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县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报告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1 15:00 信息来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全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和评估制度的通知>》(湘环函〔2020〕210号)要求,对园区生态环境管理自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因原公示内容不完善,现完善后对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进行补充公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
靖州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一)园区基本情况
靖州产业开发区(原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位于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辖靖州甘太工业园和茯苓科技产业园两园区,园区代码S439112,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是201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产业开发区。
(二)入园企业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
(1)环评手续
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25个(含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靖州国苓科技有限公司、靖州华亿茯苓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辰铭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湖南展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2个,其中靖州联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为技改环评,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
(2)环保验收情况
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0家(其中环评登记管理6家,无需办理环评4家,共10家企业无需环保验收),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1家(为靖州联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未完成验收的有9家,其中6家企业(湖南新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稻种业有限公司、靖州康尔竹制品有限公司、靖州县明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在建企业,靖州县金心笔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靖州县甘太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目前处于调试阶段,均不满足验收要求);东和实业靖州木业有限公司1家企业长期停产;湖南鑫泉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未生产)和中山杨 梅科技有限公司(暂未生产)2家企业未办理验收。
(3)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情况
园区内按照要求需编制应急预案企业19家,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0家,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9家,其中湖南新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稻种业有限公司、靖州康尔竹制品有限公司、靖州县明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属于在建企业;湖南省靖州县甘太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靖州县金心笔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处于调试阶段,未正式投入运行;东和实业靖州木业有限公司1家企业长期停产;湖南鑫泉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未生产)和中山杨梅科技有限公司(暂未生产)2家企业未办理应急预案。
(4)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园区完成排污许可申报21家(其中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0家,排污登记管理企业数量11家),靖州国苓科技有限公司、靖州华亿茯苓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辰铭竹叶制品有限公司、湖南展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靖州县绿之嘉实业有限公司、靖州康源苓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无需办理排污许可申报;湖南新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稻种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尚未建成,园区无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
(三)园区总量控制指标及落实情况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238t/a,氨氮31.7t/a,二氧化硫320 t/a,氮氧化物260t/a,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2.0281t/a,氨氮0.37143t/a,二氧化硫12.7687 t/a,氮氧化物24.636t/a,2021年度园区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靖州工业集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20〕7号)要求,园区落实情况详见表1。
表1 调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及落实情况
靖州产业开发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 |
园区建设情况 |
落实情况 |
严格依规开发,优化空间功能布局。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及经过环评论证的空间功能布局开展园区建设。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园区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做好山体保留、生态绿地建设和规划控制,避免对邻近集中居住区的不良环境影响。 |
1、园区严格依规开发,结合区域杨梅、茯苓产业优势,优化空间功能布局。园区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及经过环评论证的空间功能布局进行园区建设。 2、园区对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园区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功能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好处理,做好了山体保留、生态绿地建设和规划控制,未对邻近集中居住区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
已落实 |
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 落实园区“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茯苓科技产业园禁止引入三类工业,甘太工业园东部枝柳铁路以东的区域不得新引进三类工业,现有三类工业华鑫莫来石公司、湖南嘉顺华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甘太活性炭厂不得在原址扩产能,并应加强对三家企业的排污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向园区内合规地块搬迁,三家企业退出后原所在地块不得引入三类工业。 |
1、园区对入园项目执行了企业准入制度,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严格落实园区“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 2、茯苓科技产业园未引入三类工业。甘太工业园东部枝柳铁路以东的区域未新引进三类工业,并加强了对三家企业的排污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落实 |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排污管理。茯苓产业园至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工程完成之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强化落实园区企业污染减排和防治措施,对能耗、水耗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不满足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的企业进行全面整改。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现有入园企业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
1、已落实管控措施,并加强园区排污管理。 2、目前靖州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建设完成,茯苓科技产业园废水可顺利进入靖州县污水处理厂。 3、已强化落实了园区企业污染减排和防治措施。 4、已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已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园区与洪江区金鸿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达成工业固体废物转运代处理协议,实现工业固废有组织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洪江区金鸿固废公司处理。 4、已对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园区管委会进行了日常环境监管。园区内的工业企业产生的危废,由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园区所有企业均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现有入园正常运营企业均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
