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6 16:42 信息来源: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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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食品药品资源配置,负责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制订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和商标战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并实施监督;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五)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承担酒类疏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 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调查昝、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 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追溯体系。

(八)依法承担对有关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息分类管理;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依法实施对商标使用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与质量技术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的工作。

(十三)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本县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标准的实施、备案及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工作。

(十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十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管理;承担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开展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革工作的建议。

(十八)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商品市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

(一)我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有内设机构十四个、直属行政机构二个、乡镇派出机构十一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五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财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监督管理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化和商标广告管理股。直属行政机构为:规范管理分局和执法大队。派出机构分别为:渠阳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文溪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寨牙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坳上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大堡子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甘棠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新厂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三锹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藕团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平察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和太阳坪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机构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信息中心、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靖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靖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数为1804.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04.4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04.47万元。去年收入合计为1813.95万元,今年比去年减少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2018年支出数为1730.71万元 ,2017年支出为1607.97万元,2018年增加支出为122.74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局收入合计1804.47万元,其中同级财政拨款1542.88万元,占总收入的86%;上级财政拨款261.59万元总收入的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全局支出合计为1730.7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为1469.12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为261.59万元占总支出的15%。

按支出功能项目分类,2018年支出分为四部分,分别为:1、工资福利支出为1100.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3%,其中:基本工资600万元、津贴补贴15.5万元、奖金36.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24.6万元、职业年金8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2万元、伙食补助费7.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4.65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18.5万元, 占支出总额的13%,其中:办公费10.78万元、印刷费12.49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5.31万元、邮电费5.57万元、维修(维护)费3.34万元、差旅费26.5万元、租赁费1.18万元、招待费11.01万元、劳务费3.74万元、委托业务费39.72万元、工会经费36.13万元、福利费13.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其他交通费3.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3.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96.4万元, 占支出总额的17%,其中:离休费4.6万元、退休费230.05万元、抚恤金29.84万元、医疗补助0.59万元、临时工工资及福利31.32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为115.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7.22万元、基础设施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7.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数为1804.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04.4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04.47万元。去年收入合计为1813.95万元,今年比去年减少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730.71万元 ,2017年支出为1607.97万元,2018年增加支出为122.74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730.71万元 ,占本年支出的比重100%,2017年支出为1607.97万元,2018年增加支出为122.74万元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情况

2018年支出分为四部分,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为1100.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3%,其中:基本工资600万元、津贴补贴15.5万元、奖金36.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24.6万元、职业年金8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2万元、伙食补助费7.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4.6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18.5万元, 占支出总额的13%,其中:办公费10.78万元、印刷费12.49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5.31万元、邮电费5.57万元、维修(维护)费3.34万元、差旅费26.5万元、租赁费1.18万元、招待费11.01万元、劳务费3.74万元、委托业务费39.72万元、工会经费36.13万元、福利费13.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其他交通费3.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3.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96.4万元, 占支出总额的17%,其中:离休费4.6万元、退休费230.05万元、抚恤金29.84万元、医疗补助0.59万元、临时工工资及福利31.32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为115.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7.22万元、基础设施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7.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年末支出数为65万元。结余无。

2、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年初预算数为185.2万元,年末支出数为185.2万元。结余无。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数为1208.22547万元,年末支出数为1134.471957万元,结余368.227812万元。结余原因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量入为出,厉行节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数为1804.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04.4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04.47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为1100.0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3%,其中:基本工资600万元、津贴补贴15.5万元、奖金36.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24.6万元、职业年金8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5.2万元、伙食补助费7.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4.6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18.5万元, 占支出总额的13%,其中:办公费10.78万元、印刷费12.49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5.31万元、邮电费5.57万元、维修(维护)费3.34万元、差旅费26.5万元、租赁费1.18万元、招待费11.01万元、劳务费3.74万元、委托业务费39.72万元、工会经费36.13万元、福利费13.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其他交通费3.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3.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96.4万元, 占支出总额的17%,其中:离休费4.6万元、退休费230.05万元、抚恤金29.84万元、医疗补助0.59万元、临时工工资及福利31.32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为115.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7.22万元、基础设施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7.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年总支出为38.73万元,年初预算为51.6万元减少12.87万元;比上年度46.23万元减少7.5万元。结余原因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量入为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局三公经费构成主要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27.721067万元,车辆合计5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261067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0114万元。接待批次为210次共计13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抓改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围绕“放管服”,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简易注销工作,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力推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通过采取简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程序、及时推送“双告知”信息、服务指导企业年报公示、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等措施,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优化。今年以来我县新发展企业主体253户(其中受理全程电子化业务83户),同比增长8%,注销66户(其中简易注销30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490户,注销483户,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558户。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企业1642户,其中内资195 户,私营843户,农专604户、个体工商户9918户。市场主体总量达11560 户。

