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2018年坳上镇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27 16:18 信息来源:靖州县坳上镇

根据《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对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我办高度重视,认真开展2018年坳上镇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坳上镇涉农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坳上村清爽工程、九龙村清爽工程、大开村村清爽工程、戈盈村清爽工程、响水村清爽工程、木洞村清爽工程、先锋村清爽工程、戈盈市扶贫工作队项目共8个。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把乡村道路硬化作为我镇扶贫重点来抓,根据各村实际道路情况,对不平整、泥泞道路进行完善修整,以村为单位开展道路硬化工程,改善村级道路,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靖州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靖财联〔2018〕32号文件),抽调人员认真开展2018年坳上镇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比对数据信息,起草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坳上镇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资金共计135万元,主要用于坳上镇7个村道路硬化、戈盈村堆粪棚、草棚建设。实际支出135万元,其中大开村道路硬化18.7万元,九龙村道路硬化19万元,坳上村道路硬化17.5万元,戈盈村道路硬化43万元,响水村道路硬化11万元,先锋村道路硬化10.8万元,木洞村道路硬化10万元,戈盈村堆粪棚、草棚5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由各村负责,坳上镇政府监督管理,项目工程实行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完工根据实际金额付款。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镇积极组织各村实行清爽工程道路硬化,通过完善7个村的道路,提高了贫困地区的客车通车率,缩短了贫困地区的居民出行时间,提升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满意度。

五、存在的问题

1、成本价值高;

2、资金不足。

六、有关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改善贫困地区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