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治县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8 17:44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 索引号:431200/2019-788957
- 文号:靖政办发〔2015〕18号
- 统一登记号:JZDR-2015-01006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信息有效期:2020-09-06
- 签署日期:2015-09-06
- 登记日期:2015-09-06
- 所属机构:
- 所属主题:财政
- 发文日期:2015-09-06
- 公开责任部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
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靖政办发〔2015〕18号
JZDR-2015-01006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机关有关单位,中央、省、市驻靖相关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
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湖南省金融产业扶贫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湘扶办联〔2014〕8号)、《关于开展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信联发〔2014〕48号)、《关于明确第二批金融产业扶贫推进县及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5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产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为到户贷款贴息资金和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到户贷款贴息资金是指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放的小额贷款进行贴息的专项资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是指对带动贫困农户共同致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以下简称扶贫经济组织)贷款发展产业项目进行贴息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统一管理,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县财政局共同管理使用,实行专账核算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贴息范围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 承贷机构为靖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二章 到户贷款贴息方法
第五条 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享受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逾期贷款的借款人不享受贴息。计算方式为:贴息额=贷款本金×基准利率×贷款期限。
最高贴息额根据借款贫困农户家庭人口数计算,每人每年总量不超过1500元,计算方式为:最高贴息额=贫困农户家庭人口数×1500元/人。
第六条 每半年村委会统一收集贫困农户还本付息凭证,一年期内贷款,提供还本付息凭证,一年期以上贷款,提供结息凭证,报乡镇(管委会)及县扶贫部门审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确认贴息对象和金额。到户贷款贴息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补贴到贫困农户。在审核贫困农户贷款贴息资金时,需依据贫困农户情况确认其身份,并审查其贷款是否真正用于生产发展。
第三章 项目贷款贴息方法
第七条 项目贷款贴息率,原则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60%执行,视项目的扶贫效果、带动贫困农户情况,由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财政厅在下达到县的规模计划内确定具体的贴息额度。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直接补贴给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贷款贴息期限为一年一申报。
第八条 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具体组织。
1.承担扶贫任务的扶贫经济组织(或项目实施单位)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考察评估后,根据产业发展项目和帮扶方式等内容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扶贫责任书。在承贷机构获得贷款并按期付息后,即可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申请贴息。
2.扶贫经济组织要提供: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的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责任书、贷款借据、付息清单、带帮扶对象户名册及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财政局审核。
第四章 贷款贴息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贴息额以外的应收利息,借款人应按期支付。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村级初评小组协助宣传。
第十条 加强对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监督检查。坚持阳光操作,所有贴息对象要分级公示。到户贷款贴息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项目村组公示,项目贷款贴息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县审计局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到户
贷款贴息审批表
借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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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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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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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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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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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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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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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管委会)扶贫工作站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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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融产业 扶贫服务中 心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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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
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
借款金额 |
借款日期 |
到期日期 |
还款日期 |
申请贴息金额 |
贴息资金转账银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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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户名 |
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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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村委汇总提交。
附件3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项目贷款
贴息审批表
借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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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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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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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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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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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扶贫 工作站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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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融产业 扶贫服务中心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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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单位还款复印件) |
附件4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融产业扶贫经济组织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
借款单位 |
借款金额 |
借款日期 |
到期日期 |
还款日期 |
申请贴息金额 |
贴息资金转账银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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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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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村委会汇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