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6-28 13:50 信息来源: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紧围绕“五新四城”战略目标,奋力建设“五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全面推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委的第一议题,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今年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次以上,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专题学习6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和建工党支部支部换届和支委选举工作的指导,增补了1名支委,进一步充实了机关党组织力量。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今年以来,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局党委提前谋划,对各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人进行严格筛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名,发展预备党员1名,为各支部注入了新鲜血液。
3.开展“群腐”整治。制定了《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靖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重点聚焦危旧房改造等8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履行社会责任。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1支,住建系统60余名党员主动加入到志愿服务小分队,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和助学活动3次,帮扶生活困难学生7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约2000元;解决民生问题30多件;开展送法下乡1次、法律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5.遵守纪律规矩。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努力营造同心奋进的良好干事氛围。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重大工作。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民生为基,城市承载持续提升。一是加快项目建设。①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结余资金),投资约28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工程进度的70%,计划8月底完工。②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投资2847.35万元,目前已完成湿地挡墙完成砌筑150米,潜流湿地南区地形整理7000平方米,高密植物床地形整理200平方米,计划2024年12月完工。③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清淤修复工程,投资约276万元,2024年5月开工,计划2024年10月完工。④幸福小区(安置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新建DN300波纹管道约400米排污管道,2024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二是抓实老旧小区改造。靖州县老旧小区(飞山北路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投标,目前正在签订施工合同和办理施工许可,预计6月底全面开工。靖州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签订施工合同和办理施工许可,7月上旬全面开工。三是保障农村住房安全。靖州县2024年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有2户,属动态监测户,改造方式均为新建。目前,我县2024年的农村危房改造户都已完成阳光审批系统“一卡通”信息系统的录入,农村危改户已全部开工建设。
2.坚持制度为先,行业发展更趋稳健。一是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购房进行严格检查。今年来,共办理商品房网签323户,面积39857.24㎡;备案328户,面积38543.64㎡。二是实行招标项目全方位监管。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及管理工作问责追责机制。开展二次标后稽查工作,共检查在建项目4个;记录规范化考评不规范行为1次、不良行为记录1次。三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移交城管执法案件1起,认定不良行为记录7个,分别是熙熙苑项目建设、设计、审图、施工共4个,万隆水都五期1个,城北气站1个,甘太竹产业孵化基地项目代理机构1个。四是加强文明施工及扬尘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对全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巡查,重点对施工工地6个“100%”进行整治,填写巡查记录41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份。通过整治,全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得到了有效改善。五是常态化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每月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上半年共发现支管破损5处、管网渗漏8处、井盖损坏8处,生活污水直排口4处,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后山溪、异溪河、龙望溪无返黑返臭现象。同时,结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进一步对疑似黑臭水体进行实地核查,多次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城区水质进行检测,异溪河、后山溪、龙王溪水质达标尚无黑臭水体。
3.坚持服务为本,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全面推进“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推动了“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多测合一”、“多图联审”等事项的改革、试点等工作。今年来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59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72个、并联审批事项89个、告知承诺办理审批14个、联合审图7个、联合验收6个、帮代办业务126件。
4.坚持安全为要,安全生产持续向好。一是扎实开展自建房整治。结合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建房排查整治等工作,坚决禁止“危房进人”和“危房住人”的现象,对无人居住的310户“闲置房”采取关水、关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安全摸排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排查13331户,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数据的信息比对,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全县动态监测对象542户的住房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加强城市危旧住房排查,排查4171栋,上报全县危旧房系统的房屋共计16栋,其中C级危房10栋,D级危房6栋。截至目前,经现场再次核查16栋危房,目前正在进行动态监管。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及春节前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巡查、积极部署“五一”长假节前质量安全大排查行动,累计出动巡查人员61人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1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共排查发现20处重大安全隐患、63处一般安全隐患,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并完成销号。完成本地6家建筑施工企业及2家监理企业已完成对122名企业管理人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317名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对施工工地6个“100%”进行整治,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份;上报考评优秀项目5个、不合格项目1个。完成6家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及2家监理企业共133名企业管理人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关安全技术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建筑施工领域未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组织开展2次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安全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60余次。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流程,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材料清单由原来的9项减至4项,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材料清单由原来的12项减至5项。上半年共受理消防验收及备案16件(其中装饰装修项目9个),办结16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局党委班子带头履行党要管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真正做到敢抓善管、真管真严。二是夯实廉政建设,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制度建设和廉政教育不停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进一步修订完善住建局各项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源头管控,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加强住建系统各党支部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尤其是党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的纪律教育,从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着力打造一支“忠专实”“勤正廉”的干部队伍。
2.突出城乡融合,保持发展主色。一是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提质改造项目,继续推进城市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二是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全力推进应改尽改、动态清零。持续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危房动态监管,继续开展工匠培训,培训一批乡村工匠。三是推进传统村落保护。继续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扩容提质项目建设,抓实项目申报、资金统筹和绩效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把靖州苗侗特色传统村落保护好、改造好。
3.厚植为民情怀,永葆初心本色。一是聚焦“保交楼”政治任务。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用好用活用足“金融16条”政策支持,精准发力,在房地产企业资金解困上“活源头”,多方联动,抓紧抓实房地产市场“防风险”;积极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房地产发展模式上谋求新突破,推动房地产业回暖复苏,努力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聚焦物业服务提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行业治理能力,积极引进品牌物业企业,继续推广“红色物业”试点,推动小区精细化管理,深化社区治理改革。三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全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城市品质。2024年底,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5个,92栋房屋,建筑面积13.05万平方米。
4.狠抓行业监管,擦亮安全底色。一是突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关于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扎实做好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及前三阶段整治工作的“回头看”及巩固提升。将限额以上的自建房全部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做到“全面监管”。二是突出抓好建设安全监管。系统性开展“打非治违”,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竹木脚手架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农村新建住房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工作,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房屋质量实地集中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指导工作,重点检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落实日常巡查和“六到场”制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三是突出营商环境优化。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统筹调度、流程优化,努力实现审批时间达标提速,打造工改3.0版。常态化抓实抓好助企纾困,2024年力争新增房地产“四上”企业1家,新增建筑业“四上”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