已落实 |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严格按照规划环评提出的监测方案落实相关工作。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 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对甘太工业园的气型污染为主的企业加强监督性监测频率,防止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状况。 |
1、园区设有两处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站,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园区污水处理厂设置进出口在线监测系统,并完成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平台的数据联网工作。 2、靖州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要求制定了年度监测计划,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园区正逐步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园区通过设置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站,对甘太工业园的气型污染为主的企业加强监督性监测频率,防止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状况。 |
已落实 |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 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1、园区建立了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对园区内风险源的位置、名称、数量、规模等进行了登记。 2、园区于2019年7月6日印发了《靖州县工业集中区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执行。 3、园区于2018年8月第一次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12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了应急指挥部并明确职责,配备了应急物资并明确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和调动方式,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4、园区组织了两次应急演练。 5、2021年园区工业企业没有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
已落实 |
做好园区周边控规,减少环境敏感目标。园区应落实好报告书附件中提出的拆迁安置方案,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园区调扩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以及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相关项目环评设置了环境防护距离的,须严格予以落实。 |
1、园区严格按照拆迁计划进行拆迁,从出具调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至今,陆续进行甘太工业园区城北区域的拆迁工作,未新增和扩建已有安置区,园区范围内无新增房地产住宅开发。 2、园区调扩区范围内未新建学校、医院以及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相关项目环评设置了环境防护距离的,均严格予以落实。 |
已落实 |
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
园区开发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实施了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了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了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
已落实 |
配合县人民政府按程序开展甘太自来水厂取水口上移工作,并完成相关法定报批手续,甘太自来水厂取水口上移工作完成前,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划分原则初步判断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与甘太工业园规划范围重合区域不得开发建设。 |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划定株洲市等7市45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湘环函〔2020〕127号)可知,划定的靖州县甘太工业园渠水饮落实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甘太工业园规划范围不存在重合区域,不需要开展取水口上移工作。 |
已落实 |
园区规划必须与区域宏观规划相协调,如区域宏观规划进行调整,园区规划须作相应调整并进行环境可行性论证。加强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的建设项目,可结合环境管理的要求,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园区后续建设中,应适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
园区规划与区域宏观规划协调一致。根据规划,茯苓科技产业园严格限制引入气型污染型项目,茯苓科技产业园禁止引入三类工业。对后期引进的项目,将加强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清单的建设项目,可结合环境管理的要求,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园区后续建设中,将适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
已落实 |
2、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规划环评要求对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进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见表2。
表2 靖州产业开发区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表
监测 项目 |
监测点(断面)设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空气 环境 |
甘太园区铁东片区(靖州宇亮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东北侧) |
PM2.5、PM10、O3、SO2、NO2、CO)及气象5参数(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 |
自动监测站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铁西片区的靖州县绿之嘉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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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太工业园内居民点(绿之嘉西侧居民) |
SO2、PM10、PM2.5、NOX |
每年监测2次,每次连续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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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太工业园南侧太阳坪乡堡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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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职业中专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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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村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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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茯苓科技产业园内飞山灌溉渠入园口上游500m |
pH、高锰酸钾指数、氨氮、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铁、锰、镉、铬(六价)、铅、汞、铜、锌 |
每季度一次,每次3天,每天1次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表3标准 |
茯苓科技产业园内飞山灌溉渠入园口下游5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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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太污水处理厂入渠水口上游5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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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太污水处理厂入渠水口下游15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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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甘太园区内平原村居民点水井 |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铁、锰、镉、铬、铅、汞、铜、锌 |
