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江东金鑫村竹产业生产基地及初加工项目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1 10:4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靖州县江东金鑫村竹产业生产基地及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靖州县渠阳镇教育路22号 邮编:418400
联系电话:0745-8222786
项目名称 |
靖州县江东金鑫村竹产业生产基地 及初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渠阳镇金鑫村 |
建设单位 |
靖州县兴靖竹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现有工程总用地面积3054.02m2,已建成投产了一条日产145000根拉丝生产线,包括1栋1196.1m2的钢结构厂房及1000m2原材料堆场等。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不改变现有生产规模及生产工艺的情况下利用现有加工厂房西侧剩余空地864.42m2新建熏硫房、烘干房、锅炉房及成品堆放区,新增一台2.5t/h汽水两用炉以及辅助设施,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比12.2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措施:1.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排入周边沟渠。本项目锅炉排污水经收集后部分用于水膜除尘补充用水,其余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水膜除尘器产生的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处理措施:有组织废气:本项目锅炉废气通过水膜除尘+除雾器+布袋除尘器+30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硫磺熏硫废气经钠碱法脱硫+15m排气筒(DA002)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从高于屋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无组织废气:本次拟对现有工程产生的竹粉卸料粉尘进行以新带老,在竹粉卸料口处安装垂质软帘进行抑尘,定期对车间进行清扫,同时加强车间通风。熏蒸房少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硫磺熏蒸废气通过保持熏硫房空气流通,降低无组织废气浓度,建议从事硫磺熏蒸作业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佩戴好相关劳保防护用具,以减少硫磺熏蒸废气对人体的伤害。 3.噪声处理措施:通过合理优化厂区布局,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封闭厂房、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绿化等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做周边农田废料,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处置。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处置。废布袋交由厂家带回,不外排。熏硫废气脱硫渣经收集定期拉运至当地建材公司用作建材原料。本项目在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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