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6:28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3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概况

一、部门职责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靖州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靖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核定,医疗保障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设立了我局所属公益一类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局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基金监督股。下辖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参公单位。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核定的编制总数为34名,在职人员行政编制数为28人,实际人数为25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在职人员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3人,其他在职人员22人,现有退休人员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医疗保障局本级以及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财务没有独立,而是与县医疗保障局共一个银行账户,财务一起核算。所以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决算报表包括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84.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43万元,增长19.04%,主要是因为职工过世抚恤金和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隔离等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8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9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8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96万元,占57.37%;项目支出291.97万元,占42.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4.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43万元,增长19.04%,主要是因为职工过世抚恤金和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隔离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43万元,增长19.04%,主要是因为职工过世抚恤金和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隔离等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4.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万元,占0.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53万元,占9.13%;卫生健康(类)支出595.10万元,占86.88%;住房保障(类)支出25.39万元,占3.71%;其他(类)支出0.57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4.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增加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全年增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增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增加预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全年增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增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邮电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98万元,支出决算为3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2人退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增加预算为1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9.08万元,完成全年增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增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职工一人死亡。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7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2人退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增加预算为89.08万元,支出决算为89.08万元,完成全年增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增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隔离等费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2人退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8.21万元,支出决算为39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增加预算为6.71万元,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全年增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增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承办保险公司委托业务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增加预算为20.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82万元,完成全年增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增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增加预算为66.58万元,支出决算为66.58万元,完成全年增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增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铺底医保个人账户医疗补助及单位开支。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5.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增加预算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全年增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增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0.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2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0%,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1.19万元,增加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金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学习交流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96人次,主要是市级、各县业务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11万元,降低42.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评价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时间节点等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我局预算绩效自评有序进行。对照医保基金绩效目标,逐项核对,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医保法治建设能力、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医保经办服务能力都有所提高,医保综合监管能力、医保宣传能力、医保标准化水平均得到了显著提升;能够按时按要求落实和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和实施、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集中采购等相关政策要求;100%消化各省份自行增补纳入医保支付药品,较好地完成了质量指标的年度目标。

为了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持续改进工作开展,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2023年完成工作开展自评,评价工作严谨,做到绩效目标申报表、自评表规范,无错填,漏填等情况,保证相关佐证材料如会计报告,会计凭证的准确性。自评报告的相关内容与绩效目标申报材料相符,保证自评报告数据的正确性,材料的真实性。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评价得分97分。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如下:

1、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参保率达96.12%。

2、对城乡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待遇。  

3、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做好医保基金监管检查、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平稳有序运行。

4、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无截留或滞销专项资金现象,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5、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1) “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本年度为2万元。

 (2)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制度》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会计核算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单位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单位财务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年显现,如人员专业性不够、执行不力等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账务处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单位应加强人才、绩效评价队伍建设,加强执行力度,完善并建立绩效评价长效机制,以保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靖州县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预算编码        504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4 年 4 月 20 日

靖州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薛涛

联络电话

人员编制

34

实有人数

30

职能职责概述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靖州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靖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主要工作

内容

任务1:按照年初预算合理使用单位经费;

任务2: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95%以上;

任务3:困难群众参保率100%,落实医疗救助保障政策;

任务4:辖区内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及以上。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一)坚持以从严从实为“准”,做好医保基金“守门人”。

1.维护基金平稳运行。2023年1-11月,我县2023年度医保基金共筹集28796.7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9829.7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18967万元;医保基金共支出28150.66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7368.61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出20782.05万元,基金结余8014.72万元,医保基金运行处于安全范围之内。

2.扎实开展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以“三个强化”着力做好监管工作。一是强化服务,细化医保服务协议;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制止和纠正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约谈定点医药机构2家,拒付220367元,退回20678元,暂停医疗机构2家、医保结算1家,解除医保协议1家,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信用平台曝光医保领域违法违规案例2起。

3.认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会同卫健部门清查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集中采购情况,对个别机构欠款行为,责令整改完成;会同公安、检察、财政、卫健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县域内暂未发现重大违规案件。

4.积极配合省飞行检查、市交叉检查工作。完成全县99家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办结2个行政处罚案件,追回医保损失基金51464.55元,行政处罚23027.03元,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5.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湖南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清单》,组织并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村卫生室按时间节点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根据市级交叉检查结果,制作并下发问题清单责令县域内所有医药机构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引以为戒。今年共自查出问题87个,涉及医保损失金额3.24万元,目前已全部退回。

(二)坚持以服务人民为“本”,打好民生工程“保障仗”。

1.医保缴费全覆盖。2023年度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230579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12195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8384人,综合参保率达96.12%。全县共资助2023年度参保对象10283人,其中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代缴,全额资助3735人,资助金额130.37万元;对低保对象、监测户、低保边缘户等6548名困难群众给予50%资助,资助金额114.59万元,实现全覆盖参保,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

2.医保定点全覆盖。会同卫生健康、财政、各乡镇人民政府、卫生院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实现靖州县148家村卫生室开通医保定点资格,开通率达100%;实现电脑、打印机及读卡器等设施装备到位率100%;实现村卫生室公卫门诊开通率100%。截至目前,全面完成村卫生室开通医保服务、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工作目标任务。

3.下放事项全覆盖。为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经办服务“一体化”建设,召开专题工作会议5次,实现16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二凉亭园艺示范场、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与138个村(社区)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经办服务事项直办或帮代办全覆盖。

