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茶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5 13:11 信息来源:靖州县平茶镇

各村:

为切实抓好我镇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的《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靖州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的通知》(靖林联发〔2023〕1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配我镇2023年的41个脱贫户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统一管理。

1.坚持一户一人原则。一户只能安排一人参与护林。

2.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

3.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生态护林员不跨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本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二、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脱贫人口;

3.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能够在当地长期稳定从事管护工作;

5.配备智能手机且能下载巡林APP开展巡护工作。

三、选聘任务安排

我镇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为41个,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将选聘任务安排到各村(详见“平茶镇2023年生态护林员任务分配表”)。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下达后,各村应及时张贴选聘公告,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上交申请报告后,村民委员会应迅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将生态护林员拟聘对象申报资料上报镇政府。

四、选聘程序

1.公告。镇人民政府应在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并拍摄清晰的公告照片,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选聘资格条件、名额、程序、方式、聘用后的劳务关系、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初步评选,报送给镇人民政府。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委员会。

4.公示。村民委员会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拍摄清晰的公示照片,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5.聘用。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任人员,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常识和技能、熟悉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后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后报县林业局备案。管护劳务协议应当明确劳务关系、管护范围及面积、职责、权利、期限和管护劳务报酬支付、考核、奖惩等内容。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镇人民政府对本镇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负总责,各村民委员会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

2.管护网格划定。镇统一划定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网格,并按照“一格一人”聘用护林员。村民委员会配合镇人民政府在管护网格内设定必巡路线和巡护点。以每个护林员能够承担的工作量为前提,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特征、森林草原资源分布、人员活动情况等因素合理划定管护网格的数量和面积。原则上每一个行政村划定一个管护网格,每个护林员管护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0亩,火险等级较高、林地面积较少的村寨可适当减少管护面积。面积大的行政村可划定多个管护网格,各管护网格必须无缝对接、覆盖全域且不得交叉重叠。管护网格以县级为单位统一编号,其具体规则为九位数字行政区划码(省、市、县各两位、乡三位)+四位数字网格号。

3.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镇负责生态护林员的日常考核工作,村委会协助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按月发放管护补助工资、年度绩效工资、解聘和续聘的重要依据。镇人民政府每月底检查生态护林员的巡山日志,对日常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月考核意见;镇人民政府及时录入和更新“生态护林员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在聘用期违反管护劳务协议考核不合格、本人主动要求退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其它不能胜任生态护林员工作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对外出打工或不能正常履职的,取消生态护林员资格;对不尽职责、滥用职权、违反法纪者,由聘用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工资或解聘,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生态护林员职责。学习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政策;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利用巡林APP开展日常巡护,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0天,并及时登记巡山记录,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征滥占林地湿地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生态监测等设施设备的行为,要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技能培训。生态护林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生态护林员的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训内容包括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护林员岗位职责、基本工作技能、安全防护、镇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及重点管理区域等。

6.经费管理。生态护林员劳务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其中70%按月发放,剩余的在扣除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出后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补助发放。劳务报酬经镇人民政府对生态护林员按月考核合格后,一律通过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位。

7.档案管理。镇和村级分别建立相应的生态护林员档案,整理装订成册,材料齐全,专人管理。

附件:平茶镇2023年生态护林员任务分配表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平茶镇人民政府

2023年 1 月 15 日


附件1

 平茶镇2023年生态护林员任务分配表

计划数

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合计

41

10000

420000

马路口村

5

10000

60000

平 茶村

5

10000

50000

棉 花村

7

10000

70000

小 岔村

5

10000

50000

江 边村

7

10000

70000

界 牌村

7

10000

70000

官 团村

5

10000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