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靖州县卫计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1-03 00:00 信息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今年以来,县卫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健康靖州建设,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全面实施健康扶贫,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健康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舆论气氛和良好医药消费环境,我县医改办于315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为主题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这次宣传,大大提高了城乡人民群众对  “医改工作的认知度。二是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认真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切实降低医院基本药物价格,有效减轻病人的负担。各级医院推行便民惠民,健康扶贫等的主要政策措施。三是制定并下发了《靖州县控制公立制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指标》的文件,规定了我县公立制医院综合改革主要监控指标:全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占比≧35%,全县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33%,全县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20元;并对公立制综合改革医院费用增长幅度指标进行了分解,对主要指标超标的公立制改革医院院长进行了约谈,将控费完成情况纳入2018年度绩效考核。四是制定了靖州县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以综合医院为中心的医联体模式。五是实施“两票制”政策,4月初我局引进了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湖南怀化供应店、怀化广济医药有限公司三家新的配送公司,并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了新的《药品购销合同》。

(二)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1、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财政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二是落实贫困人口扶贫特惠保。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精准办核定的贫困人口46272人,60/人,政府补贴90%以上。截至12月底,享受扶贫特惠保的有293人次,补偿金额93.3万元。三是继续执行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提高10%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政策。截至12月底,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有6411人次,补偿金额203万元;大病保险446人次,补偿金额65.6万元。

2、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一是正式启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在19个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一站式结算”服务。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民政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减免、财政兜底均能在就诊医院窗口“一站式结算”服务。二是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共有19家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定点医院已经设立贫困人口看病绿色通道,张贴“先诊疗后付费”流程图,住院不缴纳押金,出院只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3、落实“三个一批”工作任务。一是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继续对患49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专项救治,2018年新增3种大病(宫颈癌、乳腺癌、肺癌)专项救治工作。截至12月底,大病救治定点医院救治大病患者52人,五重保障报销金额27万元,其中医院减免金额2.8万元。二是开展慢病签约服务工作。将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并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档案。20185月,各乡镇开始对贫困人口开展健康体检,同时开展新一周期的签约工作。积极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县级财政解决家庭医生服务经费个人支付部分8/人,共37.1万元,同时按照文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人,共55.5万元。三是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将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追补569人次,县级财政投入兜底资金:1825436.5元,报销比例达到92%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工作。2018年,县级财政投入资金28万元,用于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工作。2018年计划培养4名,已经参加市卫计委组织的考试。二是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建设工作。县人民医院正在开展创二甲工作,7月初完成预评审,9月份完成市卫计委的复审。今年有8个村卫生室纳入标准化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经全部动工,目前完成2所。

5、开展“光明扶贫”工作。组织专家到各乡镇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筛查救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筛查贫困人口1203人,对符合手术治疗的白内障和翼状胬肉对象,统一集中开展免费救治,共救治59人,免医疗费用89862.4元。

(三)加强防疫、妇幼等工作,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显著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截至12月30日,累计建立居民电子档案248749份,其中有动态管理记录电子健康档案170651份,动态管理率68.6%,健康档案合格率97.7%15个乡镇卫生院、县中医院、全县各村卫生室以及大部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均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乡镇卫生院和中医院累计发放各种健康知识宣传材料106735份。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98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872期。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今年累计登记在册重性精神障碍患者1112人,其中规范管理743人,规范管理率66.82%

2、加大疾病控制力度,提高疾病防制能力。多措并举、严防H5N7禽流感、手足口病、水痘、腮腺炎等春季传染病流行,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及多元化、立体化的预防控制工作,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计划免疫工作,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建证和建卡率为100%,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全县没有出现重大传染病、流行病爆发情况,没有出现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三是法定传染病监测和疫情管理,截至12底全县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329例,其中:乙类传染病1227例,发病率为发病率458.8/10万;丙类传染病1102例,发病率发病率409.97/10万,四是加强结核病防治,上半年,结核科门诊2018年上半年接诊可疑病人805人,追踪疑似肺结核病人525人次。发现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74例,对各乡镇卫生院督导102次,加强全县各寄宿制中小学校结核病防治督导。开展学校在校患肺结核学生密切接触者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共筛查312人次,暂时排除学校有肺结核二代病例的发生。