每半年一次,每次1天,每天1次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园区外平原村居民点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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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科技产业园内居民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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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居民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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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噪声 |
甘太工业园区主干道 |
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年2次,每次1天,昼夜各1次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
县道423(甘太工业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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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棠高速收费站西侧乡村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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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绕城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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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国道(茯苓工业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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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 |
甘太工业园西南侧居民点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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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太工业园北侧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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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太工业园北侧太阳坪乡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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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之嘉西侧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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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太工业园东侧平原村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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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太工业园东南侧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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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湖村新园团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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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铺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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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湖村张家塘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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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职业中专北侧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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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村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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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工业园内绕城公路旁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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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工业园南侧居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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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 |
甘太工业园 |
pH、铅、镉、砷、汞、总铬、铜、锌、镍 |
每年一次,采样一次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
茯苓科技产业园 |
根据《靖州产业开发区年度监测方案》,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园区2021年度开展4次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由监测结果可知,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标。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文件,明确了靖州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见下表3。
表3-1 靖州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区域主体功能定位 |
主导产业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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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市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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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43122920003 |
靖州县工业集中区 |
湖南省 |
怀化市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
重点管控单元 |
核准范围:3.0611 |
核准范围 (一园两 区):甘太工业园涉及甘棠镇;茯苓科技园涉及渠阳镇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渠阳镇:重点建制镇 |
湘环评〔2009〕86 号:林产品及矿产品加工业; 湘发改地区〔2012〕2048 号:林木产品加工、生物医药; 湘环评函〔2020〕7 号:农副食品加工(含杨梅饮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加工(仅耐火材料制品加工),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医药制造(不含化学合成类制药)以及电子信息产业(不含线路板制造以及蚀刻工艺),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加工仅布局在甘太工业园; 六部委公告2018 年第4 号: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木材加工; 湘发改函〔2020〕111 号:农副食品加工和非金属矿物制品。 |
1.园区部分规划的工业用地(尚未发开)位于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 2.茯苓科技园园区污水管网尚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 3.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位于渠水靖州段埋头鲤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
针对上述三个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靖州产业开发区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1)园区部分规划的工业用地(尚未发开)位于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划定株洲市等7市45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湘环函〔2020〕127号)可知,划定的靖州县甘太工业园渠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甘太工业园规划范围不存在重合区域,园区规划范围的工业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 (2)茯苓科技园园区污水管网尚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 目前,茯苓科技园园区接入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管网已建设完成,并完成茯苓科技园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评估报告,茯苓科技园所有污水均能经管网顺利进靖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位于渠水靖州段埋头鲤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园区完成了甘太污水处理厂排水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
