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09:36 信息来源:靖州县自然资源局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曾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修复股)副股长职务;
赵玮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免去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职务;
陈秋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股副股长,免去其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职务;
成明潮同志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免去杨仕勤同志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冯永平同志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副股长,免去其藕团乡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王志同志任人事股副股长;
储恋霞同志任地产股副股长;
李海林同志任征地拆迁事务所所长,免去其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修复股)股长职务;
免去龙宪和同志征地拆迁事务所所长职务;
姚林山同志任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修复股)股长、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地质环境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禹雯同志任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刘德同志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肖佑顺同志任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免去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股长职务;
袁贵敏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股长,免去其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吴亮成同志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副股长;
杨峰同志任信息中心主任;
刘其军同志任总务室主任,免去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李伟同志总务室主任职务;
李星同志任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尹海源同志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彭大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吴辉同志任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吴钻同志为平茶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免去宁阳同志平茶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张元平同志为渠阳镇自然资源所铺口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免去其新厂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张思涵同志为新厂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姚希忠同志任太阳坪乡自然资源所所长,免去其渠阳镇自然资源所副所长(负责原铺口乡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务;
吴才立同志任藕团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覃德礼同志为甘棠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免去邓绍君同志甘棠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