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厂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18:51 信息来源:靖州县新厂镇
各村、镇直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新厂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河长: 胡 刚 党委书记
河 长: 毛义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河 长: 曾韦军 党委副书记
蔡 倩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蒲满珍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见万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云刚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丁宗根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禹云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峰宇 副镇长
申秋晗 副镇长
村级河长:
胡素梅 新厂村党总支书记
袁晓军 炮团村党总支书记
姚绍光 金星村党支部书记
姚忠华 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杨宏逵 哨团村党支部书记
吴兴兵 八亚村党支部书记
吴祖镜 营寨村党支部书记
姚军生 姚家村党支部书记
辛春梅 地交村党支部书记
姚景立 覃团村党支部书记
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若因人事变动也不再另行下文,而是直接根据职务自行替补:党委书记任第一河长,镇长任河长,其他党政领导(联村领导)任副河长,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任村级河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蒲满珍),由专干任副主任(姜程军)。专干负责内务台账整理及与县河长办联络,上传下达,负责日常巡河及负责对各村河长制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新厂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