表3-2 靖州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园区建设情况 |
符合性 |
1.空间布局约束 |
(1.1 )开发区引进企业应当符合“靖州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1.2) 茯苓科技产业园禁止引入三类工业。甘太工业园东部枝柳铁路以东的区域不得新引进三类工业,现有三类工业不得在原址扩产能。 (1.3)禁止引进高水耗、高能耗、高污染的原料药生产企业;禁止引进高水耗食品生产以及屠宰、养殖等企业;禁止引进与园区产业定 位关联性不强、能耗高、水耗大、污染较严重的重化工项目以及不符合园区规划的其它行业项目。 (1.4)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与甘太工业园规划范围重合区域不得开发建设。 |
(1.1)靖州产业开发区在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过程中按照《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靖州工业集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严格把控。 (1.2)茯苓科技产业园现入驻企业均为一类工业企业或二类工业企业,茯苓科技产业园未引入三类工业。甘太工业园东部枝柳铁路以东的区域未新引进三类工业,现有三类工业华鑫莫来石公司、湖南嘉顺华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甘太活性炭厂均未在原址扩产能。 (1.3)茯苓科技产业园和甘太工业园未引进高水耗、高能耗、高污染的原料药生产企业;未引进高水耗食品生产以及屠宰、养殖等企业;未引进与园区产业定 位关联性不强、能耗高、水耗大、污染较严重的重化工项目以及不符合园区规划的其它行业项目。 (1.4)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划定株洲市等7市45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湘环函〔2020〕127号)可知,划定的靖州县甘太工业园渠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甘太工业园规划范围不存在重合区域。 |
符合 |
2.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 (2.1.1)茯苓科技产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水;茯苓产业园至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工程完成之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甘太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甘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水。 (2.1.2)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最终排入渠水。 (2.2)废气: (2.2.1)控制工艺废气排放,对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含恶臭气体的企业应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和绿化隔离带。入园企业应加强对废气,特别是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处理措施及执行标准。 (2.2.2)加快推进木材加工、沥青加工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园区内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
(2.1)废水 甘太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甘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水。茯苓科技产业园污水依托靖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废水做到应收尽收,废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均设置在线监控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线监控稳定运行。 茯苓科技产业园和甘太工业园雨水均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最终排入渠水。 (2.2)废气 园区内企业生产工艺废气的生产节点均配置了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均能达标排放;茯苓科技园现有企业均设置了一定的绿化隔离带;园区内企业对挥发性有机物、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理均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园区内木材加工产生的VOCs均采取了有效措施,靖州联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VOCs处理装置已改造完成;园区内锅炉的燃料结构均改为燃油或者生物质,不再存在燃煤锅炉,锅炉废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2.3)固废 园区管委会建立了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做好了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与洪江区金鸿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达成工业固体废物转运代处理协议,实现工业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坚持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园区管委会对危险废物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的环境监管。 |
符合 |
3.环境风险防控 |
(3.1)园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落实《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茯苓科技园应编制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 (3.4)农用地风险防控:防控企业污染,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 |
(3.1)园区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靖州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12月,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修编后应急预案范围包含茯苓科技园,建立了应急指挥部并明确职责,配备了应急物资并明确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存放地点、负责人和调动方式,完善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2)园区逐步加强对企业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园区正常运营企业应编制应急预案约10家,目前已编制完成并备案企业10家。 (3.3)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目前园区暂不存在纳入名录的污染地块。 (3.4)农用地风险防控:靖州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园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要求制定了土壤环境年度监测计划,每年定期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各企业地面均硬化,废水及废气等均采取了有效地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甘太工业园片区中三类工业用地区域周边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
符合 |
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 (4.1.1)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加快天然气管线工程建设。推行清洁燃料,逐步取缔燃煤炉灶,提高用气普及率。2030年,甘太工业园和茯苓科技产业园万元 GDP 能耗指标控制在0.52吨标准煤。 (4.1.2)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步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 (4.1.3)到2020年,单位GDP 能耗预测值为0.319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0.3357 吨标准煤/万元。到2025年,单位GDP 能耗预测值为0.2679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801吨标准煤/万元。 (4.2)水资源: 加强水资源管理,切实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到2020年,靖州县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 1.25亿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60立方米/万元以下。 (4.3)土地资源: (4.3.1)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4.3.2)园区项目引进严格运用用地指标,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执行《湖南省建设用地指标》(2020 版)13等区域控制指标要求。 |
