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文溪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8:59 信息来源:靖州县文溪乡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文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我乡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乡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5条。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简介及职能1条、机构设置1条、领导信息简介1条、岗位调整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决算1条、财务预算2条、文件通知2条、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文溪乡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规范机制,确保政务公开的平稳有序进行。二是严格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三审程序,以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网站内容管理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始终遵循严格的目录事项标准,对目录进行细致调整,并确保日常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准确发布。不仅在政府网站进行主动公开,还充分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电子滚动屏、宣传栏等各类信息平台,基本构建起了全乡政务公开网络。

(五)完善监督保障情况

我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按照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然不够高。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尚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重视。

2.政务公开工作专业性较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公开工作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2.加强培训与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