3、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提高。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做好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一是孕产妇系统管理。推行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做好孕产妇系统化管理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础。20181-12月全县出生2786人,产妇2766人,建卡数2617人,建卡率94.6%,早孕检查数2617人,早孕检查率94.6%,现有孕妇873人,孕妇摸底率62.6%,孕产妇高危382人,高危集中筛查425人,高危集中筛查率97%。高危孕妇437,其中黄色303人,橙色54人,红色1人,紫色33人(其中9人并颜色)全县全年住院分娩率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高危管理99.9%,孕产妇系统管理2601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0%,产后访视数2671人,产后访视率96.5%,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在控制指标内。二是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0-7岁儿童数25129人, 0-7岁保健管理数18554; 0-7岁儿童保健管理率73.83%0-3岁儿童数9607;新生儿访视率93.7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02‰,婴儿死亡率1.43‰,新生儿死亡率0.35‰。三是做好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2018年我县任务数为6500人次,9月底已检查6550 人,任务完成率100.77%,乳腺彩色超声检查6550人、乳腺X线检查118人;宫颈细胞学检查6550人、阴道镜检查533人。今年尚未有确诊的“乳腺癌”和“宫颈癌”病例,在可疑或阳性病例当中,乳腺检查异常者159人,目前已随访119人,失访40人,乳腺X线检查4级以上3人(包括2名2017年需要复查的对象),手术治疗9人,其中妇计中心治疗3人、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6人;妇科检查中查出生殖道感染人数961人,子宫肌瘤及其他良性疾病19人。宫颈细胞学检查异常者345人,随访335人,失访123人;阴道镜检查503人,宫颈组织病理检查295人,宫颈上皮肉瘤变63人,治疗63人次,其中妇计中心治疗38人、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25人。四是做好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2018年我县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任务数为2400人。2018年我县免费产前筛查任务数为2400人。截至12月,共完成免费孕产妇产前筛查 2463,任务完成率为102.63%。产前筛查异常人数490人,进行干预352人,干预率71.84%。其中羊水诊断 83例,无创DNA检查253例,怀化四维彩超16例。产前筛查异常出生缺陷12人,发现18三体1人,引产12人。五是落实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积极开展孕前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全年共规范新增补叶酸2901人,服用人数2734人,叶酸服用率94.2%,规范服用2435人,规范依从率89.06%并规范了药品的管理与卡表资料的完善。四是抓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经统计,上半年我县住院分娩2766人,农村户籍2304人。提高了农村贫困高危孕产妇的就医能力,有效地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婴儿死亡,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认真宣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做好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截至12月底,办理新证2家,康证卫生知识、法规培训18人。二是加强对饮用水的监测,对本县辖区内县城5所学校及乡镇10所学校共15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及卫生综合监督评价。二是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及城镇、乡镇、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分质供水单位进行拉网式摸底,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托幼机构及城镇、乡镇、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分质供水单位进行拉网式摸底,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证情况;消毒设施配置及消毒程序实施情况。对本县辖区内县城5所学校及乡镇10所学校共15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及卫生综合监督评价。三是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对康洁消毒中心进行4次日常监督;与县疾控中心联合对全县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测,目前已经完成15家监测工作。四是认真执行2018年度县冬春季计生服务活动方案,办理违法生育处罚案件共计76件,冬春季完成征收社会扶养费120万。

(五)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深入开展抗菌药物和处方点评工作,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4月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签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7月初开展部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巡查,对住院门诊病历、查房制度、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用药等进行记录,并列出整改内容及意见,限时整改。二是强化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处置工作,强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治理,更加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全面推进网络电子化注册进程。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6月底,全县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行业准入机制。四是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内保责任,落实“三防四室”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三调解一保险”制度建设,预防化解医疗纠纷。强化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五是做好院感工作,615日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院感工作培训,共计3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医疗机构护理人员院感意识。六是纠纷调解。共受理医疗纠纷12起,其中调解成功11起,赔偿金额约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六)深入推进计生服务工作

1、全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对我县全员人口信息进行全面的清理,充分利用公安、实时通、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分娩、湘粤平台等系统信息,与全员人口进行匹配对比,修改和补录全员个案信息,修正和完善人员主要信息。截至12月31日,全县修改全员人口错误136021项,注销死亡人口1632人,补录出生人口53人。省内流出人口匹配率高达98.91%,联系电话空填比例控制在0.5%以下,全员人口数据准确率提升到99.12%以上。 