2、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开展。一是积极履行“双告知”职责,扎实推进年报工作。本年度企业年报率91%,农专年报率8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7%。二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期限等,全面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和经营异常状态标记工作,增强信用约束,2018年抽查企业46家,农业专业合作社23家,个体工商户414家,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各项抽查及录入工作。    

3、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推进质量品牌升级。积极做好“靖州茯苓”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工作,在创建靖州出口“茯苓”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基础上“靖州山核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靖州三宝”实现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满贯。积极申报“雕花蜜饯”、“杨梅蜜饯”、“杨梅酒”、“排牙山金秋梨”等一系列地理标志商标工作。二是加大商标帮扶力度。充分发挥“靖州”字号效应的同时,加大商标品牌创新力度,加强对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的就近直接指导,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商标品牌,将商标宣传工作列入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重点支持湖南省著名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企业参加各种展会。今年以来,全县新申请商标455 件,成功注册数为271件。截至目前,全县有效商标注册数为693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9件。

(二)保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我局认真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等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重点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切实保障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

1.明确日常监管责任。

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推行基层大市场安全监管体系网络化。按照“十有标准”(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设施、有职责、有制度、有考核、有记录、有电话、有阵地)的要求在11个乡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所,各个乡镇监管所责任到人,分片区化管理。在全县124个村和8个社区建立大市场监管协管员制度,构建起“专兼结合、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市场监管网络,夯实了网格化监管基础。日常监管工作实行“四化”即“网格化、格式化、痕迹化、信息化”,做到监管工作责任到人,监管标准统一,监管工作有记录。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源头严防、风险严控、过程严管”的要求,突出“一大两小三重点”,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把食品准入关口,配合省、市局相关部门及评审中心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申证和换证的现场核查工作,共核查食品生产企业25家,帮扶3家企业完成换证,7家企业新办理SC证,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7户。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将监管对象一一分类,建立监管档案。部署不良反应上报。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86份;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9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目标基数34份。认真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特种设备法定检验。配合湖南省特检院怀化分院完成对我县今年到期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组织召开了靖州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五个提高”既提调高政治素质、提高道德水平、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专业技能、提高社会责任的要求,以实际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分别与11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与86家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安全质量承诺书》,与138家保健食品销售企业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与13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3.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监管系统培训,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企业、获证加工小作坊、婴幼儿配方乳制品经营主体、农家乐等十余个领域)、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主要从业人员(主要从业人员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质量负责人、厨师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进行培训。大力宣传《靖州县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对对各乡镇的农村厨师及提供餐饮服务的主体进行培训,有效控制农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共培训1000余人次。根据省市食品安全教育考核平台要求,今年年底预计353人将参加培训学习及考核,预计142人通过考试,预计通过率40.2%。

召集全县86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新版GSP、保健品、化妆品知识培训,开展“护老”、“打击传销”、“5.25爱肤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精细化”检查等宣传活动。活动共计发放传单3500余份,开设宣传栏、展板16块,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组织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通过“315”、“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传递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联合教育局举办知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让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知识进校园,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幕、组织学生观看特种设备使用宣传片、宣传电影,截至目前共培训800余人次,印刷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4.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

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四小”整治、春秋季开学期间“护苗”专项整治、食品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检查、“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餐饮单位专项治理、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和防控专项检查及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等各项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县豆制品、米酒类加工小作坊进行摸排整改,对校园食堂及周边100米内的小餐饮及小食品店进行专项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隐藏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私人会所等场所,从事“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治理,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生猪产品交易场所进行了安全大排查及严厉打击违法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药品流通方面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殊药品监管等专项检查;医疗器械方面积极组织开展“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避孕药器具”等专项检查;开展小药店、小诊所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开展了两节两会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食品安全精细化检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新版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开展药品经营GSP“飞行检查”,配合市局开展药品经营GSP“飞行检查”;开展“护老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对药品经营单位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检查,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是否符合可追溯要求,是否存在购进、销售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等地区监管薄弱、乱象较多的小药店、小诊所进行摸底巡查。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 百日攻坚”行动及“强执法 防事故”专项行动。先后对压力容器、电梯、锅炉等领域进行检查。联合卫计局对医疗机构的特种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并督促其办理使用登记,并完善相关档案规章制度。

