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厂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18:51 信息来源:靖州县新厂镇

各村、镇直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新厂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河长: 胡  刚    党委书记

河    长: 毛义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河 长: 曾韦军    党委副书记

蔡  倩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蒲满珍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见万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云刚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丁宗根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禹云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峰宇    副镇长

申秋晗    副镇长

村级河长:

胡素梅    新厂村党总支书记

袁晓军    炮团村党总支书记

姚绍光    金星村党支部书记

姚忠华    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杨宏逵    哨团村党支部书记

吴兴兵    八亚村党支部书记

吴祖镜    营寨村党支部书记

姚军生    姚家村党支部书记

辛春梅    地交村党支部书记

姚景立    覃团村党支部书记

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若因人事变动也不再另行下文,而是直接根据职务自行替补:党委书记任第一河长,镇长任河长,其他党政领导(联村领导)任副河长,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任村级河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蒲满珍),由专干任副主任(姜程军)。专干负责内务台账整理及与县河长办联络,上传下达,负责日常巡河及负责对各村河长制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新厂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