2、认真开展跨省流出人口数据清理。根据《怀化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跨省流动人口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怀卫流管函[2018]2号)要求,我县狠抓落实,认真清理,此次下发我县清理信息共29139条,通过清理,全县共补充建档8人,新增登记流出5135人,登记返回1786人,移交管理137人。此次跨省流出人口清理,使我县流出人口得到进一步澄清,切实提高了跨省流动人口信息质量,有力地提升了我县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管理服务能力,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稳步推进奖励扶助。确认2018年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249人,其中新增178人,退出30人,共需发放资金119.904万元; 2018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伤残家庭非农业22人,农业21人,死亡家庭89人)132人,其中新增14人,退出2人,共需发放资金109.692万元。截至12月底,全县夫妻双方无单位家庭独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527人,共发放资金12.648万元。全县今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病扶助对象137人,其中新增5人,退出5人,共需发放资金41.46万元。手术併发症人员扶助标准的提标,分别提高到二级300∕年、三级200∕年,把提标后(每人每年提高600)预测增加的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准确发放。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医疗健康扶贫方面

1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尚未补贴到位。

2政策口径不一。省级工作要求和市级文件指标不一,工作中执行难,政策落地缓慢。提高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际报销比例省里尚未明确。

3部分健康扶贫政策(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等)未到位,没有开展大宣传,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较低。

(二)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

一是人事制度改革及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未得到落实,人事管理制度不活,人才引进和招聘困难。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存在人才匮乏的问题。存在招录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困难,

(三)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完善

医院医疗机构内设科室能力建设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缺乏重点学科和领先学科,急需狠抓学科建设,补齐学科建设短板。

三、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按照市县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全县卫生工作总体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立有利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妥善地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医改任务有序推进。

(二)下大力气抓好卫生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县中医院、妇保院整体迁建项目续建工程,完成大堡子镇中心卫生院和藕团乡卫生院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扶贫进程,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便捷的就诊途径、优质的救治服务、高效的结算平台。切实帮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人口走出贫困。

(三)继续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认真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提高疫苗预防接种率。加大艾滋病、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力度,降低传染病发病率。采取高效措施,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评估,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组织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演练,落实好防疫物资和药械。严格疫苗和冷链管理。建立疫苗和冷链设备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疫苗和冷链设备管理。切实实行疫苗双月冷链运转、疫苗扫码出入库、疫苗电子监管码扫码接种等制度,确保疫苗从厂家到被接种对象全程冷链,疫苗信息全程可查,保证接种人员安全。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第二类疫苗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合格的第二类疫苗供应给县内各预防接种单位

(四)深入推进妇幼保健工作。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政策,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不断加大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全力实施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和叶酸增补项目、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扎实做好母婴保健管理服务工作。

(五)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强化贫困人口患病情况的调查,准确掌握每乡、每村、每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一批”的要求,对贫困地区门诊统筹和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落实门诊补偿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采取先治疗后付费,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治、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联动机制。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大力实施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强化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医疗健康知识普及,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六)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一是加大中医药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中医药的认识,增强对中医药的认同和运用。二是推进中医药综合诊疗工作。坚持中医药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中医药临床治疗和医疗保健服务的覆盖率。三是加强中医药能力建设,做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要尽快实施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提高县级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能力建设。加强专长绝技的保护传承和经方验方的收集整理,遴选一批确有疗效的名方绝技进行推广运用。四是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丰富“治未病”服务内涵,大力推广中医药实用技术,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医疗效果,积极探索中医药健康养老和旅游发展模式。

(七)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医院巡查,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坚决整治“三个不合理”以及乱收费、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两非”等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出现推诿病人和发生“无主不救,无钱不救”的事件。要以“中国医师节”活动为契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宿感,大力弘扬正面典型,弘扬主旋律,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按时完成全县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普及工作,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意识。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等的执法监督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安全、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确保卫计系统大局稳定。

(九)抓好其他重点工作。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整治,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技术水平,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患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认真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开展“一进两访”、“三联七到户”活动。切实抓好综治维稳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带队检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抓好“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树立卫计系统勤政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