(三)坚持以改革赋能为“重”,发挥便民医保“新活力”。

1.推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改革。今年以来,县域内2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意外伤害异地直接结算业务,1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7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业务,截至目前,省内异地直接结算89人次,结算金额107695.63元;1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住院和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截至目前,结算人次953人,结算金额113613.1元。

2.推动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可共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具有国家医保标准编码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同时,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深化药品集采与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推进中医药发展,完成县中医院修订的11项服务项目的价格备案;完成胰岛素、抗生素不正常采购情况的核查并组织开展对医保服务目录及医疗机构耗材采购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实现集采采购金额从医保基金支付;大力推动DIP支付改革在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院区的定点示范工作。

(四)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实”,提升经办服务“新台阶”。

1.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2023年继续将乡、村(社区)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全力推进医保服务站点实质性运作,确保经办业务有人办;分批次、有针对性地对乡村医保专干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操作以及医保政策培训,组织乡村医保专干参加医保业务练兵比武活动,提升帮办、代办、经办业务水平,确保经办业务顺利办;梳理医保下放业务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统一申请表格,确保经办业务规范办。

2.推动医保经办业务办理便民化建设。以推进综合柜员制为抓手,落实“好差评”评价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的医保经办服务,今年以来收获“零差评”,获得群众授予3面锦旗;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大力普及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通过刷脸就医服务终端,提供智能医保服务,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家民营医院均实现了刷脸支付;县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刷脸办”设备,实现基层卫生院刷脸就医全覆盖。

3.推动医保经办“慢特病”办理利民化建设。针对慢性病中的特殊人群,主动简化优化经办流程,化被动为主动服务。将特慢病复审受理权限下放至二级医疗机构及定点特门药店;主动上门为生活不能自理,瘫痪在床的脑血管意外特慢病患者完成复审,或只需手持近期报纸的近照即可委托代办;对在县域内医疗机构确诊需要长期门诊透析的患者,由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将相关病例资料网传给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核后即可直接享受特门待遇。

(五)坚持以走实走深为“效”,推动政策宣传“进万家”。

1.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在人流聚集地设点宣传与进村入户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4月份与6月份分别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与异地就医政策宣传月活动,联合医疗机构开展“政策下乡、健康义诊”,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宣传20余场,2万余名群众参与活动,发放各类医保宣传资料4万余份;多渠道发布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医保工作动态等内容40余篇,通过村级便民服务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相关内容,宣传受众10万余人。

2.统一制作明白卡。根据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政策分别制作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政策明白卡共计2万余份,通过送政策上门、送政策下乡等方式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同时解答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疑难问题。

3.借助“村村响”实现政策“通村村”。为保障偏远在村群众能够及时知晓医保征缴政策、村卫生室门诊开通联网结算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等,借助短视频平台制作并发布“医保政策宣传大喇叭”系列,通过亲切易懂的方言广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拉近群众距离,切实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4.借助新媒体,实现宣传全覆盖。在新湖南上稿21篇、市医疗保障公众号上稿15篇,其中《致靖州在外看病就医群众的一封信》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政策解读获得群众一致好评;精心制作医保政策小视频,通过各村为民服务微信群、抖音等方式,实现村民政策知晓全覆盖。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局机关

684.93

684.93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局机关

684.93

392.96

370.15

22.81

291.97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局机关

2

2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局机关

57.26

24.02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参保率95%以上;

目标2: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目标3: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1、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参合率实际完成率96.12%;

2、完成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3、两病门诊报销率达100%。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

目标及实

施计划完

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参合率

≥95%

96.12%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100%

100%

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

100%

100%

质量指标

医保政策宣传普及率

≥90%

≥97%

医药机构问题全面整改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性

2023年12月底之前完成

完成

成本指标

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684.93万元

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效果明显

基金正常运行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病有所医

效果明显

全民享受医保政策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98%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7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薛涛

副局长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

石尹婧

财务审核部部长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

明辉

出纳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4 年 4 月 15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24 年 4 月 15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石尹婧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只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靖州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靖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了我局所属公益一类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基金监管股等股室,下辖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医疗保障局和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核定的编制总数为34名,现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在编人员31人,公益性岗位1人,临聘人员4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和医保基金管理,提高资金、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除日常的管理工作之外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成立了以单位领导组成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建立了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完善了系统财务管理基本框架,规范了单位的财务行为。

2023年初预算总收入56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66.46万元。2023年初预算总支出56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74万元,项目支出166.72万元。

2023年财政决算总收入68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84.93万元;2023年财政决算总支出68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96万元(人员支出370.15万元、公用支出22.81万元),项目支出291.97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3年度决算基本支出392.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6万元。

(二)专项支出

专项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专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住院、门诊报销。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3年我县中央财政医保补助资金10619.56万元,省财政医保补助资金2164.30万元,县财政医保补助资金543.75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保证了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住院、门诊等报销。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住院报销15044.24万元,门诊报销4609.53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开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和虚报等情况。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制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单位的实际,制订出各项规章制度。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开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和虚报等情况。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扶助下,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能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各项基金补偿兑付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招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于准确编制。

2、由于人员不足,须要聘请编外人员才能勉强保证单位运转,但聘请人员所需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由单位自行负担,导致单位经费紧张。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预算经费按时足额拨付,费用当年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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