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13:09 信息来源:靖州县自然资源局
靖自然资党组〔2023〕2号
关于吴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吴辉同志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免去其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糜良勇同志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蔡梦琳同志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陶德忠同志不再担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王学民同志任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修复股)副股长,免去其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以瑞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副股长;
彭大江同志任信访办公室主任;
唐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阮钲薪同志办公室副主任及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远斌同志任耕地保护监督股副股长;
储艳珠同志任财务股副股长;
陈秋同志任地产股副股长,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付舟同志规划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刘长春同志任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姚锋同志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