(4.1)能源:园区内推行清洁燃料,园区内已不存在燃煤锅炉,均改造中燃油或生物质颗粒锅炉。 园区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根据初步统计,园区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使用量为740t,重油使用量为1450t,根据标准煤折算系数:1.4286吨标煤/吨燃料油、0.5公斤标准煤/公斤生物质燃料。则2021年度能耗为2520吨标准煤,2021年度GDP为72.8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为13.92亿元,则单位GDP 能耗预测值为0.0035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018吨标准煤/万元。能耗均低于预测值。 (4.2)水资源: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 (4.3)土地资源: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东和实业靖州木业有限公司停产多年,目前正在对其进行盘活。制定发布不同产业园区不同项目的用地投资定额标准。 |
符合 |
(三)水环境管理
1、园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情况,雨水、污水管网建设情况)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甘太污水处理厂。
甘太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万m³/d,实际处理规模0.5万m³/d,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AO生化池+膜MBR池+紫外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外排渠水。
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2、园区企事业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甘太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均设有在线监控系统,目前已经实现联网。进口自动监控设备包括:COD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出口自动监控设备包括:流量计、混合采样器、PH计、COD在线分析仪、氨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达标率100%。
甘太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5月和2021年8月进行了两次监督性执法监测,委托单位: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根据监督性执法监测报告可知:甘太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园区水环境质量情况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6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41.12m3/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0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999t/a,氨氮0.128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 t/a。
甘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会同桥头溪口断面,水功能区划II类,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倍。
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地表水环境监测,布置4个监测断面,监测断面分别为:县茯苓科技产业园内飞山灌溉渠入园口上游500m、茯苓科技产业园内飞山灌溉渠入园口下游500m、甘太污水处理厂入渠水口上游500m、甘太污水处理厂入渠水口下游1500m,监测结果均达标。
4、“双源”地下水建设与监测情况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自评。目前,园区无“双源”地下水监测。
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地下水环境监测,布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分别为:甘太园区内平原村居民点水井、园区外平原村居民点水井、茯苓科技产业园内居民水井、龙井居民水井,监测结果均达标。
5、园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1、园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6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 / 倍。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2.6327 t/a,氮氧化物24.636t/a,VOCs0.068 t/a,其他 / t/a。
2、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
靖州产业开发区安装了2个环境空气小微站,分别位于甘太园区铁东和铁西片区,常规监测大气6参数(PM2.5、PM10、O3、SO2、NO2、CO)及气象5参数(温度、气压、湿度、风向、风速)。两个环境空气小微站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空气小微站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见表4。
表4 集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
序号 |
监测点名称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达标率 |
备注 |
1 |
靖州甘太工业园铁西区 |
SO2、NO2、PM10、PM2.5、CO、O3 |
实时监测 |
100% |
小微站 |
2 |
靖州甘太工业园铁东区 |
SO2、NO2、PM10、PM2.5、CO、O3 |
实时监测 |
100% |
小微站 |
3、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大气环境监测,布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分别为:甘太工业园内居民点(绿之嘉西侧居民)、甘太工业园南侧太阳坪乡堡子、靖州职业中专北侧、城郊村居民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五)土壤环境管理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土壤布置2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分别为:甘太工业园、茯苓科技产业园,监测采样一次,监测结果均达标。
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 / ,最大超标倍数 / 倍。
2、园区污染地块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情况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 0 个,已完成修复 0 个,未开工修复的 0 个,修复中的 0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1、园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19个,产生量7365.7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4699.5t/a,自行处置163.28 t/a,外委处置2502.98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个,产生量3.428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0 t/a,自行处置 0 t/a,外委处置3.428t/a。
2、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园区与洪江区金鸿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达成工业固体废物转运代处理协议,实现工业固废合理处置;2021年度集中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 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 ,处理工艺 / 。(园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园区在东和公司西侧建设一座垃圾转运站,用于收集及转运集中区内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运至靖州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业园内的生活垃圾均通过环卫部门运至靖州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
园区内工业固废应由各单位自行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尽量实现回收综合利用,对于暂时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需要进行暂存的,则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计与建设暂存点。
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全部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2021年,园区加强对规划区范围内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调查开发区危险废物本底、摸清底数,全面排查隐患、防范风险,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推进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园区重点管理企业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最终处置,但也发现部分企业由于危险废物产生量少等原因,厂区内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
(七)声环境管理
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调区扩区规划环评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声环境监测,布置18个监测点位,主要布置在甘太工业园和茯苓科技园区环境敏感点,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2类相应标准要求。
(八)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 0 件,已完成整改 0件,完成率 100 %。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1 件,已完成整改 1件,完成率 100 %。
