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4 16:20 信息来源:靖州县文溪乡
文政发〔2021〕2号
文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的通知
各村:
为切实抓好我乡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依据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湘林资〔2020〕31号)、靖州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的通知》(靖林联发〔2021〕1号)文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县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分配我乡2021年的38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1、精准自愿。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意愿,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一户至多选聘一人担任护林员。
2、公正公开。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聘
3、稳定持续。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符合选聘条件、认真履行生态护林员职责及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应当予以续聘。
4、统一管理。生态护林员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原则上在本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二、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3、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不得选聘,生态护林员岗位不得与其他公益性岗位重叠。
三、选聘任务安排
我乡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为38个,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和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将选聘任务安排到各村(详见“文溪乡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任务分配表”)。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下达后,各村应及时张贴选聘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交申请报告后,村支两委应迅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将生态护林员拟聘对象申报资料上报乡政府。
四、选聘程序
1、公告。在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并拍摄清晰的公告照片,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选聘资格条件、名额、程序、方式、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村两委召开会议初步评选,填写《靖州县文溪乡生态护林员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并报送给乡人民政府。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在《评审表》上签署意见后反馈给村两委,
4、公示。村两委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拍摄清晰的公示照片,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5、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任人员,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常识和技能、熟悉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后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符合续聘条件的人员,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的,可直接签订管护劳务协议进行续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后报县林业、财政、扶贫部门备案。管护劳务协议应当明确劳务关系、管护范围及面积、职责、权利、期限和管护劳务报酬支付、考核、奖惩等内容。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乡人民政府对本乡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负总责,各村两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
2、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乡负责生态护林员的日常考核工作,村委会协助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按月发放管护补助工资、年度绩效工资、解聘和续聘的重要依据。乡人民政府、村委会每月底检查生态护林员的巡山日志,对日常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月考核意见;组织及时录入和更新“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在聘用期内因精准识别剔除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违反管护劳务协议考核不合格、本人主动要求退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其他不能胜任生态护林员工作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对外出打工或不能正常履职的,取消生态护林员资格;对不尽职责、滥用职权、违犯法纪者,由聘用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工资或解聘,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生态护林员职责。学习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政策; 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0天,并及时登记巡山记录,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 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征滥占林地湿地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生态监测等 设施设备的行为,要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完成乡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技能培训。生态护林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对已聘用生态护林员的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训内容应包括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护林员岗位职责、基本工作技能、安全防护、乡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及重点管理区域等。
5、经费管理。生态护林员劳务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其中70%按月发放,剩余的在扣除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出后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补助发放。劳务报酬经乡人民政府对生态护林员按月考核合格后,一律通过惠农资金“扶贫明白折”发放到位。
6、档案管理。建立乡和村级生态护林员档案,各级档案应分别整理装订成册,材料齐全,专人管理。
附件:1、文溪乡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任务分配表
2、靖州县2021年文溪乡生态护林员选聘评审表
文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
文溪乡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任务分配表
村 |
计划数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合计 |
38 |
10000 |
380000 |
上宝村 |
5 |
10000 |
50000 |
下宝村 |
5 |
10000 |
50000 |
宝江村 |
3 |
10000 |
30000 |
水屯村 |
5 |
10000 |
50000 |
文溪村 |
5 |
10000 |
50000 |
朗溪村 |
5 |
10000 |
50000 |
长溪村 |
5 |
10000 |
50000 |
金马村 |
5 |
10000 |
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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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靖州县 年 乡镇生态护林员选聘评审表
申 请 人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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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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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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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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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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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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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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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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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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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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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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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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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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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 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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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享受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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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 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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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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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致 贫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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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卡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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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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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耕 地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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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林 地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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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 林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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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森林 生态效益 补偿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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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人均纯 收入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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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卡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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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乡镇 村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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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 推荐意见 |
组长: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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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查 (评选)意见 |
(村委会公章)
村主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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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审核(聘用) 意见 |
乡镇扶贫工作站
年 月 日 |
乡镇涉林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财政所(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
文溪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