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2-11-22 11:21 信息来源: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根据三定方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夏泽胜。办公电话:0745-8224916;办公地点:局机关二楼。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拟订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全局重要活动,重要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内部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

(二)计财股

股长:杨莉华。办公电话:暂无;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局财务工作。制定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落实;制定财务和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承担资产(装备)管理和票据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股长:黄婷。办公电话:0745-8223917;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外事、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本局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订本局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教育、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本局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工、青、妇女和儿童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股长:刘  洁。办公电话:0745-8181876;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听证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单位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督导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长:吴显源。办公电话:0745-8223937;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拟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风险预警工作和抽检任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对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的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风险预警工作和抽检任务;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负责流通环节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流通环节许可管理工作;参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做好重大活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酒类流通管理政策;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管理。

负责对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工作,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开展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互联网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

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盐安全专项整治,查处有关食盐安全违法案件。按照上级拟订的食品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开展抽查检验工作;组织食品质量监测,承担食品县级监督抽检、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风险预警工作和抽检任务;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负责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工作人员:谭  芳。办公电话:0745-8181896;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配合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股长:李欣蓓。办公电话:0745-8181686;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分类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估。负责药品(包括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理用药工作;监督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和实施农村用药供应网建设;负责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化妆品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承担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电子监管工作;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互联网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

股长(主任):申  强。办公电话:0745-8254460;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组织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处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承担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管理“12315”申诉举报服务平台;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处理等,以及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信息。

(九)行政审批服务股

股长:汪永胜。办公电话:0745-8221810;办公地点:政务中心办公大厅二楼

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简政放权;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落实本县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企业信用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制定全局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维护以及信息传输等工作。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股长:张  立。办公电话:0745-8181373;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监督和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配合上级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承担其他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职责;负责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十ー)知识产权股

股长:储建祥。办公电话:0745-8181393;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本县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登记注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知识产权交易;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承办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二)信用质量和广告网络监督管理股

股长:黄建军。办公电话:0745-8181626;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对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调查研究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 “黑名单”,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和信息公示工作;指导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督”监管工作,查处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工作。负责质量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组织研究和拟订提高本县质量水平的计划和意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收集缺陷产品和投诉、举报、备案等信息并逐级上报,组织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负责本县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产品质量事故;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贯彻落实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制作、发布单位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贯彻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网络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网上违法违章经营、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承担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配合工作。

(十三)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股长:储建祥。办公电话:0745-8181393;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县级农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制定标准;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负责管理组织商品条码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本县量值传递;负责管理本县计量标准考核和发证工作;实施强制性计量检定的管理;负责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实施许可证管理;对进口、制造、销售、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社会中介计量机构;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负责计量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计量考评人员的考核发证;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对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社会计量机构实施计量认证考核并进行监督管理;规划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计量工作。

推动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及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负责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县的认证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实验室检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四)价格监督管理股

股长:尹慧卿。办公电话:0745-8181326;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法工作,监督全县市场价格和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监督检查应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价格、收费投诉举报工作;指导基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及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性的义务价格监督工作;监督全县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十五)应急反应股

工作人员:谭  芳。办公电话:0745-8181896;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本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局综合治理维稳工作。

二、直属机构

执法大队

大队长:胡本慧。办公电话:0745-8224841;办公地点:原工商局办公大楼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化妆品等重大案件的集中办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场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打击防范传销和监督管理直销的工作;组织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的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组织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办重大经济违法案件和典型案件。承办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二级机构

(一)靖州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主任:甄达贵。办公电话:0745-8181576;办公地点:局机关

主要职责:负责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按照上级统一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计量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测工作;承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和行政执法服务需要的检验工作,承担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相关检测工作。为社会提供有关计量、质检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不良反应检测工作。

(二)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0745-8221810;办公地点:政务中心办公大厅二楼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制定全局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局计算机的应用、各种数据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维护以及信息传输等工作;开展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

(三)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加挂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牌子)

主任:申  强。办公电话:0745-8254460;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帮助解决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及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政策和立法立规建议。

(四)靖州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申  强。办公电话:0745-8254460;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机关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的监督检查;向有关行政机关反映、查询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可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支持受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体予以揭露、批评;向社会推荐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品牌”。

四、派出机构

(一)渠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长:翁晗炜。办公电话:0745-8222647;办公地点:原工商局办公大楼二楼注册大厅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渠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飞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长:黄海平。办公电话:暂无;办公地点:原飞山工商所办公楼一楼(万福路)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飞山、横江桥、铺口、艮山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江东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长:莫  华。办公电话:暂无;办公地点:江东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江东、寨牙、太阳坪、甘棠、大堡子、坳上、藕团、文溪、三锹、新厂、平茶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