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09:28 信息来源:靖州县自然资源局
靖自然资党组〔2024〕4号
关于李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凯同志任督察股股长,免去其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志军同志督察股股长职务;
吴远斌同志任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兼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免去其耕地保护监督股副股长职务;
林安平同志任督察股副股长;
刘飞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寨牙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张思涵同志任寨牙自然资源所所长,免去其新厂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职务;
冯敏同志任新厂自然资源所所长,免去其大堡子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唐卫华同志为大堡子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邓联杰同志为坳上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免去马熙同志坳上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刘吉平同志为平茶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免去吴钻同志平茶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职务。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