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靖建委〔2023〕6号

发布时间:2024-01-15 13:33 信息来源: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靖建委〔2023〕6号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局属各部门:

因班子成员调整,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将住建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黄  军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委、住建局全面工作。

武仲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建设领域信用惩戒及监督检查、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建筑业及建筑市场管理、建筑节能、抗震设防、国家安全、普路普铁、两违整治、非法集资、住宅产业化、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财务、税务、统计、协税、金融、证券、保险、涉农(田长制)、减负、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审计、物价、招商引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监督管理及执法、村镇建设(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含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产业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和争取资金、城乡发展事务、河长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质安站、建管站、计财审计股、村镇建设站、重点办、驻村工作队,联系乡村振兴帮扶点岩脚村、寨牙村、县监理公司、县建筑工程公司、县市政工程公司、县荣兴建筑检测公司,联系指导建工党支部、建筑工程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

杨小军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

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工作。

杨竣杰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纪检监察、优化环境、深化改革、行政审批、消防安全、保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信用体系建设、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房屋预售许可、法制(普法)、建议提案、党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城市供水、企业改制、规划审查、依法行政、城建档案、国有资产实物管理、林长制、电子政务信息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白蚁防治、预售资金监管、网签备案、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设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监察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消防监督股、城建档案室、住保股、设计院,指导危险房屋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联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县建设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指导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支部、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老龄党支部、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

杨庭英  副科级干部、工会主席

负责疫情防控、工会、人口计生综治、统战、卫生健康、教育督导、老干、妇儿、助残、群团组织、爱卫、巩卫、科技、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

分管工会、计生办,联系指导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

周  涛  副科级干部、招标办主任

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交易、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信访、民调、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禁毒等方面工作,联系指导机关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

分管招标办、污管办、综治办(平安办)、信访办、禁毒办,联系县污水处理厂。

陈  曼  副科级干部

协助杨竣杰同志负责人事、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优化环境、深化改革、行政审批、消防安全、保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信用体系建设、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房屋预售许可、法制(普法)、建议提案、政务公开、机关事务、城市供水、企业改制、规划审查、依法行政、城建档案、国有资产实物管理、林长制、电子政务信息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白蚁防治、预售资金监管、网签备案、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设计等方面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住建局领导成员必须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集资、安全生产和消防、全面小康、城市创建、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信访维稳工作。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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