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厂镇人民政府简介及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12-02 10:41 信息来源:靖州县新厂镇
一、简介
新厂镇位于靖州县西南部,距县城42公里,系湘、黔两省,靖、通、黎三县交界之地。总面积196.5平方公里,有耕田2.4万亩,林地21.7万亩,森林蓄积67.4万平方米,下辖10个村和1个居委会,171个村民小组,人口2.4万人。这里是人类历史浓墨重彩的地方,也是我县最早出现人类活动的地方,20世纪新厂金星村斗篷坡新石器时代人类居住活动遗址,将我县历史至少推前2000年。这里是少数民族风情最浓郁的地方,我县最早的苗侗族人后裔至今生活在地交村,地交人民吃生腌肉,唱苗侗古歌的习俗,仍吸引着广大群众亲来体验。这里是红军战斗转运的地方,是我县红色文化重要教育基地,1934年红军西征先头部队途径新厂先后四次与敌军发生战斗,首次战役即取得了毙敌二百余人,俘敌三百余人,缴获长短枪支三百余件的大胜利,这次激战,摸清了敌军部署,增强了我军战斗信心,为红军长征转道贵州黎平提供了较充分的敌情信息,是红军转运之地,现存红军长征新厂战役旧址群、纪念碑、指挥所、红军井等每年吸引着数万党员群众前来缅怀革命先烈。
二、机构职能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地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坳上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统筹经济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发展;采集企业信息,服务商贸企业、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物业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管、能源管理、资源管理、综合执法、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消防、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动员辖区内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保障民生服务。组织实施辖区内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完善乡镇、村便民服务平台,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构建高效便民审批服务体系,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落实,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县直部门派出(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统一指挥协调县直部门派出(驻)机构人员。
(七)依法依规承担县直有关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
(八)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