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03-03 09:30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

反馈问题

部分断面水质下降。2023年,怀化市国考断面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下降至第42名,退出全国前30位,且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恶化7.9%,恶化幅度排名全国前列。2024年1-2月,白水滩断面水质较上游明显变差,池回断面水质从Ⅱ类降为Ⅲ类。

整改目标

到2024年底,考核我县国控断面为连山桥头溪口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水质综合指数较上年度有所改善。

整改措施

1.严格压实责任。制定印发《靖州县地表水水质提升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督促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责任。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对断面水质提升负主体责任,要坚持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水质提升工作要求,针对辖区主要河流水环境问题、流域重点污染源、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城镇污水处理、河道治理和水土保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及时解决辖区内突出水环境污染问题。确保辖区河流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目标,提高辖区水环境质量。

2.突出整治重点。以国控断面、省控断面为重点,辖区内主要河流同时兼顾,每月开展主要河流上下游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分批整治,加强对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

3、加强联防联控,强化工作保障。

建立协同联动、督查通报和会商分析机制。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运用交办、催办、督办、联合督办、问责办等“五办”工作法,对水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当单位予以通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负责每月对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反馈,结合监测数据与调度情况,分析研判断面水质情况,提出解决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2024年1-12月,我县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水质综合指数为2.5087,较上年下降10.58%。

验收销号意见

同意销号验收

拟何时销号

2025年3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8222786、邮箱:hbj82227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