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靖州县健康驿站建设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2024年第6号

发布时间:2024-06-04 11:22 信息来源:靖州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靖州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靖州县健康驿站建设项目)

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2024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22〕6号)等文件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使用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靖州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靖州县健康驿站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具体建设内容为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二、征收、使用范围

本次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靖州县五四园艺场范围内,总面积2.9422公顷。拟征收、使用土地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实际征收、使用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县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6月18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使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反馈。(联系人:吴述波;电话:18944922773)

特此公告。

附图:靖州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地红线图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