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州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09:03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 索引号:431200/2019-788888
- 文号:靖政办发〔2018〕30号
- 统一登记号:JZDR-2018-0100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信息有效期:2023-12-29
- 签署日期:2018-12-29
- 登记日期:2018-12-29
- 所属机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属主题:土地
- 发文日期:2018-12-29
- 公开责任部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州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靖政办发〔2018〕30号
JZDR-2018-010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10月18日经第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靖州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
划定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的通知》(湘农联〔2018〕91号)、《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19年全面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稻、油菜籽传统种植区为重点,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精细农业,建立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科学划定、稳步推进。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2018年9月份全面铺开“两区”划定工作,2019年12月份前全部完成。
——划优保优、突出重点。“两区”划定优先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有水稻、油菜籽种植传统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入“两区”。
——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鼓励农民发展水稻、油菜籽生产。
——逐级分解、科学划定。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采取因素分配法将“两区”划定任务分解到乡村。并按照“两区”划定标准,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三)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前完成20.11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5.38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一)科学确定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河湖平原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和油菜籽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不得划入。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应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二)统筹谋划划定工作。“两区”划定工作以乡镇(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推进,各乡镇(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三)摸清划定区域情况。“两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结合国土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片块、地块的情况,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最后,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
(四)形成全面划定成果。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各乡镇(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送县农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两区”划定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责任十分重大,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发改、国土、水利、林业、交通、住建、财政、统计、审计、经管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农业局粮油站,由县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做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经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要结合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对各乡镇(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县农业局: 牵头“两区”划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每月向县“两区” 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起草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会同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以及招标第三方测绘机构为“两区”规划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提出“两区”划定计划,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最新核定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指导测绘单位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县“两区”划定“一张图”,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两区”划定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 相关规划, 配合做好“两区”划定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县“十三五” 期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县“十三五” 期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提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包括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图件资料及文本说明等工作。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等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地名数据库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林权规划图层及林地确权数据界限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两区”划定工作项目资金预算结算执行的等工作。
各乡镇(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农场、排牙山林场:在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开展“两区”划定工作,配合摸清划定区域基本情况、实地勘测、建立图斑和数据库等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三)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组的作用,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附件:1.关于成立靖州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名单
2.靖州县“两区”划定任务表
3.靖州县“两区”划定基础资料清单
附件1
关于成立靖州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名单
组 长:刘发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龙开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道华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贺敏化 县财政局局长
陈正湘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经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 云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长青 县水利局局长
蒙晓洲 县林业局局长
姜雪峰 县统计局局长
杨承欢 县审计局局长
梁小彬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罗智敏 县民政局负责人
冯显军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
江 娜 渠阳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杨小平 飞山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蔡二林 艮山口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罗宇翼 江东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杨亮亮 铺口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陈 炜 横江桥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储 琳 藕团乡乡长
邹正连 新厂镇镇长
金剑平 平茶镇镇长
赵纯辉 坳上镇镇长
石昌银 三锹乡乡长
赵 竞 大堡子镇镇长
姚绍成 太阳坪乡乡长
冯显卫 甘棠镇镇长
明波涌 文溪乡乡长
胡 刚 寨牙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局王道华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如因人事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备案。
附件2
靖州县“两区”划定任务表
单位:亩
乡镇(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 |
耕地面积 |
功能区划定面积 |
备注 |
|||
耕地面积 |
水田面积 |
旱地面积 |
水稻 |
油菜籽 |
||
渠阳镇 |
110501.4 |
102481.2 |
8020.2 |
70536.98 |
28824.8 |
|
坳上镇 |
31235.7 |
29912.4 |
1323.3 |
18149.57 |
2629.9 |
|
太阳坪乡 |
19043.25 |
18071.25 |
972 |
11516.5 |
3838.8 |
|
文溪乡 |
16333.5 |
15012.75 |
1320.75 |
7184.47 |
0 |
|
寨牙乡 |
15333.6 |
14202.45 |
1131.15 |
8927.51 |
0 |
|
大堡子镇 |
30519.15 |
27993.15 |
2526 |
11724.85 |
0 |
|
新厂镇 |
41614.65 |
38352.15 |
3262.5 |
21388.55 |
7129.6 |
|
藕团乡 |
25517.85 |
24305.25 |
1212.6 |
12388.79 |
3097 |
|
平茶镇 |
18439.5 |
17205.3 |
1234.2 |
8705.77 |
0 |
|
三锹乡 |
12465.75 |
11659.65 |
806.1 |
5734.11 |
0 |
|
甘棠镇 |
39619.5 |
37803.75 |
1815.75 |
24850.67 |
8283.6 |
|
合计 |
360623.85 |
336999.3 |
23624.55 |
201107.77 |
53803.7 |
附件3
靖州县“两区划定”基础资料清单
国土资源局等部门 |
1、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资料。(SHP格式) 2、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SHP格式)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SHP格式) 4、近期土地变更调查现状成果。(SHP格式) 5、乡镇(含渠阳各便民服务中心)范围线(行政区界限)。(dwg格式) |
1、国土、财政、水利、农业、发改等部门获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料。(DWG格式) |
|
1、国土、农业等部门获取近期高分辨率(0.2米)遥感正射影像。(TIF格式) |
|
农经 服务站 |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MDB格式) |
林业局 |
1、林地变更调查成果资料。(SHP格式) 2、林权发证总图。(SHP格式) 3、规划林地成果数据。(SHP格式)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