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1:05 信息来源: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全面依法治县办的关心指导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推进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就2022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防控行政执法风险,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一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部署会,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

汇报,召开局案审会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研究解决综合执法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切实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我局坚持重大决策必须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事先进行法律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合法性审查,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聘请1名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防范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法律风险,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复杂案件审核、重大案件讨论、执法业务交流培训、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及时提供行政执法风险预警提示等措施,确保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据。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精简行政审批。完善行政许可公示制,简化行政许可审批,近年来将行政许可权力陆续下放。全面实行窗口统一受理、同步办理、限期完成、统一发证,积极打造优化营商的法治环境。二是优化审批环境。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资格认证、行政收费一律取缔。三是规范审批环节。按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要求,做到电子印章、证照归集、信息数据共享。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县信用平台、局网站公开、公示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办事指南、流程。及时公布办结完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情况,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强化服务质量。单位派驻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服从政务中心统一管理。为了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在受理、接待、办理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申请人必须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态度诚恳、有问必答,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要立即给予受理,主动介绍办事指南、流程、审批程序和办事时限、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立即受理进入审批程序;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对不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引导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受理申请的办理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四)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录入工作,认领了省政府、省住建厅下达的权力事项,并对各类事项设置了运行流程。同时根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要求,进行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按照要求,先后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应用平台,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梳理及数据上报工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我局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进行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起草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关于民法典涉及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经充分研究后报送县司法局审查、备案。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大力实施柔性执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认真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全面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并印发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目录》,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局网站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进行了公示。2022年,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19件、行政处罚4件全部上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近年来我局参与市县案卷评查多次。

(七)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开会、党员集中学习等多种机会,及时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安全、禁毒、反恐、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开展了靖州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三是利用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系统,狠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四是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八)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容易引起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问题,我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协商沟通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等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化解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一是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从争议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积极主动与复议机关、法院做好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扎实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能职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理念有待提升

干部职工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具体工作中有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干部职工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与城管工作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

(二)队伍结构有待改善

法律专业城管执法人员严重缺乏,且队伍老化,特别是住建领域行政处罚专业性非常强,人员结构和素质无法适应300余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执法。

(三)我县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有待理顺

执法职能还需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城管执法职能职责不统一,城管执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有关执法职责还存在扯皮,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同行政监管及其他行政执法权力还存在模糊不清。

三、下一步整改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在局系统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和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知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制度,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搞好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普法力度,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城市管理领域、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领域等行业管理常识及执法技能培训。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配备行政执法留痕、可追溯的音像记录设施设备。结合机构改革和城市执法改革新划转事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进一步清理行政处罚事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对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

(四)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纪律约束,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形象。增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法治观念,要定期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能胜任城管执法岗位的一线执法队员。要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度和满意率。

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