类:《康熙直隶靖州志》、《乾隆直隶靖州志》、《道光直隶靖州志》、《光绪直隶志》、《光绪靖州乡土志》、《锦屏县志》、《敦寨镇志》、《黎平府志》、《黎平县志》、《靖州县志》、《藕团乡志》、《三桥村志》

其它书籍类:

1.《容斋随笔》、《溪蛮丛笑》、《苗疆闻见录》、《峒溪纤志》、《黔书》。

2.《城步苗款》、《飞山文化》丛书、《千里古锹寨》、《侗人话侗寨》、靖州《苗学研究》、《四乡歌汇》、《乐观金星》、《山客文集》。

3.石林、罗康隆、余达忠等专家教授相关文章。

论文类:陆湘之《明清三百年“一府三卫”设置对四乡河流域社会治理实践及其历史影响》、杨胜登《三锹人的流寓迁徙与文化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