根据靖州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26号及内容: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难度大。怀化市工业聚集区全部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本次“回头看”抽查12家污水处理厂,沅陵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500m3/d,平均日处理量约150m3/d;怀化市工业园区实际污水日处理量不足建设规模的40%,特别是麻阳、靖州、辰溪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占建设规模的比例低于30%。
2021年3月26日,靖州产业开发区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责任和目标。靖州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易坚为组长,副主任胡波、杨虹群为副组长。胡波分管安监环保科负责监督甘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维护污水管网,保障污水全收集、全出来,达标排放;杨虹群分管产业发展科负责招商引资,加快企业入驻。
靖州产业开发区安监环保科增强了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周检查一次,有效预防企业偷排漏排。完善了管网建设,甘太综合加工园共建成污水管网5公里,实现企业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应收尽收,新引进了4家企业增加污水量,达成整改任务与目标。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与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季度的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园区牢固树立“绿色生态、匠心品质、智造新高地、活力新园区”理念,以生态、绿色经济为抓手,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意识,充分认识环境安全是园区与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建立健全废水、废气实时在线监控,统筹固废委托处理。2021年度未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实现了园区安全生态发展。
(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园区面对新常态,站在新起点,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指标,将环保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有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功引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根据国家政策,引入市场化机制,2021年底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向园区、企业提供诊断排查、环保咨询、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环保问题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了园区的环境管理水平。园区引进有资质、有经验的污水治理机构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对园区企业污水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实现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三)积极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位于渠水靖州段埋头鲤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2021年园区完成了污水处理厂排水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并通过评审,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根据要求及时启动了靖州工业园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并完成备案。对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对园区新上项目进行预审,从源头预防环境质量的下降。
(四)建立健全排污监控机制。2021年完善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排污口的在线监控设备,实时掌握污水动态,快速应急处理,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依据网格化原理,涉及废气排放的甘太园区建立空气监测微站,实时掌握废气排放情况,保障园区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园区按照调区扩区规划环评提出的监测计划,与第三方检测单位签订了环境技术服务合同书,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定期了解园区的开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五)全面完善雨污管网。根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对辖区管网全完善、全排查、全整改、全维护。对园区原有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到位;茯苓科技产业园新建污水管网2.1km,实现园区企业污水全收集,并网全处理,茯苓科技产业园废水顺利对接县城污水处理厂。
(六)监管力度到位。一是建立完整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监督风险企业建立环境风险源台账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定期对产生固定风险源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管,2021年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事件;二是环境风险问题排查;园区制定了《靖州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并执行,检查企业污水管网检查台账、监测记录、设施运营等情况。
(七)健全固废管理体系。园区管委会与洪江区金鸿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达成一般固废处理协议,统筹园区企业固废处理,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综合成本,达到政府企业双赢、生态环境良好、园区绿色发展的效果。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人员技术力量不足
靖州产业开发区企业环保审批、执法等均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负责,靖州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负责监管,企业落地、建设、生产要与多个部门对接,因而无法实现监管与服务同步,一个机构与企业的无缝对接园区。目前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人员配置为4人,面对园区众多企业和繁重的生态环境监管任务,工作量巨大,技术力量不足,无法及时发现企业环境问题。
(二)部分企业环境保护相关手续履行情况不到位
湖南鑫泉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未生产)和中山杨梅科技有限公司(暂未生产)2家企业未办理验收及应急预案。
(三)部分企业固废暂存不规范
随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年 第82号)的发布,园区固废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发现:大部分企业未按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未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制度;部分企业由于危险废物产生量少等原因,厂区危险废物暂存不规范,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牌和危险废物标签设置不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
为提升靖州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产业园区实行“一园一档”、“一企一档”,分类收集园区和企业环境管理资料,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整体提升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管控水平,园区采用购买服务,委托具有技术能力的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为园区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综合服务,督促企业全面完善环保管理体系,落实环保专干,明确管理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2021年底园区已经启动该部分计划。
(二)加强隐患排查和企业环保管理指导
针对所有入园企业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形成各个企业的隐患排查报告,对症下药,指导督促各企业完善环保设施,落实环保措施,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统一监管属地责任,园区与企业协同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园区发展提质增效。
(三)规范园区企业环境保护相关手续履行情况管理
对园区未完成验收和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进行逐一现场调查或访谈,帮助企业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尽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手续。
(四)规范企业固废管理,提高企业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定期对园区及有关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安全等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督促企业规范厂区内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和暂存场所的建设,监督企业及时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提高企业环境风险应对能力,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附件:靖州产业开发区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