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政〔2021〕2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0 11:11 信息来源:靖州县藕团乡

藕政〔2021〕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藕团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要求,是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手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的意见》《中共靖州县委  靖州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靖州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遵循“专群结合、以专带群、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发扬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广泛动员、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动平安横江桥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主动适应社会治安形势新发展新变化,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参与群防群治工作任务,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注重“网格化+群防群治”思维运用,大力加强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挖掘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的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军、派出所所长李新争任副组长,李珍珍、储小波、覃玉祥、李鑫、李 启帮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乡平安办,乡社会治理与应急办主任李珍珍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全乡群防群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建好两支队伍。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 组建义务联巡队、村联扶队两支队伍,及时有效掌握社会动态、维护治安秩序。

1.义务联巡队

队  长:刘  军

副队长:李新争

队  员:储小波、龙景发、黄德义、杨良辉、朱锡成、田儒富

下设乡平安办为“义务联巡队”办公室,由乡平安办负责“村联扶队”的日常工作。

职责要求:(1)义务巡逻队巡逻时间以夜间巡逻为主,每周组织开展巡逻不少于1次,巡逻时间不少于3小时,重要时间节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逻密度和延长巡逻时间。(2)巡逻路线以团寨为主,根据辖区治安情况制定巡逻计划。(3)义务联巡队应由乡、村干部及辅警带队,统一着反光背心,配戴红袖章,配备闪光警棍等。(4)巡逻中注意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制止和处理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接受群众救助、咨询。

2.村联扶队

队  长:刘  军

副队长:李新争、李鑫、储小波

队  员:各村驻村干部、村辅警、村医务室人员

下设司法所为“村联扶队”办公室,由司法所负责“村联扶队”的日常工作。

职责要求:(1)积极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和教育稳控工作。(2)综合评估特殊人群危害程度,结合公安机关“重点人员”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3)尽力帮助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推动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帮教体系。

(二)建好四项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齐抓共管、考核评估、兑现奖励等四项机制,全面推动我乡群防群治工作持续开展。

1.定期会商。乡平安办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工作、解决问题。

2. 齐抓共管。乡平安办主要负责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开展群防群治建设工作;派出所主要负责业务管理,协助开展群防群治队伍的指导培训;其他单位主要负责动员推荐本系统、本单位内的员工、管理对象参加群防群治队伍,配合研究制订专门标准、规范,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

3.考核评估。将群防群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采取联合检查、暗访抽查、督办整治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动态考核评估。

4.兑现奖励。积极推动将群防群治工作有关奖励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调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积极性。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奖励政策。

(三)用好三大平台。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湖南省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平台、双微平台优势,实现工作留痕、信息流转共享。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出效果”的思路,三个月奠定基础,六个月重点突破,三个月巩固提升,在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具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各类落实措施,组织学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分级分类完成群防群治志愿者招募、培训等工作。

2.第二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8月)紧紧围绕社会共治、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等群防群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制约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组织攻关,破解瓶颈,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的全面发展。

3.第三阶段(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按照要求和总体部署,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开展达标考核、总结验收等工作,全面检验工作成效,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不断提升群防群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