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关于开展县城区“弱电下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 08:40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 索引号:431200/2019-788935
  • 文号:靖政办发〔2016〕26号
  • 统一登记号:JZDR-2016-010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1-12-02
  • 签署日期:2016-12-02
  • 登记日期:
  • 所属机构:
  • 所属主题:其他
  • 发文日期:2016-12-06
  • 公开责任部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城区“弱电下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靖政办发〔2016〕26号

JZDR-2016-01007

中国电信靖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靖州分公司、中国联通靖州分公司、湖南有线靖州网络有限公司:

为推进我县城市提质,规范我县城市规划区内道路通信管线的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合理利用道路地下空间资源,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改善城市面貌,以崭新的面貌迎接30周年县庆,根据《靖州县城市管理“清街靓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靖办发﹝2016﹞12号)文件相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城区“弱电下地”实施专项治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县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基础通信管线必须按照“弱电共沟”和“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维护)的原则同步实施。

二、本次“清城靓街”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路段:建国路、永平路、飞山路、渠阳路、万福路、异溪北路、异溪南路、异溪南路支路、梅林路、花桥路、鹤山路、新建路、诚州路、红星路、教育路、环城北路等16条道路。重点整治路段的架空光缆必须全部下地,彻底消除“蜘蛛网”。

三、请各通信单位尽快完成以上路段架空线路的清理核查工作,确定光缆入地的实际需求,结合现有地下弱电管道资源情况,制定新建、扩容的实施计划,于本通知签发之日起15日内报县住建局备案,由县住建局按照要求督查落实。

四、根据县住建局与湖南明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公司”)签署的弱电管道特许经营相关协议,我县新建、改建、扩建基础通信设施由明诚公司统一建设、经营与维护。本次“弱电下地”专项整治工作具体由明诚公司全面负责,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明诚公司完成相关工作。

五、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故意拖延影响专项整治效果的单位,予以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