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6 16:35 信息来源:靖州县财政局


2022年度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靖州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靖州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靖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委核定,医疗保障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设立了我局所属公益一类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局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内设办公室(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股、基金监督股。下辖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参公单位。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基金核查和结算中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核定的编制总数为34名,在职人员行政编制数为28人,实际人数为26人。事业编制6人,实际人数为1人。其中:在职人员四级调研员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6人,其他在职人员15人,现有退休人员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银行账户和财务没有独立,而是与县医疗保障局共一个银行账户,财务一直核算。所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决算报表包括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7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217.03万元,减少97.59%,主要是因为医保基金市级统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72.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5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7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93万元,占62.87%;项目支出212.57万元,占37.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217.03万元,减少97.59%,主要是因为医保基金市级统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217.03万元,减少97.59%,主要是因为医保基金市级统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24万元,占3.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6万元,占1.51%;卫生健康(类)支出518.77万元,占90.61%;其他(类)支出22.92万元,占4.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0.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47.95万元,支出决算为38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还定点医药机构责任制风险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93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3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招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9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30.1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9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3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招待人次,控制招待标准,与上年相比减少1.88万元,减少69.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县市之间学习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1.37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移交到公车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4个、来宾88人次,主要是市级、各县业务学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04 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95分。部门整体绩效情况如下:

1、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参保率达95%以上。

2、对城乡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待遇。

3、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做好医保基金监管检查、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平稳有序运行。

4、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无截留或滞销专项资金现象,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5、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1) “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本年度为0.81万元。

 (2)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内部审计制度》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会计核算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单位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单位财务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年显现,如人员专业性不够、执行不力等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账务处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单位应加强人才、绩效评价队伍建设,加强执行力度,完善并建立绩效评价长效机制,以保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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