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09:10 信息来源:靖州县渠阳镇

胡伟伟:本机关受理你违法占地一案,已办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送达《靖渠阳镇行罚决字〔2024〕01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靖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逾期本处罚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附件: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01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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