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9:49 信息来源:靖州县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公安行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依规依申请公开,不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及时更新机构概况类信息、文件通知、资金信息、规划计划等方面,全年公开信息共计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确定了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信息发布严格遵照“三审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确保公开信息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更新,公开的范围、形式、时效、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确保信息要素齐全、分类规范,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使用能力;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能力水平;依靠各级各类媒体平台,除了政府网站之外,还充分利用“靖州警务”、“靖州公安阿sir”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梳理了政府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部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加强工作任务的检查监督,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9

行政强制

1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制度和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应对实际工作。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在信息公开时部分内容缺乏详细的解释,可能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改进: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抓实落细;二是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使政务工作更顺畅、更高效。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的解释和说明,提供更加准确、信息的信息,以满足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