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打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非法集资行为,强化合同格式条款“反霸”和网络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不断巩固打传成果,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与各乡镇、社区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将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户外广告导向内容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虚假广告及商标侵权行为。此外,对很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校园周边整治、城乡统筹治理、“三违”、巩固国卫、杨梅市场整治等各项中心工作,全力助推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800余家次,发现隐患79处,下发监督意见书681份,整改通知书132份,安全监察指令书54份,责令整改265家,取缔无法整改的小作坊2家。其中有10家生产企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按照省市安委会要求积极对食品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面排查。集体约谈“会销”场所提供者12家次;对以“会销”形式销售保健品的经营主体进行规范指导,督促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不能、不愿做到规范经营的坚决予以依法打击,共驱散、劝离“会销”经营户5家,及时制止了5起以会议、讲座形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收缴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30余品种规格。共配合省特检院定检电梯 162 台,起重机6台,场内机动车辆21台,锅炉45 台,压力容器 72 台,大型游乐设施3台,压力管道3处。截至目前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4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0余台次。

截至目前,全局共立案70起,已结案58起,罚款金额443196.00元。其中直销案件1起,食品案件8起,药品案件12起,无证经营卷烟案件2起,特种设备案件6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2起,其他案件27起。

(三)严质量,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

1.抓实产品抽检工作。全年抽检食用农产品243批次,已完成抽检批次243批次,合格241批次,合格率99.2%,对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立案2起,结案2起,罚款1.4万元。开展食品经营、餐饮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抽检食品60批次,合格60批次,合格率100%。配合省局对全县大米、植物油、配制酒、蜜饯、饮用水等食品加工企业抽检28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立案1起,罚款0.8万元。2018年市产检所抽检我县指接板等10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烧结砖6批次、搅拌混凝土2批次,正在检验中。湖北省质检院抽检竹木制品10批次(风险监测),无反馈结果。成品油抽检了12个批次,1个不合格,处罚款8000元。1件(水泥包装膜)国抽任务,尚未出结果。服装类抽检了5个批次,1个不合格,已立案查处。抽检导航仪3个批次,目前抽检结果还没出来。共计委托检验303批次。配合杨梅专项整治工作,高考、重大活动大型餐饮快速检测等共快检38个批次。充分发挥技术服务公共平台作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检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为企业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增添动力。

2.加强计量检测。我局3月份通过了计量标准考核,取得了7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今年年我们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700多台件。其中:加油站加油机342台件;压力表230多台件;天平、砝码、衡器100多台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检验检测中心人员素质,学习培训7人次。

3.加强计量器具监管。推行计量器具网上备案,网上预约检定、网上审批,推行怀化市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系统。按市质监局工作要求,开展计量器具检定网上办理工作,目前共有用于贸易商用、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100个单位1382台件计量器具网上进行备案登记并开展预约检定。加强民生方面的计量专项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加油站、医疗计量、超市、出租车公司等使用计量器具相对较多的单位进行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0份,确保了强检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及时进行检定,杜绝超周期使用。

开展“5.20”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质量月”、质量提升行动等宣传活动。宣传横幅和宣传资料积极宣传计量相关知识,并对水表、电表、燃气表、出租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天然气等民生计量知识进行现场讲解答疑,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册,回答群众咨询260余人次,

4.组建靖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加快靖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已完成主体和配套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已做好进场施工准备,推动组建靖州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按照机构整合、人员整合、资源整合的要求,对编制、人员、资质等进行调查摸底,拿出整合方案,预计2018年底整合到位开展工作。

(四)强维权,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

1、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一是着力提升解决消费纠纷效能。“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为依托,整合质监12365、食药12331相关职能,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咨询和投诉举报270余件,其中咨询类126余件,通过12315系统受理20起,办结20起,全国互联网平台系统受理40起,办结40起,12331督办案件4起,办结4起,其他方式受理80余起,已全部办结。在3月15日接到关于靖州县乡土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300多起,接到投诉举报后我们一方面立即联系公安部门第一时间控制了当事人,初步调查后因涉嫌诈骗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另一方面我局组织人员对投诉举报人当天一一进行了电话回复,并同应急办、宣传部门一起正确引导舆情,使事态得以平稳控制。二是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活动。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统活动,并集中销毁了在各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货值10余万元的过期变质食品、药品和假冒烟草,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举行了“诚信经营.幸福靖州”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启动仪式,评选了“靖州步步高超市”、“靖州佳惠超市”2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积极开展“红盾质量打假”、“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查”“端午节专项打假整治”、“流通领域电器产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三是加12315“五进”建设力度。增加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率,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运行,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引导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提升维权站人员消费纠纷调处能力,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完成16个消费维权站建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3.86万元,降低了77%。主要原因是1、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2、因为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到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无。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