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4 15:15 信息来源: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靖农组发〔2024〕6号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你们报来的关于调整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调整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项目计划共594.89万元,具体是:靖委乡振组〔2024〕1号文件下达的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奖补项目、三和村中药材基地麦冬草种植项目、寨牙村村集体经济农业机械化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计划,涉及资金为535.39万元;靖委乡振组办发〔2024〕6号文件下达的甘棠村集中安置点围墙维修项目计划1个项目计划,涉及资金19.5万;靖委乡振组办发〔2024〕7号文件下达的乐群村制种基地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等2个项目计划,涉及资金为40万(详见附件)。
二、请你们严格按照调整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迅速开工建设,完成验收报账。为确保项目审批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修改和变更项目。
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借、挪用和套取资金。
四、请你们严格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文件)的要求,真实、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附件:靖州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表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