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08:49 信息来源:靖州县甘棠镇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农场,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8月1日至11月8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将“百日攻坚”行动列入重要议事内容。各村党(总)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是实施“百日攻坚”行动的总指挥长,要亲自部署、全程参战,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高效推进、有效落实。村支两委和工作队员要“上一线、打头阵”,带动所负责片区的群众和帮扶群众率先行动,形成示范。各村要统筹使用保洁员、道路养护员等公益性岗位,明确其保洁范围,每周最少开展一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扣减本年度绩效,履职不力的及时调整岗位。

二、全面整治村容村貌。聚焦辖区内村组团寨、道路、树丛、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整治,对排查问题攻坚一批、销号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消除卫生死角,清理清运村组干道和团寨道路两侧杂草、各类生活(建筑)垃圾,开展河塘沟渠清淤和水上有色垃圾清理行动,整治拆除影响村庄容貌的废弃房屋、残垣断壁、烂棚圈舍和私搭乱建,全面清理违法广告、“牛皮癣”、废弃标语,全力推动年度改厕任务在10月底前完成,力争“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全面开展示范创建。紧紧围绕“五治五美”标准和“一拆二改三清四化”总要求,逐团寨推进,逐户过关,不断提高示范标准,放大示范效应。镇集镇办要常态化强力推进集镇整治,坚决整治出店经营、乱停乱摆、乱泼乱排等行为,做到整治有序、路畅景美。各村最少打造2个示范团寨(含村部所在团寨),示范团寨应结合实地条件适当进行绿化美化,打造一批小果园、小花园、小菜园,不得有废弃棚屋、家禽散养、臭水沟、乱堆杂物和未改旱厕。各示范团寨应积极开展农户“八整洁”(客厅收拾整洁、灶屋清理整洁、厕所清洗整洁、床铺折叠整洁、鞋子摆放整洁、衣物晾晒整洁、院子清扫整洁、杂物堆放整洁)示范创建,打造一批整洁干净、富有特色的示范庭院。

四、全面落实工作机制。各村要用好“红黑榜”评比制度,结合“文明家庭”“美家美妇”“美丽庭院”等定期开展入户检查评比,将正反典型的实地检查照片公布到村部评比栏、所在团寨和村为民服务群,评比结果通过村村响全村播报,提升全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常态化落实“环境卫生日”制度,明确每周集中整治行动主题,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定期整理户上卫生,每周实现一点小变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积小变化为大提升。建立健全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破除陈规陋习,实现无一户不讲卫生。

五、全面发动群众参与。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村两委干部、党员、“两代表一委员”率先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百日攻坚”行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切实发挥乡贤能人、公职人员等的示范带动作用,以身作则,率先示范,发动亲属和群众积极参与。要定期召开团寨会和院落会,群策群力,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日”和美化庭院等活动,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切实发挥片长、组长、邻长联系服务群众作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形成“人人讲卫生、户户讲整洁”的良好局面。

六、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实行一周一检查一通报,每周三各村上报5户示范户,示范户不得重复。每周四、周五组织专班对各村示范团寨和上报的5户示范户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各村。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要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导、销号管理。各村要在检查后的第二周周三前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上报影像佐证资料,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治“不回潮”。每周到村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村干部差异化绩效考核和项目资金分配依据。

中共甘棠镇委员会

甘棠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